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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公安局指掌纹活体采集仪采购项目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启东市公安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公安局指掌纹活体采集仪采购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启东市公安局指掌纹活体采集仪采购项目

15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指掌纹活体采集仪采用领先的光学系统与高清成像电路技术研制而成,能够采集平面左右手四连指指纹、平面双拇指指纹、平面单指指纹、三面滚动指纹、指节纹、半掌、平面掌纹、侧掌图像。
2、平面多指指纹采集窗口尺寸?R83.1mm×78.1mm。
3、平面掌纹采集有效图像尺寸?R117.0mm×117.0mm;允许误差为±0.4mm;侧面掌纹采集有效图像尺寸?R52.0mm×99.9mm;允许误差为±0.4mm。
4、平面多指指纹有效图像尺寸:?R81.2mm×76.2mm;单指指纹采集窗口尺寸:?R34.4mm×34.4mm;单指指纹有效图像尺寸:?R32.5mm×32.5mm±0.4mm。
5、平面多指图像像素数:?R1600像素点×1500像素点;单指图像像素数:?R640像素点×640像素点;平面掌纹采集的图像像素数:?R2304像素点×2304像素点;侧面掌纹采集的图像像素数:?R1024像素点×1968像素点。
6、平面掌纹图像中心:?R2100像素点×2100像素点区域内,侧面掌纹图像中心?R900像素点×1800像素点区域内,不含有直径大于等于3个像素点的疵点;在整个图像区域的任意不大于 600像素点×600像素点区域内直径不大于2个像素点的疵点内不超过10个。
7、指纹图像中心与采集窗口中心偏差:X、Y 方向均不大于15像素。
8、采集面上环境光不大于300Lx 时能正常采集指纹图像。
9、活体指掌纹采集仪采集窗口不覆膜。
10、图像分辨率:?R500dpi±1%。
11、图像灰度级:每个像素点灰度量化为?R256级;光学畸变:不大于1%。
12、图像背景灰度不均匀度不大于10%,灰度动态范围180级±10%。
13、接口:USB2.0。
14、采集速度:?R15帧/S(单指采集),掌纹采集速率?R2帧/秒;
15、使用环境:存储温度 0℃~50℃,工作温度 0℃~45℃,湿度10~98%(非冷凝状态)。
16、产品质保不得少于1年。
★17、终端采集系统须与南通市公安局指纹系统无缝对接,采集的指掌纹数据能无损实时存入南通市公安局指纹系统。
★18、终端采集系统须与南通市公安局现有人员信息采集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据无缝流转、终端采集业务统一融合应用。
★19、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自带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投标产品功能演示,演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集能力、数据传输、系统对接等,如演示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重新采购。
备注:以上标★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并全部满足,如发现中标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列入南通失信企业名录。

说明: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10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江苏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报价方式,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安装、上楼、分发、验收、税金、检测、售后服务、相应的税金及规费及在当前疫情形势下,为确保货物按时交货并完成安装而产生的各项防控费用等一切费用,同时供应商所报的综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数量,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如有澄清或补充通知采购单位通过上述网址发布。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公安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万豪花园35号楼4楼
联 系 人:陈亭霖
联系电话:0513-83286202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均须提供本项材料);
(5)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三),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五);
(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六)。
注意: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5、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08:30-09:00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安局2号楼1楼开标室(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16号)进行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上午09 : 00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安局2号楼1楼开标室(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16号)
6、报价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供货与安装周期: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5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
3、交货、安装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质保、售后服务:项目所有货物提供一年的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应上门服务及时负责维护。
①免费上门维护:在免费维护期内必须向用户单位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遇到疑难问题提供48小时内上门现场服务。
②上门施工、维护人员须签订过公安信息合作安全保密协议,人员须相对固定,在公安局视频监控管理部门进行人员备案登记,办理相关出入证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维护人员的,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
③设备安装调试后,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设备培训,针对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说明和维护事项,给用户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具备正常使用、简单维护、一般故障处理的能力。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形式:现金、银行汇票、转账、保函等。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6、约定事项: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货物,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供货,不能提供或逾期提供,将被视为违约。如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将被视为违约。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在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采购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必要时,采购人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为检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如以上检测、验收发现所供货物有不符合询价文件参数要求等情况,采购将视作成交供应商违约,有权终止双方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因检测等原因导致货物损坏的,在检测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补足与抽检样品一致的货物,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江苏政府采购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采购单位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设备到场经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合格后付90%,;余款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启东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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