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乡镇海塘)—学耕海塘(二期)监理招标文件公示

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乡镇海塘)—学耕海塘(二期)监理招标文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LZB-2023-328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乡镇海塘)-学耕海塘(二期)监理
招 标 人: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农旅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3 年 月 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说明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岛农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乡镇海塘)—学耕海塘(二期)监理 工程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
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1 万元 下浮率:4%~6%,间隔(4%、4.5%、5%、5.5%、6%)
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其中施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规划标准为 50 年一遇,工程等别Ⅲ等。学耕海塘加固长 1.52km,主要建设内 容为 1#水闸拆除重建(详见水闸图纸),2#水闸进行封堵(施工期临时导流),3#、4#、5#水闸进行维修 加固(包括水闸下游清淤 100m)等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施工 等。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智能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
3、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部(或中国 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班子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最低配备:一名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一名机电设备安装监 理工程师,均应持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证书或水利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证书。
5、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均须提供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 1 月),如因故无法 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除外)须在“浙江省 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7、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www.credit.zj.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及项目总监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10、诚信承诺及廉政保证: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及 廉政保证。
1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无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投标登记(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 易主体注册的通知》,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80-2280957)并下载招 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 再一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开(评)标项目,投标文件须通过CA 数字证书制作网上递交,CA 数 字证书购买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于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锁网上办理的通知》及《舟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CA 数字证书购买联系方 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舟山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QQ群:384041593。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80-8260928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发布。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乡镇海塘)—学耕海塘(二期)监理
21.1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
31.1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划标准为 50 年一遇,工程等别Ⅲ等。学耕海塘加固长 1.52km,主要建设内容为 1#水闸拆除重建(详见水闸图纸),2#水闸进 行封堵(施工期临时导流),3#、4#、5#水闸进行维修加固(包括水闸下 游清淤 100m)等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等。
41.1质量标准合格
52.1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智能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
62.2监理服务期24 个月,其中施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7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
83.1供 应 商 及 要 求 委 派 项 目 总 监 的 资 质等级要求企业资质: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总监资格: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执业资格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 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9资格审查方式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1012.1监理费报价方式以采购人提供的控制价为基数,总价下浮。
1113.1响应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
1214.1响应保证金1、响应保证金金额:0.6万元 2、响应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帐户): 收款人: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 金专户 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采购人指 定账户 4、响应保证金可使用如下形式 ☑4.1采用现金缴纳的,应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银行帐户汇出,供应商须在响应 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响应保证金缴纳存至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 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中 心(分中心)咨询电话:0580-3820792。 ☑4.2采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须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 平台提供的(银行、保险、担保)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向 采购人提供担保。具体操作要求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咨询电话0580-2280967。

3
134.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和地点:自行踏勘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8260928
1416.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线上制作响应文件并加密上传。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在网上打印 一式 3 份
1510.1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0.1 条
1619.1响 应 文 件 提 交 地 点及截止时间提交方式: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时 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响应截止及开启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1723.1开启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http://zsztb.zhoush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 in 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特别说明(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其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 其自动放弃供应商地位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造 成响应失败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2)供应商必须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响应 文件。 (3)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供应商均无法 解密,或因采购人CA锁原因导致采购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采购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启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因采购人原因或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故障等非供 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采购人可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或调整开启时间,并告 知在线的供应商。 (5)开评审过程中抽取下浮率、预成交候选人,将在开启现场用摇 号机进行抽取,采购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直播抽取情况,不 再另行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及时观看的,视为默认抽取结果。(6)开评审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应保持在线,因供应商原因未保持 在线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对其不利的后果。 采购人因故(澄清、否决投标等)需要与供应商交互时,供应商应 在采购人发出交互申请后10分种内作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 未作出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对其不利的后果。(7)为保证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远程交互效果,供应商应当在相对封 闭、安静的地点参与交互。因供应商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配 置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 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8)响应截止时间前,请供应商使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zshy/login.aspx)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中 的模拟解密功能,以确保电脑终端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4
不 见 面 开 标 软 硬 件要求供应商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 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硬件配置要求: (1)具备4G以上内存的电脑终端,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音视频设备(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响、耳机等); (2)稳定的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 (3)CA锁(供应商已领取副锁的,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2.软件配置要求: (1)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 (2)MicrosoftOffice2007以上软件; (3)安装新点驱动(舟山版); (4)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 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 ,关闭弹出窗口拦截。
1824.7预 成 交 供 应 商 选 取办法方案:方法一 方法一:采购人在已公布的下浮区间内,设定若干个下浮率,随 机抽取一个下浮率作为成交下浮率,将代表供应商的号码(供应商号 码按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放入摇号机内,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抽中的供应商即为第一预成 交供应商,第二个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方法二:最低价采购。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在下浮区间内的报价,报价最低者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次低者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以此 类推。在下浮区间内相同最低报价在 2 家及以上时,通过摇号的方 式确定成交候选名单,采购人将代表供应商的号码(供应商号码按响 应文件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放入摇号机内,由采购 人代表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抽中的供应商即为第一预成交供应 商,第二个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三个预成交 供应商。 方法三:采购人可根据市场信息价在采购文件中确定一个下浮 率,该下浮率作为最终的成交下浮率。开启时,采购人将代表供应商 的号码(供应商号码按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由系统自动生 成)放入摇号机内,由采购人代表通过摇号的方式 随机抽取三个号 码,第一次抽中者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第二次抽中者为第二预成交 供应商,以此类推。
1912.2监 理 服 务 费 及 下 浮 率 ( 区 间 、 间 隔),采用方法二 的 须 保 留 小 数 位 数监理费控制价 31 万, 下浮率:4%~6%,间隔(4%、4.5%、5%、5.5%、6%)。
2028.1履约担保金额供应商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2% 采购人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2%

5
2115.1供应商的 替代方案不允许
22平台使用费/
23其他因系统设置原因,诚信承诺书无法签名。投标人请纸质打印签名后扫描上传。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采购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4 项。
1.2 本采购工程项目按照《舟山市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投标管理办法》(舟招组办〔2020〕1 号)、《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舟招组〔2021〕3 号)等规定,通过简易采购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
1.3 本采购文件范本中有关“采购”、“响应”、“供应商”、“开启”等文字表述均引用由中 国招标投标协会编著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相关表述内容。
2、采购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2.1 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2.2 本采购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3.2 供应商合格条件详见本采购工程施工采购公告/响应邀请函。
3.3 本采购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3.4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4、踏勘现场
4.1 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时间,供应商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
自身费用。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 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 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5、费用承担
5.1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采用格式文件在网上制作。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采购公告/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说明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图纸及资料
6.2 除 6.1 内容外,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已网上登记的供应商才能
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 补充说明
/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在响应
截止时间 3 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采购活 动。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采购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8.2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网上正规发布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
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8.3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
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 7
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采用格式文件由供应商在网上制作。
10.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1 响应函
10.1.2 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1.3 诚信承诺书
10.1.4 企业资信等相关材料
10.1.5 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等人员汇总表(附上所有人员资 格证书和社保证明(近 3 个月内))
10.1.6 监理人员简历表
10.1.7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10.1.8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格式自拟)
10.1.9 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 件格式文本网上制作响应文件。未提供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2、报价
12.1 本工程的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方式。
12.2 本工程下浮率区间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中所规定的范围。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中 规定的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2.3 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 他足以影响供应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申请将 不被批准。
8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 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 不被没收响应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 相应的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响应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 条关于响应保证金的退还与 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响应保证金
14.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供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数额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
14.2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采用现金或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
14.3 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
14.3.1 采用现金形式的:应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14.3.1.1 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银行帐户汇出,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 将响应保证金缴纳存至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如有疑问,请 及时联系中心(分中心)咨询电话:0580-3820792。
14.3.2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供应商须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提供的(银行、保险、担保)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向采购人提供担保。具体操作要求见《舟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咨询电话 0580-2280967。
14.3.3 供应商汇款时应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响应项目名称、资金用途、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以便查验核对。
14.4响应保证金必须按照提交时的路径、户名、账户退款。响应保证金的退付按舟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4.5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 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4.5.2 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14.5.3 经查实,供应商有串标、允许他人挂靠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法定应被没收响应保证金 的行为。
14.5.4 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近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9
15、供应商的替代方案
15.1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中允许供 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 15.2 款的规定.
15.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中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供应商除提交正式响应文件外,还应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
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所需的全部资料。
16、响应文件网上制作、提交
16.1 供应商线上制作响应文件并加密上传,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在网上打印份数见前附表第 14 项。
16.2 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指定位置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响应文件的构成及加密
17.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的规定要求,并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在线 制作。
17.2 响应文件需采用浙江省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
18、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要求,于响应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
19.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截止时
间为准。
19.3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 2 家时,可根据响应文件要求不再采购。10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 响应截止时间后系统将关闭响应文件提交通道,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视其为放弃无 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已上传 的响应文件。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诚信库信息的更新、备案
22.1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如涉及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发生变更,供应商须在诚信库中及 时修改,并提交核验。核验通过后,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获取或上传最新的企业信息,用于生成
响应文件。如确因投标时间原因无法对企业诚信库内容实行变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前一天,
将拟变更信息原件及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送采购人(招标代理单位)处,由采购人(招标代理
单位)对原件进行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校验章后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以图片形式上传并签
注电子章。
(五)、开启响应文件
23、开启会
23.1 开启会时间和地点
23.1.1 开启会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23.1.2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启会方式,开启会网址:
http://zsztb.zhoush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供应商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开启会,无需到达开启会现场。
23.1.3 参加开启会的要求
23.1.3.1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 开启,并在开启会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3.1.3.2 开启会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 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1.3.3 招标代理机构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约定的开启时间提前约半小时开始进行开启会 网络系统准备与调试,全体供应商可共同参与各自设备对接调试。调试注意事项详见软件开发单位
发布的供应商须知。
23.1.3.4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启程序、唱标内容、开启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
11
公布开启结果 5 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采购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答复并做好记录。
23.2 开启程序
(1)宣布开始
至响应截止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会,宣读开启项目名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布 采购人在开启现场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公布此次开启的投诉受理单位及投诉受理电话。
(2)公布供应商
采购人公布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及响应保证金缴纳情况。若系统显示供应商 保证金缴纳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则将该单位响应文件在系统中退回。
若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数量不足 2 家,采购人宣布采购失败,结束开启 程序。
(3)供应商解密
供应商应在开启主持人发出开始解密响应文件指令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 件解密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软件开发单位发布的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 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如系统运行正常,供应商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文件将 在系统中退回。
供应商解密时间:30分钟(系统默认值30分钟)。
(4)采购人解密
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后或供应商解密时间结束,由采购人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 响应文件。
(5)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选取方案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选取方案选择预成交供应商选取方案。
(6)控制价、下浮区间、下浮率等参数的录入
采购人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控制价、下浮区间或现场抽取的下浮率录入系统。供应商可能通过视频直播方式观看方法一中下浮率抽取情况。
(7)公布开启结果
采购人将解密完成后的响应文件导入到评标系统中,并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8)开启会结束
开启结果公布5分钟后,开启会议主持人方可宣布本次开启会议结束。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在开启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提出,采购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超过5分钟供应商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同开启结果。
12
(六)、评标(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评标(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方法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开启中响应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工期、质量标准等内容 不符合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不得参加预成交供应商的抽取。
供应商可通过视频直播方式观看预成交供应商抽取情况。
24.2符合性审查
采购人对前三名预成交供应商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供应 商时,对前两名预成交候选人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 过的,应当取消其预成交供应商资格。成交供应商排名按照预成交供应商抽取先后顺序进行排名。若第一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第二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若 抽中的三名预成交供应商皆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选择如下操作:
□重新组织采购。
☑ 组织原供应商中其余供应商重新摇号,原供应商中其余供应商不足 2 家时,可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不再采购。
第一成交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被取消成交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24.3 符合性审查要求详见第五章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表
25、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5.1 开启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5.1.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须知 23.1 条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开 启会或所携带的资料不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要求的;
25.1.2 系统运行正常情况下,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解密的;
25.1.3 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的;
25.1.4 响应监理服务期超过响应文件监理服务期要求的或响应函未明确响应监理服务期的;25.1.5 不满足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响应函中未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等级)的;
25.2 采购人对有效响应文件,通过系统线上进行评审、比较。
13
(七)、合同的授予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 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7、成交通知书
27.1 采购人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 15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将成交结果通过 系统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响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订立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供应商须知第 28.1 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8.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 他人。
29、履约担保
29.1 成交的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交纳成交价 2%的履约保证 金。
29.2 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价 2%的支付担保。
14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总投资(万元):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和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
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15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
监理人执 份。
委托人:监理人:
委 托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监 理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二、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
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委托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
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工程监理
师、工程监理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
16
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 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 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 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 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 48 小时内补做 书面通知。
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 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工作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17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 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 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 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 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 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 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 将监理单位、总工程监理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 确。如果委托人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 为监理人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 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和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 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 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 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18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 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 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工程监理 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 工程监理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 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验和平行检验等方法实 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 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应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 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 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 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监理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 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19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 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 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 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 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 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 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 7 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 天内未发出异 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 人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 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 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 28 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 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 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 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 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 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 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 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20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 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 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 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 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1
三、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
工程建设合同、勘测设计合同及监理合同: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有关指示文件或批件:
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
发包人制定的适合本工程的自关制度、办法和规定。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监理人资质不再符合本合同要求时;
2、监理人已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3、未经委托人同意,入驻工地的总监及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4、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5、因监理人原因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或工期严重延误的;6、总监每月驻工地时间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7、因监理人工作失误,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8、发生吃拿卡要等廉洁问题的。
六、施工过程中,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员和专业不能满足监理服务要求,有权要求 监理人增加人员,但不增加费用。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 、未支付监理服务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 3 个月以上;2 、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22
第十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 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1施工招标文件1根据招标进度提供按第十七条的规 定保存完整,不得泄 露
2施工投标文件1根据招标进度提供按第十七条的规 定保存完整,不得泄 露
3施工图3根据工程进度,逐步 提供按第十七条的规 定保存完整,不得泄 露
4施工承包合同1签订施工合同后 7 天按第十七条的规 定保存完整,不得泄 露

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
的时限:
一般文件 7 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发包人应在签收后一个经双方协商的能满足 工程要求的更短时间内予以回复。
第十三条 本条款改为:
发包人不提供任何现场工作和生活条件。
监理期间监理机构的工作、生活设施等费用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并已包含在监理
报酬报价中。
第十七条 监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监理人投保,投保的费用
已计入监理服务费总价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期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进行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标化工地监督管理、合同、
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缺陷责任期相关服务及配合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理单位人员应协助建设单位对每月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对。
(2)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 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 承
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3)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准备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5)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招标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6)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
(7)监理人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协调工 作,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
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
(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0)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应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造价进行严格控制。协助 招 标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11)收到施工方的签证单后须在一周内签证, 签证意见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量,并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
(12)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23
(13)协助招标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14)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 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5)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 计 交底会议。
(16)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 参加专题会议。
(1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 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编报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
(18)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经委托人同意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9)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20)派专人驻厂进行钢管监造。
(21)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监理人员要求:根据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需要,委托人要求 的监理人员最低配置如下表:
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表
监理岗位专业技 术职称监理资格人 数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1自有人员,每月驻现场不 少于 22 天
安全监理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书或水利安全生产培训 相关证书1自有人员,每月驻现场不 少于 22 天
水工建筑监理 工程师持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 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自有人员,每月驻现场不 少于 22 天
机电设备安装 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 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自有人员,每月驻现场不 少于 22 天

上述要求的监理人员中,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人数原则上保持不变,因部分工程施工开始或结束时间不同,部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进、退场可有先有后,监 理员的人数也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监理人员的进、退场情况应事先取 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监理人应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 中承诺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不得配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否则,将导致监理人违约。进场的监理人员应保持稳定,除 非发包人另有要求或其它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监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开展监理工作,对未涉及的岗位可由能胜任的监理工程 师兼任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监理人应充分考虑,如表中人员不能胜任所述工作,需增加 监理人员,由监理人承担相应费用,监理服务费不予调整。
监理办的文秘、后勤、驾驶等辅助人员,由监理人按需要自行配备,其费用列入监 理服务费报价中。
24
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所有分部工程;
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所有分部工程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 365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 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监理服务费采用总价承包,一次性包干,与工程实施中造价及工期的调整无关。监 理工作所需的检测试验和检测费已计入在监理服务费中,检测试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相 关规范要求。以工程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监理服务费开始时间。
一、支付时间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支付。
二、支付方式为:项目开工后 10 天内,第一次支付监理服务酬金为监理服务酬金 的 10%。在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完成合同额的 50%时,再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的 40%,工程完工验收后再支付至监理服务酬金的 98.5%。质保金为监理服务酬金的 1.5%,在工 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 10 天内退回.
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的调整办法:不予考虑。
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三十三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1、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延误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监理报酬的 1%/每次。
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 算办法: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延期付款时间。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监理报酬的 1%/每次。
本条款补充如下:
1 、如因监理人原因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必须经委托人同意。
若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 扣除监理服务酬金贰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若擅 自更换 监理工程师的,每人次扣除监理服务酬金伍仟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在 事发当月 或当次的监理服务酬金进度款中扣除。
2、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及时进驻工程且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若驻工地时间每月少于 22 天,则总监理工程师每不足一天扣 2000 元作为违约金,其他 监理人员每不足一天扣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3、职责到位:发包人每发现一起监理人未履行职责,发包人将给予警告,每起视 情 节处以 2000 元以下违约金。
4、因监理人工作失职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延误及 经 济损失,或者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监理人应 当 承担处罚责任。
5、工程竣工后, 发现监理人由违反合同义务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委托人仍有权向监理人要求赔偿。
6 、因监理人员未按要求到位、监理力度不足而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 每延误一 天处以 2000 元罚款。
7、工程施工时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理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严重不良 行为的,对监理人每次处以【3】万元的罚款;监理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一般不 良行为的,对监理人每次处以【2】万元的罚款;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监、安监部 门通报批评的,监理人每次处以【1】万元的罚款;直接在当季度的监理费中扣除。
8、在发包人日常检查时被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包括材料进场监管不严等),
33 25
视情节严重每次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直接在当季度的监理费中扣除。
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委托人承担 违 约责任。监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于委托人无涉,由监理人自行依照法律规定或 者 按照约定解决。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争议的调解、仲裁机构:
争议的解决方式:向舟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他
第 四 十 五 条 委 托 人 对 监 理 人 提 出 并 落 实 的 合 理 化 建 议 的 奖 励 方 法 为:。
33 26
第三部分 附 件
一、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一)设计方面
l、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 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主持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 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 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 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杳,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外运成品料及土料的过磅称量工作由监理人员负责);按照有 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 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 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 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 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 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 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责任缺陷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 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 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27
15、监督承包人执行委托人(或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要 求。
16、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 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员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及音像资料。
13、其他。
(二) 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 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质量文件。
9、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 文件报送份数:6 份。
28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协商确定。
29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120 平方米
2.生活用房///
3.试验用房///
4.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2、工程勘察文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监理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施工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5、施工许可文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6、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
2.办公设备///
3.交通工具///
4.检测和试验设备///

30
31
第四章 技术说明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执行现行最新建设部相关标准、规范。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 足下列标准要求:
(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2.1
3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一、投标文件格式
34
一、响应函(抽下浮率)
响应函(抽下浮率)
工程监理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监理采购文件和采购补充文件,并经过对
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采购的全部有关情况。我方承诺愿
以采购人提供的控制价内全部内容作为我方报价,并以此为基数乘以(1-下浮率)为成交价。
(下浮率按采购文件确定)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响
应的要约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 工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响应。负责本工
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数为 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监
理服务期为 (请自行填写)。
我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参加响应,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对
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成交,在接到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起天内,按成交通
知书、采购文件和本响应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缴履约保证
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电话: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帐 号:
35
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响应文
件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受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响应
文件的内容。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受托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36
三、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招标代理人:
我(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 参加(工程名称) 的响应过程中以公司的名义郑重承诺:此次响应纯属本企业自行参与响应竞争,保证无被挂靠投标、与其他企业串 通响应,所有响应资料为本企业自行编制,并做好响应资料的保密工作。如被查 实有被挂靠响应、与其他企业串通响应、利用或窃取其他供应商在本次响应过程 中的资料或机密、外泄本企业的任何采购资料或机密时,同意采购人取消本企业 的响应、成交资格,响应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要求退还。
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37
四、廉政承诺书
廉政保证书
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现报名参加 工程招标,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工 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的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工作作如下保证: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的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 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 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四)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 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 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透明)、廉政监督单位、廉政举报单位电话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六)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 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七)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 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八)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 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十一)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我单位愿意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 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 建设市场的处罚。
保证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8
五、企业资信等相关材料
企业资信等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
39
六、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派 驻 本 工 程 监 理 人 员 汇 总 表 工 程 名 称 :
姓名资格证书本工程拟任岗位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到位率承诺(不少于)
天/月小 时 /天

注:供应商应保证本表内容全部真实,附上所有人员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近三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40
七、监理人员简历表
监 理 人 员 简 历 表
工 程 名 称 :
姓 名身份证号
现 任 职 务技 术 职 称
拟任岗位
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书编号
是否有受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同期 分管 项目项目名称
任何职务
起止日期
备注
工作简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1、本表内容须经本人签名确认,如被查实有任何虚假内容,将被视为弄虚作假而取消其成交资格。2、正在分管的项目4 个及以下时,必须全部填写,如被查实有漏填现象,将被视为弄虚作假而取消其 成交资格。
3、正在分管项目的起止日期分阶段服务和全程服务二种,如在响应文件或合同中已经明确为阶段服务 的,以已明确的时间为准,如响应文件或合同未明确的,视为全程服务,合同期即为起止日期,如投标 时确定为项目班子人员,成交后已更换他人,也视为在该项目分管期内。
4、全部项目班子人员(附件五所列的全部人员)均应填写本表,每人一份。
41
八、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投 入 本 工 程 检 测 仪 器 、 设 备 汇 总 表
工 程 名 称 :
序号设备、仪器名 称规格型 号数 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注

42
九、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格式自拟)
43
十、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本项无格式)
44
附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表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项目总监资格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部(或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班子配备项目班子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最低配备:一名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一名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均应持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书;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证 书。
5社保缴纳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均须提供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 1 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 关证明材料。
6人员公示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除外)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7企业及项目总监 经营行为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 制投标。
8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www.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及项目总监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 询结果为准。
10诚信承诺及廉政 保证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及廉 政保证。

45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请在附件中下载
46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