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杏文使用的位于云浮市区玉皇路第三十三幢16.39㎡城镇住宅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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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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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编码 | 445300MB2C9279824052313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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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赖杏文使用的位于云浮市区玉皇路第三十三幢16.39㎡城镇住宅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 | ||
中介服务事项 |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 ||
服务内容 | 待评估土地位于云浮市区玉皇路第三十三幢,面积16.39㎡,证载用途:住宅用地,实际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拟在中介超市选取三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该项目宗地进行评估。本次土地评估服务要求中选方至少有1名注册土地评估师到土地现场勘察。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如果延迟一天交纳报告或者不符合技术规范退一次报告,评价下降一档次,延迟二天交报告或者不符合技术规范退二次报告纳入黑名单。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评估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调整出让土地评估计费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规划〔2015〕94号)执行,评估费用按各档收费用额累计之和的三分之一进行支付,当评估费低于1000元/宗时,按1000元/宗支付。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5-28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