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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 cscec202401170000956218报名截止: 2024-01-24 14:30:00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cec202401170000956218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时 间:2024年1月18日



目 录
第一章 至投标人
一、特别提示
二、其它说明
第二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工程概况
二、招标范围
三、招标内容
四、招标要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七、投标费用、保证金
九、工期要求
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投标报价
十二、结算及工程款支付节点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二、开标及评标说明
三、评标要点及评标细则
四、定标
五、中标通知
六、其它
第五章、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三、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商务标
第二部分经济标
第三部分技术标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确认








第一章至投标人

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与招标人保持联系,接收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4.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通过书面提疑方式向招标人质疑,求得彻底澄清。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办理,而不应在投标文件中加进额外的条件。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和标记。

(2)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6.其他应该注意的: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并必须遵守办理程序及人员身份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投标人承诺作出处理。

(3)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投标人主动质疑,投标截至日前停止质疑。



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不少于三家单位参与投标。

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3.本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在云筑网直接下载。

4.招标进程安排

(1)招标文件领取

云筑网招标文件发布时间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单位登陆云筑网https://jc.yzw.cn自行下载,并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如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投标,直接按照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送达

云筑网回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云筑网回标截止时间或若有变动以招标人电话通知的具体开标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浩E都A座22层中建七局四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云筑网、现场同时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必须在密封袋上注明“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日期前,将投标书密封送交招标人,逾期视为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无遗漏;投标书应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密封后,招标文件所指定的地点。

5.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分公司采购部联系人:刘东方 17613701599

项目部联系人:南 刚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至投标人

2.招标文件

3.投标须知

4.开标及评标

5.投标文件要求

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直接在云筑网上提交答疑内容,招标人及时通过云筑网回复予以澄清。

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收到修改事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事项。

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工程名称: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

2.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与同业路交汇处西南侧

3.工程整体简介:

本项目拟建设一栋厂房办公楼,占地面积约6078.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903.34平方米,含: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9375.34平方米;地上17层,建筑面积2552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2.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

4.计划选择1家有一定经济实力,有类似施工经验,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的优秀专业分包单位。

5.质量要求:达到深圳市优质工程奖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的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图纸范围内(含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图纸深化、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签证、变更等)的临水临电工程全部施工、保修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安装、保管、现场搬运、现场存放、成品保护、必要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零星维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文明施工内容。施工不同阶段的水电线路更改迁移、临时消防管道、消火栓安装、临时水管的预埋及安装、临时水管拆除后预埋套管的的封堵、临时用电二级配电柜以下所有电缆、配电箱安装及电缆敷设等、临边及塔吊喷淋的安装维护、扬尘治理等喷洒系统安装、混凝土养护喷淋系统安装、所有灯带照明安装、施工结束后临时消防水管、临时电缆、电箱的拆除搬运工作并配合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及迎检工作,以及以上范围内的全部维修内容(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

1.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本分包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分包人完成本发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机具、包预留洞口、包预埋件、包质量、包机械、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治理劳务费用)、包验收、包成品保护、包场内运输、包赶工费(含夜间施工)、包政府扬尘管控及疫情防控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用、包自身领用材料保卫防盗、包场内运输(水平运输及所有垂直运输)、包配合(结构实体材料由承包人提供)、包临水临电施工范围内零星用工、包迎接各部门检查而进行的现场清理、包施工中分包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包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物价上涨因素、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其它措施费等全部施工内容。

2.工作内容(详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安装、保管、现场搬运、现场存放、成品保护、必要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零星维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文明施工内容。施工不同阶段的水电线路更改迁移、临时消防管道、消火栓安装、临时水管的预埋及安装、临时水管拆除后预埋套管的的封堵、临时用电二级配电柜以下所有电缆、配电箱安装及电缆敷设等、临边及塔吊喷淋的安装维护、扬尘治理等喷洒系统安装、混凝土养护喷淋系统安装、所有灯带照明安装、施工结束后临时消防水管、临时电缆、电箱的拆除搬运工作并配合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及迎检工作,以及以上范围内的全部维修内容(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

包括配合检测、检查,设置作业区标志/交通管制/导行标志,交通管制及相关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二次场内倒运、雨季施工措施、夜间施工措施、工程完工后垃圾清运达到料净场清等分包内容。

人员管理:按项目部要求标准中标人为工人统一购买安全帽及工人服装。乙方在进场后,要接受项目部为期三天的培训教育(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化做法),并且三天内须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提交进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若不按招标方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投标方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中标人按招标人规定及时在云筑网上录入完成产值,若因产值录入不及时导致付款滞后,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

(1)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如有)

(2)施工现场用电:承包人提供施工用电,预留用电接口。承包人提供二级配电箱(分包人配合安装)及以上线、箱,其它至二级配电箱及以下部分的电缆、电线及配电箱的安装由分包人承担,照明设备均由分包人负责按中建CI手册要求配备,要求分包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和安全员各一名。

(3)施工现场用水: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并预留相应出水接口,其他部位所需的临水管道、水箱水泵由分包人提供,负责安装、铺设。临水的维护、维修、丢失损坏由分包人负责。

(4)材料:承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

(5)招标人不提供工人食宿,分包人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用电由分包人自行解决。

4.投标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及机械、器具均由投标人负责。详见招标附件临水临电材料清单一览表。

5.施工要求

按照招标方要求安排每日用工数量,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工作内容。

服从招标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以工作内容调整等原因拒绝施工。

1.以工程所在地深圳 市场价为基础,按招标文件提供报价清单项,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2.投标单位自报施工方案。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

3.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信息监督平台中无不良记录,与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无不良合作记录。

5.对已合作项目近半年内出现配合、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有不良记录的报名单位,招标人根据情况有权进行资审淘汰。

6.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对报名单位上传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中建七局四公司本下级资源库中的投标单位,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在招标人处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局A级供应商及近两年与中建七局四公司有类似合作业绩的报名单位(证件合格)可免于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一般纳税人证明;

6.历史业绩;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符合局免缴纳规定的本条款不适用)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 整)。在开标之前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汇款时必须注明:“ 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请第一时间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号:673391525@qq.com ),以便及时确认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只能以公司名义用公司账号进行转账缴纳,个人缴纳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仅以现金的形式通过银行支付给招标人,不接受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为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及时退回,招标人暂不开投标保证金收据,待定标确定后未中标单位按原账户退回,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公司直接开履约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账号:03703201101

3.投标方中标后,应交纳不低于合同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如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足够履约保证金,则此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够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则分包人应补足差额部分。(符合局免缴纳规定的本条款不适用)

4.投标方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5.如投标方中途退出投标、逾期递交投标书、没按规定密封,该费用将不予退还。

八、质量标准

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1.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1.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广东省(市)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质量验收等级: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广东省(市)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工程质保期: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最低质保时间。

工期要求:临水临电工程工期由项目工期节点(项目部交接工作面开始计算)开始计算,工程整体工期按照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要求确定,仅作为评价投标人组织能力的参考,不作为工程实际施工要求,但合同中签订的工期要求应严格于招标文件中工期承诺。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进度进行抢工,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款中,不另计取费用。

1.投标方须按招标方及广东省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之要求组织施工。

2.现场文明施工达到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3.投标方施工期间须达到政府相关环境综合治理及防尘要求,不限于防尘网覆盖及洒水湿法作业等,相关防尘材料及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4.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人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须包含于投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5.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须符合招标人CI战略的要求。招标人对全体施工人员统一进行实名制管理,实行门禁系统,所有施工人员的服装、反光背心、劳保鞋、绑腿等按照统一标准管理由投标人统一采购并集中发放(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外),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数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总承包要求(含中建CI形象要求等),根据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建七安〔2019〕298 号文规定,投标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招标人代付代扣,中间结算时进行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本分包工程报价为根据承包内容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经济标报价表。

2.分包工程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投标方综合考虑竞争实力,单价不做调增。

3.本分包单价包含投标方完成本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不含增值税包干价格,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投标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工伤保险及医疗费、社会保险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含除增值税之外,由专业分包单位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分包应缴税金)等招标范围规定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工作内容的相应费用,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合同承包范围内一律不再另行计取零星用工。

4.若在施工前发生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按设计变更工程量做相应调整,单价不变。

5.工程量计算:

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列明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6.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7.风险因素

(1)报价时应认真对照图纸及详细现场情况,在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引起风险等均含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因素内。

(2)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投标人需负责结合本项目图纸进行合理的深化设计,并通过项目审核后用于施工;在项目图纸发生变更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调整深化设计,且不能因图纸变更导致产生的深化设计费向招标人发起索赔。

8.奖罚

本工程严格按照承包方、投标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执行。工程重大节点的工期逾期,每逾期一个节点投标人应支付总包人违约金5000元;总工期逾期未超过7天的,每逾期一天,投标人按工程总价千分之一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总工期逾期超过15天(含15天)时,每逾期一天,投标人按工程总价千分之二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承包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或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因投标人未及时支付工地工人工资,造成工地工人恶意围堵办公场所或故意停工的,每出现一次或一天,投标人需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以上违约情况以总包人对以上情况的照片或录像、证明作为索赔依据。

投标人保证施工满足承包人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保证施工人员正常施工,造成工期滞后,每滞后一天处罚5000元,并承担业主对我公司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罚款。

1.结算

验收时,下列情况不予计量付款。

a)投标方强行施工的;

b)不能证明施工质量合格的;

c)投标方自身原因返工的;

d)未经承包方验收的(包括阶段验收)。

月度中间计量办理与付款分离。付款节点处于每月25日前的,按照分包开工日期至上月月度中间计量办量日期之间的累计金额,作为本次付款基数;付款节点处于每月25至31日之间的,按照分包开工日期至本月月度中间计量办理日期之间的累计金额,作为本次付款基数。每次支付时,分包人应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单位盖章、个人摁手印),否则不予支付。

2.合同价款的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比例为:

①分包人每月上报已完工程量经承包人审核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②分包工作范围施工完毕后,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经承包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③分包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分包人报最终结算,承包人在3个月内结算完毕,支付至最终结算工程款的97%;

④剩余 3%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以承包人确认且承包人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修金后支付至最终结算100%。

以上节点支付时间为:节点完成后一个月内,且承包方已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此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后支付。分包方每次付款必须提供全额发票,否则承包方不对分包方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产生资金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材料浪费,如有浪费现象发生,应赔偿承包方材料损失。

4.投标方不得对本工程再次转包。如有转包情况发生,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云筑网回标截止时间或若有变动以招标人电话通知的具体开标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浩E都A座22层中建七局四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云筑网、现场同时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标人组建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在开标会上按投标须知规定,由开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及是否应当受理进行符合性审查,然后将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开启,送评标委员评审;

工程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对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工期、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量打分排定名次,原则上得分最高的为中标方。

招标人有权力选择合适投标人,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招标人在选择投标人时,将综合考虑到工期、价格、实力、组织能力、经验和信誉等,不承诺一定会以最低价中标。

1.评标要点

(1)标价;

(5)工期、质量;

(6)企业实力;

(7)投标方信誉;

(8)优惠条件及发包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2、评标办法

(1)符合性审查

若出现以下情形,应按废标处理。



②要求法人或委托人到场而未到场的。

③投标人或投标企业被列入局或公司禁止参与投标的。

④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⑤证件不齐全,无相应资质的。

⑥招标文件要求到项目实地考察,而未去考察的。

⑦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内容格式与投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评标结果须在协同办公平台或四公司分包管理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期最少两天。评标结果在公示和审批期间提出异议的,应提交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书面出专项定标报告,按评议结果定标。

对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按评标结果定标。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方及时通过云筑网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2.中标通知书在未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作为双方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均受其制约;

3.发包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内容;

2.任何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可能被视为废标;

3.投标单位不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第五章、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和合同文本格式确认四部分。

(1)商务标应包括:

a)投标函

b)授权委托书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d)承诺书

e)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f)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g)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Ø最近三年以来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Ø最近三年以来项目经理承建的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h)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

(2)经济标应包括:

a)投标报价说明

b)投标报价汇总表

c)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技术标应包括:

a)施工组织设计

Ø工程概况

Ø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及工期目标

Ø工程中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Ø工程施工部署及总体施工安排

Ø主要施工方法

Ø质量事故及质量通病的预防、纠正措施

Ø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包括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资料控制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Ø施工进度计划表(包括资源投入、赶工措施等)

本工程技术标编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此内容,缺项、漏项则该项不得分。

b)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人员、电工等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如果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格式,则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这样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30天 (日历天)内有效。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将1正1副都应胶封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投标文件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文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页面必须标明页码,尽量双面打印减少标书装订厚度。不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函、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报价表除按招标文件要求外另提交一份(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备注:云筑网上投标时需上传投标文件word+投标文件PDF+投标函盖章扫描页+承诺书盖章扫描页+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页+报价单盖章扫描页)。

(9)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A4纸电脑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地方加盖公章及印章。

(10)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只限于投标截止日之前)。

4.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有以下标志:

工程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5.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特殊情况下经过招标人允许可合理延期。









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

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投标日期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标

一、投标函........................................................................................................................页码

二、授权委托书................................................................................................................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页码

四、承诺书........................................................................................................................页码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页码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页码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页码

八、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页码



第二部分、经济标

一、投标报价说明............................................................................................................页码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页码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

第三部分、技术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页码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页码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确认

一、拟签订合同文本格式............................................,.................................................页码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我公司已收悉贵公司(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并已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我公司愿以:经济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综合单价报价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该分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在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我公司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中标或其他任何可能的标价。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7.如贵公司接受我公司的投标,我公司将保证按贵公司认可的条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比例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

8.其他补充事项:(如有)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承诺书

致:

很高兴有机会参与贵公司的工程的投标,另鉴于经我公司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后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在此郑重承诺:

1.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不在合同谈判中提出违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相关损失由我方负责,贵公司有权没收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另选其他单位。我公司保证,不会因图纸未看全面,而对综合报价提出异议,不会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2.我公司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已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了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利润、税金及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我公司在标书中派出承担该分包项目具体施工的下属项目经理等人员机构,将全面代表我司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一切相关职责。

3.一旦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三天内缴纳合同额的3%履约保证金打到承包方指定帐号,接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按本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除投标保证金外,愿意赔偿给承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放弃。

4.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劳动力、资金、施工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现象,农忙不停工。为满足本工程业主及贵司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上的要求,我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项施工资源满足贵司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验收、交工资料、保修维修任何缺陷。

5.无论任何情况下,我公司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保证我们的全部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如出现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项目部可从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并愿接受贵司的处罚(按发生额的30%),如出现影响贵司的形象、工作的围堵、群体(3人以上)的找项目或贵司要薪情况,每次愿接受30000元处罚。

6.如招标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我方保证连续正常施工3个月,不提出任何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费、材料费等)。

7.本公司拟派(姓名):身份证号: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该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投标。在此郑重承诺拟派投标人本企业自有员工,绝非挂靠该单位,中标后授权委托人本企业在此项目主要负责人,若进场后在未经项目部同意下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出现转包等行为视为违约,承担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我方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后附授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投标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如有)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投标方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帐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在本表后须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款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内容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每个合同须单独填表,表后需附相应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八、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

1.属于总承包的提供施工过观摩工地和承包方合同复印件主要页,并提供相关影像和证明资料。

2.属于专业分包的提供和总承包合同复印件主要页,并提供相关影像和证明资料。并在证明资料上留总承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以上资料都应盖单位公章。

4.若没有,此项为空即可。

5.以上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













一、投标报价要求

1.本报价是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及招标答疑文件、本工程施工图纸、现场及周边施工环境条件和市场行情,并结合投标人自身施工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基础上的报价。

2.工程量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中规定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同时结合工程量计算定额规定(施工所在地施工当期相关定额)相关配套文件。

3.本报价是币种为人民币。

4.投标人报价时不针对具体楼号,待投标人所报单价中标后由招标人统一划分各自中标标段。


二、投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

投 标 报 价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三、工程计价总说明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01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分包类型:专业分包分包项目/标段:临水临电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分包内容

暂定工程量

税率

不含增值税

综合单价(元)

备注

1

临水临电施工

1.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与同业路交汇处西南侧,拟建设一栋厂房办公楼,占地面积约6078.22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约34903.34平方米,含: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9375.34平方米;地上17层,建筑面积2552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2.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具体以最终的图纸为准。

m2

按合同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结算时按现场实际投入情况调整。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安装、保管、现场搬运、现场存放、成品保护、必要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零星维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文明施工内容。施工不同阶段的水电线路更改迁移、临时消防管道、消火栓安装、临时水管的预埋及安装、临时水管拆除后预埋套管的的封堵、临时用电二级配电柜以下所有电缆、配电箱安装及电缆敷设等、临边及塔吊喷淋的安装维护、扬尘治理等喷洒系统安装、混凝土养护喷淋系统安装、所有灯带照明安装、施工结束后临时消防水管、临时电缆、电箱的拆除搬运工作并配合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及迎检工作,以及以上范围内的全部维修内容(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

2.其他完成本项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工作。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详见招标附件临水临电材料一览表。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塔吊、施工电梯。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及机具。

34903.34




备注:

1.依据招标文件中分包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内容报价。

2.以上价格为不含增值税固定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包含分包人完成本主体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分包人人工费(含信号工工资)、辅材费、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机上人工费等)、工人进退场费、劳保、保险及医疗费、夜间施工费、超高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人工降效、工人食宿费、二次搬运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含除增值税之外,由分包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分包应缴税费)等所有费用。分包人签约前已完全了解项目情况,以上单价不受建筑结构、市场行情、过程变更、工程量调整、工期、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综合单价在履约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合同范围内一律不计取计时工。

3.本清单内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双方核对的工程量为准。

4.报价时考虑工人服装、安全帽统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建筑面积参照GB/T50353-2013计算。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1

LED专用插头




60

明装插座



2

PPR阀门




61

内接



3

PVC排水管




62

内丝直接



4

U型码




63

内牙直通



5

YJLV铝电缆




64

尼龙扎带



6

八路防爆插座配电箱配套




65

排插



7

保险管




66

排水管



8

波纹软管




67

配电箱(含配置)



9

不锈钢浮球阀




68

喷淋三通



10

不锈钢挂锁




69

喷淋头



11

不锈钢喉箍




70

喷射泵



12

插座插头




71

膨胀螺丝



13

充电防水插座




72

强力卡箍



14

灯带双排




73

热缩绝缘管



15

灯带专用插头




74

三通



16

灯头




75

三通开关



17

低压变压器




76

生料带



18

低压灯泡




77

施工电梯电箱



19

电笔




78

时控空调插座



20

电焊条




79

数显扭力扳手



21

电缆铝线




80

双球液住浮球位



22

堵头




81

水泵电熔



23

镀锌钢管




82

水龙头



24

镀锌螺栓




83

水箱进水阀



25

镀锌内接




84

四叉接头



26

镀锌内六角螺丝




85

塑料水箱



27

镀锌铁皮




86

锁扣



28

镀锌弯头




87

铁线槽



29

防爆插座插头




88

铜铝线鼻



30

防水插座插头




89

铜铝直接



31

钢管贴




90

铜球阀



32

钢丝管




91

铜线鼻



33

钢丝绳




92

铜芯电缆



34

给水管




93

铜芯电线



35

给水胶水




94

外牙接头



36

给水弯头




95

外牙直接



37

给水直接头




96

外牙直通



38

沟槽法兰




97

弯头



39

沟槽三通




98

弯头90°



40

沟槽弯头




99

污水泵



41

护导线




100

吸顶灯



42

接头




101

消防接扣



43

结缘胶布




102

消防枪



44

截止阀




103

消防栓



45

卡箍




104

消防水带



46

卡箍盲板




105

消防箱



47

开孔器




106

液态生料带



48

空气开关




107

异径三通



49

快接




108

异径套



50

联塑PVC给水管




109

异径直通



51

漏电保护器




110

银粉漆



52

漏电开关




111

闸阀



53

铝电缆




112

闸门



54

铝水带接头




113

长箍闸阀



55

铝芯电缆




114

执手锁



56

铝直接




115

直接



57

铝直通管




116

直接头



58

绿色水带




117

自吸泵



59

梅花开口扳手







备注:以上为临水临电施工过程中暂定材料,品牌、规格、数量综合考虑,具体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费用已包含在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中。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具并结合图形表形说明各分布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达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2.2劳动力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工程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2.2 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工程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投标人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投标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8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3.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3.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线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分项工程的完工日期。

2.3.3.、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完成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测量人员










电工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后附: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人员、电工等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级别编号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资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合同编号:



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施工

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专业分包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专业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承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分包人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人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二、分包合同价款

本分包合同为合同。(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等)

暂定价款(含增值税)为:¥:,金额大写: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增值税为:¥:。

三、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以承包人项目部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年月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内容,各施工工序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等进行施工和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2条。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工期等的全部责任。

九、发票

9.1分包人属于以下第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9.2分包人提供以下第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3过程中,分包人在向承包人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承包人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在办理最终结算后,分包人在向承包人申请付款前,应按照最终结算金额与已提供发票金额的差额,全额提供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

9.4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承包人不能认证、抵扣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的违约金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分包人在增值税发票作废前必须先征得承包人同意。

9.5如果承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分包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9.6若分包人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承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9.7若承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分包人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9.8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收款信息发生变化时,分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如因分包人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无法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分包人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若使用物理印章请选择第一种描述,若使用电子印章请选择第二种描述,二者仅选其一)

第一种: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二种:本合同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经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效。根据《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认可并接受电子签名,确认该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承包人执份,分包人执份。









承包人:(盖章) 分包人:(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本分包合同通用条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所在地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项目所在地的民族习惯。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和施工当地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本工程经过承包人批准的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分包人进场后,提出请求的日内;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套。

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

9.1承包人人员

姓名: 职位: 项目/执行经理 工作邮箱:

职责范围:在事先未获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或批准前,就下述工作仅负有基础性审查建议职责,而不具有最终决定权:

(1)下达开工指令或通知;

(2)认可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及确认或同意分包商;

(3)批准任何工期顺延及任何费用索赔;

(4)对工期、工程造价有任何影响的变更指示、工程洽商、工程签证文件的签署;

(5)确定变更、签证估价;

(6)决定暂列金额、暂定项目、选择项目的使用或不使用;

(7)重要设备、材料的审查确定及定价;

(8)发出接收证书或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9)工程款及工程尾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

(10)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以上职权的行使,项目经理亦仅具有初步审查权,而无最终确定权;项目经理在上述文件上签署意见,应理解为仅作提供审查意见,而不表明该文件已生效。

姓名: 职位: 商务经理 工作邮箱:

职责范围:在事先未获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或批准前,就下述工作仅负有基础性审查建议职责,而不具有最终决定权:

(1)中间计量的审核

(2)项目招投标事宜的审核

(3)审核任何费用索赔;

(4)对工程造价有任何影响的变更指示、工程洽商、工程签证文件的签署;

(5)审核变更、签证估价;

(6)重要设备、材料的审查确定及定价;

(7)工程款及工程尾款支付的审核;

(8)结算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以上职权的行使,商务经理亦仅具有初步审查权,而无最终确定权;商务经理在上述文件上签署意见,应理解为仅作提供审查意见,而不表明该文件已生效。

姓名: 职位: 财务人员 工作邮箱:

职责范围: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分供工程款,开收发票或收据,扣除应扣款,与分包分供方核对资金收支等财务工作。非按授权办理的文件无效。

9.2分包人项目经理(其任命书作为本分包合同附件)。

姓名:职称:工作邮箱:

全权代表分包人执行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管理及收发文件等所有职责。分包人指派项目经理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同意、认可、批准、通知、报告、证书、决定、请示、函件、会议纪要、备忘、补充协议、合同文件、变更估价、结算、索赔报告、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分包人所作出。分包人加盖于来往文件中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加盖于相应文件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项目部及其他部门公章等,均视为由分包人项目经理同意并代表分包人的签署行为。

10.承包人义务

10.7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组织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10.11其它工作:

(1)全面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

(4)协调分包人与主体劳务及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工作。

(5)承包人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1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

11.6分包人应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11.7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分包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年度、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11.8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11.11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11.12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分包人应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小组,设置疫情防控专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分包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承包人完成各项防疫工作,若因分包人原因造成项目部疫情扩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分包人应保证疫情防疫期间劳动力满足承包人需求,并且确保所属单位劳动力满足政府对作业人员的防疫防控要求(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或完成隔离证明)。

(3)分包人应按合同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遗留工程、返工工程及零星工程等,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的进度和质量完成施工的,承包人有权另行发包,承包人另行发包金额及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分包人承担,从分包工程价款中扣除,分包人予以认可;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再收取发包金额10%的工程管理费,上述费用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仍应对其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

(4)分包人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劳资管理员,建立健全劳资档案,分包人必须在进场当天填报进场工人情况,并根据劳动法的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保证合法用工。劳动合同内容必须明确计酬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日期、劳务纠纷处理方式等基本内容。如果劳动合同中工资构成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必须按月全额发放(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以“生活费”名义发放)。分包人应该使用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或承包人推荐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5)分包人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分包人应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日期足额向农民工本人直接支付工资,不得以分包款结算纠纷等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有权根据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分包人作出书面告诫、要求限期整改、收取违约金、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保证金)、暂停投标资格、清出合格供应商名录、录入不良行为名录等处理措施。

(6)当实施分账制和承包人代发农民工工资时,分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出具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书,约定农民工工资总额或占分包款的比例以及分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标准,承包人有权利审核分包人提交的工资支付表。每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中的工资总额不能高于该期应付分包款中人工费用总额。

(7)承包人每次代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的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出具当期农民工工资已经全部支付、不存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农民工当期工资支付完毕声明书》,承包人收取分包人声明书后,分包人如果不认可该声明书的内容,则按严重不遵守分包合同约定的情形处理。

(8)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乙方对自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并承担因材料不能及时到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如有)

a、机械和生产工具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小型机械、料具、用具及工人手头工具均由乙方自带。

b、如需自行搭设脚手架,所有周转料费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项目部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免费搭拆脚手架。

11.13分包人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人工资

11.13.2本合同通用条件第11.13.2条款约定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此类事件,视事件的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罚:轻者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此金额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清退出场。

11.14分包人保证,其施工过程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权利等)。对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行为使承包人受到行政处罚、遭遇民事赔偿主张,给承包人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承包人有权追究全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12.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

分包人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 元/次的违约金。若因分包人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分包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2.1本合同通用条件第12.1条款约定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发现一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元/次的违约金。

16.水、电供应

16.1施工现场用电:承包人提供施工用电,预留用电接口。承包人提供二级配电箱(分包人配合安装)及以上线、箱,其它至二级配电箱及以下部分的电缆、电线及配电箱的安装由分包人承担,照明设备均由分包人负责按中建CI手册要求配备,要求分包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和安全员各一名。

16.2施工现场用水: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并预留相应出水接口,其他部位所需的临水管道、水箱水泵由分包人提供,负责安装、铺设。临水的维护、维修、丢失损坏由分包人负责。

25、环境保护作业

25.7分包人的其它工作:



26.分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在本合同履行过程获取的,关于承包人、承包人公司或承包人的关联公司的商业信息和事务信息,未经承包人公司事先书面明确同意,分包人不能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这些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从承包人公司的所有相关文件中衍生的所有信息,例如有关分包工程以及承包人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含款项的支付、施工技术方案、图纸等),商业往来信息(包括承包人的其他合作单位或潜在合作伙伴,客户或潜在客户),供应链信息(招采管理流程,运输目的地,物流要求等),价格数据(包括并不局限于参考定价,估算,任何报价等)。

若分包人未能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承包人有权终止与分包人的合作,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若因分包人违约行为导致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名誉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

28.安全生产监管

28.2分包人整改未达到承包人要求,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额的 %,此金额承包人有权直接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由分包人实施,防护措施须满足承包人要求。

(2)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的要求搭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分包人在正常或非正常工作时,如因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有关条款以及承包人依工程具体情况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交底等而导致的任何伤亡事故,分包人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同时,一旦发生任何事故,分包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承包人报告事故详情。

(3)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分包人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分包人全面解决。若发生事故死亡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若重伤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若有人员轻伤情况发生,分包人需向承包人缴纳1人/次 元的违约金;若无人员伤亡,造成项目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并承担元/次的违约金。

29.合同工期

29.1承包人有调整工期以及暂时中止施工(包括多次中止)和随时复工的权利,分包人已经充分了解本工程施工工期的不确定因素且承诺服从业主和承包人的安排,并且不因此增加费用。

分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保证工期。

30.分包人质量保证

30.1分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30.1.1分包人代表及其组织如更换项目经理,分包人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如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包人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30.1.5分包人将材料供应计划和加工计划进上报承包人审核的时间:。

30.1.8召开生产例会的时间:。

31.分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

31.2质量目标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但必须无偿配合承包人取得_______奖,且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分包人工程须达到如下目标:

检验批次交验合格率达到:;

分部工程一次交验优良率:;

质量问题整改率:;

为保证工程质量,分包人必须采用有效的、环保的、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上述质量目标。

31.7技术及质量资料

31.7.1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按时按月的提交份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给承包人。

31.7.2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32.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

32.1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提供的设备材料:无。

32.1.2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和其它设施:塔吊、施工电梯(如有)

32.1.4业主/承包人提供的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

(1)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清单:

(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因分包人原因超用的部分,发包人将按实际采购材料价格的110%从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32.2.1分包人设备、设施、临时工程清单:详临水临电材料清单一览表

承包人对分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有权进行抽样检查,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物资,并要求分包人立即整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所受的一切损失。

分包人应对自行采购或租赁的材料、设备及承包人交付的材料、设备承担保管责任,若发生丢失的,所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3.保函



33.2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分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工程承包人足额缴纳人民币(大写)元(¥ 元)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担保,即分包人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至承包人指定账户。如未按约定期限缴纳,则本合同不生效。(符合局免缴纳规定的,本条款不适用)

若由于分包人违约中途退场,履约保证金全部没收,且承包人不对分包人进行退场补偿。

33.2.4履约保函有效期的延长:。

34.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

34.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方式。清单计量规则见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

分包人已经充分了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实际情况,本合同的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不确定因素、风险因素和不利条件,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34.4本工程无预付款

34.5进度款支付

34.5.1支付要求

月度中间计量办理与付款分离,分包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依据34.5.2条。付款节点处于每月25日前的,按照分包开工日期至上月月度中间计量办量日期之间的累计金额,作为本次付款基数;付款节点处于每月25至31日之间的,按照分包开工日期至本月月度中间计量办理日期之间的累计金额,作为本次付款基数。

每次支付时,分包人应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单位盖章、个人摁手印),否则不予支付。

承包人可以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产生贴息费及其他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34.5.2支付方式及比例

34.5.2.1应扣款

在中间结算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并扣除下列费用后,且分包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支付给分包人:

(1)质量保证金/%(如有);

(2)安全保证金/%(如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

(3)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预付款(如有);

(4)分包人应缴纳的税费(如需要承包人代扣代缴);

(5)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分包人的罚款(财务部门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6)按合同规定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承包人垫付的其他款项。

34.5.2.2支付方式及比例

①分包人每月上报已完工程量经承包人审核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②分包工作范围施工完毕后,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经承包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③分包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分包人报最终结算,承包人在3个月内结算完毕,支付至最终结算工程款的97%;

④剩余 3%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以承包人确认且承包人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修金后支付至最终结算100%。

以上节点支付时间为:节点完成后一个月内,且承包方已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此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后支付。分包方每次付款必须提供全额发票,否则承包方不对分包方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产生资金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4.5.2.3在每次付款前,分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承包人认证无误后方可付款,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不予接受,且有权拒绝付款。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存在瑕疵而导致付款延期,分包人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97%时,分包人必需提供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因国家增值税税率变更,由此导致合同税率发生变更的,按照相应文件执行税率变更并相应调整价格。

34.5.2.4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承包人对分包人的现场管理及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承包人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如分包人未能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或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承包人将扣除未完成项目合同价款3倍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4.6.签证索赔

分包人已经充分了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实际情况,本合同的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不确定因素、风险因素和不利条件,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34.7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合同结算价的 3%,保修期为自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1个月。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经承包人确认且承包人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修金后无息返还保修金。

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书起48小时内派人修理,特殊情况下需在接到修理通知书后2小时内到场维修。未按时到场,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甲方保留追究后发生质量问题的权利。

如果分包人尚有部分保修工作未完成,则承包人有权在上述工作完成之前扣除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金额的付款。

如果质量保修金不够扣除相关维修、鉴定费用的,则超出质量保修金部分金额由分包人在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34.10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基金的具体比例及支付方式

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本分包合同总价的 %作为文明安全施工专项基金,如分包人有“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另分包人承担违约金 元/次,从分包人次月工程款中扣除。

分包人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承包人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时满足交通、环保、民扰和扰民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免除业主和承包人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索赔。

35.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

35.4检验费用。

检验费用。检验费用承担方式:。

36.计量

计量方式:

每月25日双方办理月度中间计量,由分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交月度中间计量审核表(需加盖公章),承包人按内部流程和规定进行审核。月度中间计量仅作为对分包人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审批为准。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及施工方案,及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分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前按承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月度中间计量报表,包括依据合同计量规则的工程量计算单及计量所需的一切证明资料,如截止到当月27日分包人仍未报送月度中间计量报表,则该月计量以承包人办理的为准。

38.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

竣工验收:

结算程序:

结算完成时间:分包人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资料且经承包人审核无误后,于三个月内办理完成最终结算。分包人承诺在最终结算办理完后,如涉及到其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检查等需要配合的事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分包人拒绝配合,则发生的相应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

分包人应在上述约定结算时限内配合承包人办理最终结算,如不配合则承包人应及时发函催告,分包人在接到结算催告函后7日内无来函回复或回复不配合的,视为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已掌握的资料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办理的结果为准,分包人对此予以认可。

因分包人原因致结算不能及时办理的,承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存在以下情形,属于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结算不能办理:(1)未按期办理结算,拒绝接收承包人通知的;(2)未按期办理结算,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不予回复的;(3)未按照合约要求保证结算质量,经多次沟通仍未改进的;(4)对结算结果表示异议,拒绝协商沟通,或在双方指定的时间内不进行协商沟通的;(5)恶意索赔或以其他方式拖延结算进度的。

40.违约

40.1.1违约责任

(1)有关工期的违约责任

1)工期每延期一天,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开始时间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分包人原因造成月进度或节点进度滞后: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月进度计划滞后的,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 元/天;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的,分包人应另承担违约金 元/天,另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3)承包人每月对分包人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分包人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工期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分包人无条件退场。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承担违约责任。

(2)有关质量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分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承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分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分包人不再具有承包发包人的工程资格;工程必须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不能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分包人必须无条件返修达到合格标准,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返修达到合格标准还应承担工程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工期不予延长,同时,分包人不再具有承包承包人的工程资格。

(3)有关安全文明的违约责任

1)分包人人员发生打群架及酒后闹事而给承包人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元违约金。

2)分包人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罚款元,此费用在分包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罚款不代表免除分包人所有责任),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

3)严禁使用年龄不满16周岁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否则分包人应立即辞退并承担元/人次的违约金。

(4)有关材料管理的违约责任

1)分包人必须提前一个月报送下月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表至承包人项目进行审批,否则,按每延误一天,承担元/天的违约金。(若存在甲供材料适用该条款)

2)分包人应提前10日向承包人提供正式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甲供材料需用计划应按承包人要求填写,按每延误一天或不按要求填写,承担元/天的违约金。(若存在甲供材料适用该条款)

3)分包人使用未经检验、或虽经检验但被判定为不合格、或虽经检验但属假冒伪劣材料的,分包人应按该部分合同约定使用材料总价的2倍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承包人的要求予以整改,将材料向承包人报验或替换为合格的材料,因整改导致工期延误的,分包人还需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5)其他违约责任

1)分包人必须对承包人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承包人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承包人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误一天,承担元/天的违约金。

2)分包人为履行本合同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未提交承包人评审、合同原件未备案或备案不全、不及时、不真实,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次。

3)因分包人未及时支付分供方款项,引起诉讼案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次,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4)如分包人不能完成履约,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视为违约且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下调%执行。

5)发生分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其他情况时,分包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约定了具体违约金的情况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责任,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的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实际损失的125%进行赔偿。

6)如承包人根据合同附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安全防护标准化》超过二次给分包人发函要求分包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整改,而分包人均没有整改到位,视为分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在结算中扣除分包人没有整改到位的整栋房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7)分包人应保护现场无线监控系统,保持线路畅通,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损失,应向承包人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

8)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如实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或不能全额发放,导致农民工上访、投诉或发生农民工群体事件,经查属实的,承包人视分包人严重违约,每次处以违约金万元,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确认: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核对欠付工资总额并在承包人要求时配合办理委托代付手续,如分包人不配合,承包人有权自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发函告知分包人,如分包人不接收或在接到后3日内未完成核对,则视为认可该金额,承包人有权直接代付,并视为承包人已向分包人支付了等额的工程款,如存在超额支付,承包人有权以超额工程款的倍对分包人进行追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上访至承包人项目部的;②上访至发包人建设单位的;③上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④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新闻媒体曝光,事态严重,给承包人造成声誉影响较大的;⑤其他情形。

9)分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之日起7日内,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的,每迟延1天,分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元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如违反此约定,则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40.3退场分包人违反本分包合同通用条件第41.3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40.4承包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存在逾期付款行为,未支付部分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分包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总额不得超过结算总额的%。(此条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42.争议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保险

43.1分包人办理保险的义务: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43.2工程一切险

49.补充条款:

49.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2)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49.2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49.3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49.4除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外,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通过电子邮箱、短信、微信、QQ 等方式通知对方,均视为对方已接收。

49.5(1)按标化工地要求搞好现场美化,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2)乙方应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按甲方要求设置消防设置,负责自用部分消防设施的费用。消防器材统一由甲方购置,乙方不得自制。公共使用品,由乙方负责维护、保管,损坏照价赔偿。

(4)甲方下发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各种要求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乙方承担由于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附件:

附件一:临水临电材料清单一览表

附件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附件三: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材料员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计量结算员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承诺书

附件八:安全用电协议

附件九:消防保卫协议

附件十: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附件十一: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十二:项目综合授权书

附件十三:疫情防控管理协议

附件十四:临时水电布置图







临水临电材料清单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1

LED专用插头




60

明装插座



2

PPR阀门




61

内接



3

PVC排水管




62

内丝直接



4

U型码




63

内牙直通



5

YJLV铝电缆




64

尼龙扎带



6

八路防爆插座配电箱配套




65

排插



7

保险管




66

排水管



8

波纹软管




67

配电箱(含配置)



9

不锈钢浮球阀




68

喷淋三通



10

不锈钢挂锁




69

喷淋头



11

不锈钢喉箍




70

喷射泵



12

插座插头




71

膨胀螺丝



13

充电防水插座




72

强力卡箍



14

灯带双排




73

热缩绝缘管



15

灯带专用插头




74

三通



16

灯头




75

三通开关



17

低压变压器




76

生料带



18

低压灯泡




77

施工电梯电箱



19

电笔




78

时控空调插座



20

电焊条




79

数显扭力扳手



21

电缆铝线




80

双球液住浮球位



22

堵头




81

水泵电熔



23

镀锌钢管




82

水龙头



24

镀锌螺栓




83

水箱进水阀



25

镀锌内接




84

四叉接头



26

镀锌内六角螺丝




85

塑料水箱



27

镀锌铁皮




86

锁扣



28

镀锌弯头




87

铁线槽



29

防爆插座插头




88

铜铝线鼻



30

防水插座插头




89

铜铝直接



31

钢管贴




90

铜球阀



32

钢丝管




91

铜线鼻



33

钢丝绳




92

铜芯电缆



34

给水管




93

铜芯电线



35

给水胶水




94

外牙接头



36

给水弯头




95

外牙直接



37

给水直接头




96

外牙直通



38

沟槽法兰




97

弯头



39

沟槽三通




98

弯头90°



40

沟槽弯头




99

污水泵



41

护导线




100

吸顶灯



42

接头




101

消防接扣



43

结缘胶布




102

消防枪



44

截止阀




103

消防栓



45

卡箍




104

消防水带



46

卡箍盲板




105

消防箱



47

开孔器




106

液态生料带



48

空气开关




107

异径三通



49

快接




108

异径套



50

联塑PVC给水管




109

异径直通



51

漏电保护器




110

银粉漆



52

漏电开关




111

闸阀



53

铝电缆




112

闸门



54

铝水带接头




113

长箍闸阀



55

铝芯电缆




114

执手锁



56

铝直接




115

直接



57

铝直通管




116

直接头



58

绿色水带




117

自吸泵



59

梅花开口扳手







备注:
以上为临水临电施工过程中暂定材料,品牌、规格、数量综合考虑,具体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费用已包含在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中。



附件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分包类型:专业分包分包项目/标段:临水临电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分包内容

暂定工程量

税率

不含增值税

综合单价(元)

备注

1

临水临电施工

1.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与同业路交汇处西南侧,拟建设一栋厂房办公楼,占地面积约6078.22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约34903.34平方米,含: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9375.34平方米;地上17层,建筑面积2552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2.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具体以最终的图纸为准。

m2

按合同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结算时按现场实际投入情况调整。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安装、保管、现场搬运、现场存放、成品保护、必要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零星维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文明施工内容。施工不同阶段的水电线路更改迁移、临时消防管道、消火栓安装、临时水管的预埋及安装、临时水管拆除后预埋套管的的封堵、临时用电二级配电柜以下所有电缆、配电箱安装及电缆敷设等、临边及塔吊喷淋的安装维护、扬尘治理等喷洒系统安装、混凝土养护喷淋系统安装、所有灯带照明安装、施工结束后临时消防水管、临时电缆、电箱的拆除搬运工作并配合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及迎检工作,以及以上范围内的全部维修内容(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

2.其他完成本项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工作。

二、材料

1.承包人提供:无。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详见招标附件临水临电材料一览表。

三、机械

1.承包人提供:塔吊、施工电梯。

2.分包人提供:除承包人提供外的所有机械及机具。

34903.34




备注:

1.依据招标文件中分包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内容报价。

2.以上价格为不含增值税固定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包含分包人完成本主体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分包人人工费(含信号工工资)、辅材费、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机上人工费等)、工人进退场费、劳保、保险及医疗费、夜间施工费、超高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人工降效、工人食宿费、二次搬运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含除增值税之外,由分包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分包应缴税费)等所有费用。分包人签约前已完全了解项目情况,以上单价不受建筑结构、市场行情、过程变更、工程量调整、工期、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综合单价在履约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合同范围内一律不计取计时工。

3.本清单内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双方核对的工程量为准。

4.报价时考虑工人服装、安全帽统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建筑面积参照GB/T50353-2013计算。


分包人:(盖章)

投标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任命本公司的(姓名)担任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其负责处理本分包工程以及与承包人之间的一切事宜以及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电子印章):

附件:分包人法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项目经理身份证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附件四:

材料员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任命本公司的(姓名)担任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的材料员,代表我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材料领用相关的一切事宜。所确认的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材料员: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电子印章):



附件:分包法定代表人及结算负责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材料负责人身份证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附件五:

计量结算员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任命本公司的(姓名)担任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的项目中间结算、最终结算负责人,代表我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预算结算相关的一切事宜。所确认的文件、工程量、费用单、结算单、收款单等,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计量结算员: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电子印章):



附件:分包法定代表人及结算负责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结算负责人身份证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附件六:

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临水临电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

2.工程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与同业路交汇处西南侧

3.分承包形式:专业分包

4.分承包范围:本次承包范围为完成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内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签证、变更等所有临水临电工程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出现。

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5.落实深圳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及扬尘污染的措施,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6.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7.严格落实集体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集体中毒事故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负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独自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分包单位应明确: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身份证号:;证书号:。上述两人如需更换需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自承担。

附件:身份证及安全员证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身份证国徽面

身份证人像面



安全员证






3.分包单位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安全教育就上岗而诱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4.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承包单位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单位不按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安全文明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分包单位造成不安全后果时,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5.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非法转包。如分包单位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由此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总承包单位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单位赔偿一切损失。

6.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

7.分包单位应遵守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承包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分包单位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分包单位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承包单位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9.分包单位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单位提供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经双方点验合格后由分包单位负责维护及日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确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并采取临时防护设施后才准改动,否则分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10.分包单位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气焊割与喷漆、防水、木工、外保温等工种的交叉作业,由此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

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承包单位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3.1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规定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11.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12.2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制度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7.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本单位的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8.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8.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18.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18.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8.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单位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垫付,待事故调查确定相关方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

19.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0.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20.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0.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0.3分包单位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0.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0.5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人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20.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0.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总包要求(含中建CI形象要求等)。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分包人独自承担责任。

20.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20.10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后一个月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20.11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人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人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分包人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8.现场文明施工(含其施工范围周边临时道路的清扫工作,具体范围由承包人划分),保证足够人员随时配合项目部的现场文明施工及CI覆盖和维护及现有临时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每栋每天有专人进行维护。要求工完场清,施工场地周围及施工作业面,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9.分包单位及时负责本标段进出场材料、工器具的装卸及堆码等(包括所有的承包人供材料,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分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进场材料的一次或多次转运并承担费用。

10.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但须服从承包人安排管理。分包单位负责本标段双方财物保卫工作,承包人指派保卫负责监督。但所有分包单位承包范围内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施工使用的施工设施,由分包单位指定领用人在承包人材料部领取,并签字确认,如使用过程丢失,由分包单位按采购价全价赔偿。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承包人项目部后勤管理办法实施,自备床铺、空调等生活设施,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11.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罚款2000元,此费用在分包单位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罚款不代表免除分包人所有责任),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

12.分包单位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五、安全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由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提前到承包人项目部安全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分包单位负责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2.分包单位严禁在场内任何地方私自设置库房保存易燃易爆品;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4.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和其他消防设施,分包人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电器设备的功率,用电部位报承包人安全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拉电线;

6.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先向承包人工程部申请,经承包人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

8.分包单位要承担其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责任;

9.分包单位在承包人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承包人同意后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10.如分包单位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并造成后果,由分包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六、安全奖罚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单位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总承包单位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伍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书自加盖电子印章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承包人:(电子印章)分包人:(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承诺书

致: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现由我公司参与分包,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有权直接在我公司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劳务工程款中扣除: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3.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发包人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我公司保证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及贵公司的规定,准时按月足额发放民工的工资,若发生因未准时按月或不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而发生聚众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由我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安全用电协议

【承包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人】: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杜绝触电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及建设部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承包人就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施工用电安全特与分包人签定本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用电安全事故,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

3、达到广东省深圳市文明安全工地安全用电要求。

二、具体管理要求:

1、分包人必须配备两名专职临电管理人员,并配备不少于两名持有效证件的临电电工,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分包人使用的现场配电箱必须使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厂家产品,经过发包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4、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5、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要求。确保达到广东省深圳市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

7、现场提供的配电箱、电缆导线、用电标识等,未经承包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或拆除。

8、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9、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0、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11、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四线制接零保护体制。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三级供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4、各种电气设备、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不能做接零保护的塔吊等大型设备,必须做接地保护。各供电回路必须在首末端做重复接地。线路过长时,应增加重复接地点。

1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进出建筑物沿地面水平敷设线段必须用盖板覆盖保护。

16、现场固定用电设备应按总平面图布置。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7、现场配电箱,应按规定高度设置,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并加围栏。配电箱周围应留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设防雨棚,并应具备防砸功能。

18、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

19、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

20、接零保护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

21、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直接绑在金属上,更不能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高度不能低于2.4米。不能挂设的导线(如电焊机一次导线、其他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保护。

22、所有用电设备必须遥测绝缘阻值,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施工现场(含生活区)照明用电应尽量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必须采用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24、220V碘钨灯照明器应选用封闭式灯具。碘钨灯罩必须接保护零线,采用金属做灯架时必须与灯罩同时接保护零线并将手把线处缠绝缘胶布,灯罩的高度不得低于2.4米。

2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Ⅲ类绝缘型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二次侧应加装防护罩或有绝缘护套。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必须坚持双线到位。交流电焊机应安装专用保触电保护装置。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承包人负责安全用电的技术指导及承包人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的及时到位。

2、各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各项要求执行,如有违规处以500-2000元罚款,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本责任书由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自加盖电子印章之日起生效,至分包完成所承包工程,人员、机械设备退场后自动失效。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附件九:

消防保卫协议

【承包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人】: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保卫责任,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有利的作业环境,承包人就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与分包人达成如下协议:在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一、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深圳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人应严格按承包人消防保卫制度及承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承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承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在承包人指定的限期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二、分包人必须遵守并服从承包人的有关消防保卫的管理规定。

三、分包人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四、分包人明火作业前必须开具批准用获证,并按用火证行的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凡由于分包人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承包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分包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双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承包人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承包人一份备案。

第二条:分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入场职业教育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体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在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三条:承包人在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分包人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分包人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分包人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承包人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承包人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措施报送承包人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承包人认可)。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承包人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分包人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分包人认可。分包人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分包人应按照当地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根据进场人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分包人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分包人安全员应接受承包人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分包人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承包人备案。

第七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分包人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分包人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承包人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分包人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 30 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分包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承包人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分包人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承包人,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承包人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分包人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分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承包人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分包人负责。

2、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承包人。

3、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安全员在检查分包人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分包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分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承包人。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分包人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1、食堂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后方可使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4、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

第十五条:对于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办理。自分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质量管理协议书

【承包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人】: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临水临电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建总公司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以及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广东省深圳市相关质量验收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分包人与其雇佣的劳动者,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人作为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合格,达到深圳市优质工程的标准

第五条 承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分包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工程质量评审,发现不合格品有权责令分包人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2、定期对分包人进行施工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分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入场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4、工程施工中,根据质量目标提出工程相关质量改进建议与措施。

5、有权制止分包人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要求对专业素质差、违规指挥、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人管理人员(或班组负责人)进行更换,对操作技能差、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仪器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拒绝分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分包人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拒不整改导致发生质量事故,分包人除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外,承包人有权终止专业/劳务分包合同,责令分包人限期退场。

第六条 分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承包工程施工资质,并报承包人审查、备案。

2、遵守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并结合专业/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3、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熟悉施工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4、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根据双方约定质量目标投入必要的人、财、物,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目标顺利完成。

6、现场管理人员和所属班组按照要求参加承包人组织的技术交底,现场负责人合理安排身体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7、配合承包人,对所雇劳动者进行质量教育,组织班组开展质量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质量竞赛等活动。

8、分包人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严格按照方案、技术交底要求监督、指导班组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得违规指挥或强令工人违反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发现违规作业及时制止,发现质量隐患或按原图纸设计施工可能造成质量隐患时,立即暂停施工,并立即上报承包人,待隐患排除后,经承包人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提出的要求违反国家标准、规程、规范时,可提出改进要求并可以拒绝承包人违规指挥。

9、承担所雇劳动者进行质量检查时所需仪器、设备及其校核费用。

10、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工程质量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分包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承包人违规指挥、不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执行、不按规定进行质量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质量管理、违规作业、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不按规定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未按承包人交底内容执行及组织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分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质量处罚

1、凡发生质量事故,由于分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外,承包人还将按照损失和影响程度处以分包人 1—10 万元/次的罚款,并取消分包人合格分包商资格,直至清退出场。

2、因质量问题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检查后被通报,在省、市、中建总公司、局等上级部门和承包人、建设方、监理方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或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检查中)被通报(或被判定为不合格),对分包人处以 2—5 万元/次罚款,并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不能扭转质量状况,承包人有权将分包人清退出场。

3、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及承包人、建设方、监理方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如发现质量通病,可对分包人予以处罚。如承包人发现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改进工作效果差,经复查或后续检查中依然重复出现则按标准予以加倍处罚。

4、承包人如发现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半成品,提供虚假材质证明和实验报告,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一经核实,对分包人处以 1—5 万元/次的罚款;对于已使用在工程上的必须予以返工或返修、加固或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验算后按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改,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5、工程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分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引致的维修、罚款、索赔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6、以上处罚扣款,罚款经现场工程师确认,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财务部直接从工程款或进度款中扣除,罚款无须分包人签字认可。

第九条 分包商奖罚措施

1、在第三方质量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实测实量综合检查中,同一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连续两次大于 85 分且实测实量检查成绩连续两次大于90分的,经公司评议后由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综合成绩得分<80 分的,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对该分包商进行约谈。同一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出现两次及以上≥70 分且<75 分的,对该分包商采取降级处理。同一分包商出现两次综合成绩得分低于70分的,直接列入不合格分包供应商,并禁止其参与公司新项目投标。

2、在第三方质量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实测实量检查中,针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项目部根据分包合同相应条款对分包商进行整改及处罚。



承包人(电子印章): 分包人(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二: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综合授权书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签发授权书,项目部经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身份证号:642223198710105310)代表本公司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板块

授权事项

授权权限

1

总包管理

申请开工

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2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3

报送工程进度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4

物资需用计划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适用于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5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有权就建设单位方供应(控制)的物质,供货过程及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发联系函。

6

废旧物资处理

有权按公司、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7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单项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索赔工期在30天内的由项目部审批,超过此权限范围外的需将索赔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分公司审批)。

8

对外报量书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甲方审核。

9

付款申请

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10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有权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11

工程交付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进行交付(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单。

12

撤销保函

有权办理我公司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13

递交结算资料

有权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

14

应收账款对账

有权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将双方应收(付)账款金额核对一致。

15

催款单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函催收。

16

分包(供)管理

分包(供)合同管理

有权根据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17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结果需报公司/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超过需由公司/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18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19

劳动力分配计划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20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供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21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22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有权向分供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23

物资发放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24

履约整改通知

对分包分供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供方进行整改。

25

分包分供方处罚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供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26

分包分供方结算扣款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供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27

安全管理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28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29

质量管理

质量验收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30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31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32

环境管理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33

维保管理

维修整改通知

有权向分包分供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34

协商维修方案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

35

组织维修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36

维修验收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

37

催收清欠

质保金到期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保修期满通知书》。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催款函。

38

往来函件

工程往来函件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二、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禁 止 事 项

1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2

未经分公司/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3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4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5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6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7

对外拆借资金。

8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9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办理。

10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11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12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13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14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15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16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1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8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三、该项目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除本公司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五、该项目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该项目所属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本公司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系列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疫情防控管理协议



甲方: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为做好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参建各方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协商,结合实际情况,签订本疫情防控管理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制定项目全员疫情防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全面监督方案和预案的执行。

2.甲方有权利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采取现场短期停工、全员核酸检测、人员集中隔离等应急防疫处置措施。

3.甲方有权利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分包单位进行督导、处罚,情况严重可暂停乙方进场施工。

4.甲方有权利检验核查项目进出场人员的健康情况。

5.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组建防疫工作小组,检查指导乙方的卫生防疫工作。

6.甲方有义务即时通报项目所辖范围内的疫情情况。

7.甲方有义务配合卫生部门及主管部门进行卫生防疫工作。

8.甲方有义务对现场工作区组织统一消杀。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对于提出的问题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2.乙方应按照甲方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自身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方案、预案执行。

3.乙方应建立应急管理体系,配备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做好实名制相关工作,及时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健康信息,提前上报离场人员去向,经甲方批准后方能离场,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4.乙方派往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有效身体检查,本人及家庭成员过去14天内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过去14天内未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严格配合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等工作,入场时及入场后一直佩戴符合标准的专用口罩,谈话和工作时保持适度距离,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

5.乙方应确保自身工作人员防疫物资供应,提前准备好有产品合格证的体温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喷洒设备等必要防疫物资,并足额准时发放使用。乙方报价中已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投入,后期不得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向甲方提出补偿。

6.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人员的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要求外出住宿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和路线必须登记备案。

7.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做好自身办公区域、宿舍区域、公共活动区域的保洁、消杀工作,尤其是宿舍区域、公共区域的杀菌消毒工作。

8.乙方必须及时报告自身的风险事项,合同义务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未能切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和甲方防疫管控要求而导致本项目出现确诊病例,给本项目带来不良社会影响乃至经济、工期损失等情形,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管理协议,遵纪守法,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项目防线。






甲方(电子印章): 乙方(电子印章):

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临水水电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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