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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标段一)
项目编号
H0QT24Z990182
招标人
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张先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
50万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
计划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地  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投标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雄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证书
1914000924100085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②淮北市烈山区新北沱河治理工程水保验收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②安庆市花凉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项目(2
016-2020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
③淮北市烈山区新北沱河治理工程水保验收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大厦C座七层
投标价(元)
47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兵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证书
1664717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空港新城百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②泾河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及沿岸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西山区杨梅山水库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②空港新城百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③泾河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及沿岸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淮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3055号
投标价(元)
32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黎家作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证书
2021011071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南四湖二级坝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
②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6~2020年)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南四湖二级坝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
②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6~2020年)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
③史灌河(河南段)治理2014-2018年度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水利局(联系电话:0556-5280041)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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