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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江堤加固智慧管理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仪征市江堤加固智慧管理设施工程已由扬改发许发【2019】168号文《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基【2019】97号文《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市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及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实施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为全面提升江港堤防防御洪潮能力,开展了扬州市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彻底解决堤防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目前仪征段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提升仪征市的沿江堤防视频感知能力,提供实时视频监控等服务,同时接入已建各闸站(潘家河、金斗河、沙河、十二圩)工情信息以及各类气象环境信息等。有效提升研判能力,防范于未然,最大限度减少受灾范围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区域防洪防涝应急处理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从而有助于节约人力资源的投入,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有力地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仪征市水利数字化能力提升。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一个标段(编号:YZJTZHSS-SG),仪征市江堤加固智慧管理设施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江堤视频监视系统、基础支撑建设、防洪调度管理平台、指挥中心建设四项内容及其各项子系统工程量。满足管理单位现状管理要求及信息化发展的后续接入及融合需求(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概算建安费550.64万元。
(1)江堤视频监视系统:建设长江岸线视频监视系统,在长江岸线布置48套高清球机,实现重点区域及堤防全天候监视,在铁塔高处布置2套鹰眼摄像机,实现辖区岸线全域视频总览。上述视频信息通过VPN网络将前端采集的高清视频图像传输至防洪调度管理中心。防洪调度管理中心配置相应视频存储及管理设备。
(2)基础支撑建设:主要包含防洪调度管理平台设备、大屏显示设备、会议会商系统、网络等保系统(符合等保2.0技术要求)及网络通信系统。用于支撑防洪调度管理平台的系统运行、可视化展示、数据交互及共享应用等。
(3)防洪调度管理平台:主要包含数据库建设、数据底板建设及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仪征市沿江下辖相关站点视频数据、水情、工情的集中汇集及数据展示。初步建成水利信息化系统架构,满足后期扩展技术要求。能够实现大屏可视化展示及移动端数据信息查看,统一管理、统一认证。
(4)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设防洪调度中心室内基础配套工程,提供安全运行调度环境保障。利用仪征市河道管理中心现有的建筑进行适应性改造,通过配套建设信息监控与调度分析室、工程总集控室、机房等环境,合计面积373.06m2,为相关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全方位支撑仪征市沿江水利设施安全运行调度。
2.3质量等级:合格。
2.4计划工期:205日历天,本工程计划2024年5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年11月30日前具备试运行条件,2024年12月15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3.3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规﹝2016﹞17号文)“中小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项目,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投标可不作在建工程要求”的规定,本项目对拟任项目经理不作在建工程要求。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14-87591145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评标办法细则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分标准细则见下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4(1)
一、方案(32分)
1、技术方案(23分)
(1)对于本项目需求理解充分、完整,整体方案技术先进、安全实用,得3分;
(2)主要设备型号规格与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设备采购保障性措施得当得2分;
(3)防洪调度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系统网络结构合理、人机交互界面、软件功能齐全详实,满足各项建设需求,响应技术要求得7分;
(4)根据等保技术要求,提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方案,并依据拓扑图详细说明。合理得6分;
(5)详细阐述视频会商系统集成方案及视频会商与省市级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现有会商平台对接技术细节,合理得2分;
其余酌情赋分,不提供不得分。
2、指挥中心建设方案(2分)
(1)指挥中心建设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1分;
(2)现场文明安全措施,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0.5分;
(3)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0.5分;
其余酌情赋分,不提供不得分。
3、工期保证措施(2分)
(1)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要求做出承诺,并附有详细的工期横道图得1分;
(2)具有进度计划控制与保障措施得1分。
其余酌情赋分,不提供不得分。
4、检测试验能力(所有设备)(3分)
(1)检测和试验设备完备,主要设备列表并有详细描述说明的得1分;
(2)检测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
(3)试验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
其余酌情赋分,不提供不得分。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2分)
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力保障、应急响应解决方案、驻点服务人员素质能力、技术培训等内容合理、可行,得2分。
其余酌情赋分,不提供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60分)
投标报价(6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xA%+(a1+a2+…+an)/nx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4分)
项目负责人(2分)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及2024年1月至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注: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属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分别配备:
1、系统架构设计师1人;
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1人;
3、软件设计师1人;
4、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 1人。
专业配备齐全且总人数4人及以上的得2分,每缺1项或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提供相关证书和2024年1月-3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2.2.4(4)
四、企业业绩(2分)
企业业绩(2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水利行业自动化或信息化工程的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完(竣)工验收合格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2.4(5)
五、设备响应性(2分)
需要授权的设备(视频设备、交换机、大屏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应取得制造厂家授权书(2分),授权书缺少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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