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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公司福建省杏林湾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30123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本次中标供应商与中电建水电五局(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定采购合同。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主要包括疏浚工程、脱水工程、鸟类栖息地构建、体育岛加高、生态修复工程、信息化综合监管系统、施工临时工程等项目。
2.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单位
数 量
技术要求
备注
1
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
泵送C20
m3
8400
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相关规范
 
2
预拌泵送普通混凝
泵送C40
m3
7600
 
3
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
泵送C40P6
m3
4000
 
合    计
 
20000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供方须根据需方现场施工进度而下达的供货计划实行分批供货。
2.5.交货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园林博苑海洋岛。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商品混凝土
初凝时间:要求大于4h;终凝时间:要求8h~10h。
坍落度要求:C20混凝土:9~12cm;C40混凝土:9~12cm;C40P6混凝土:9~12cm;
强度等级
设计坍落度
最大允许水胶比
用水量
砂率
备注
C20
9~12cm
0.65
140~155
35~45
 
C40
9~12cm
0.65
140~155
35~44
 
C40P6
9~12cm
0.65
140~155
35~44
 

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中的氯盐含量,混凝土中的氯离子总含量应小于水泥重量的0.2%。
2.6.3.质量文件
商品混凝土应有完整的出厂合格证、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制造批次记录、性能质量检验报告,该类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
2.7结算与付款方式:
2.7.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报价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一式四份)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8日前到询价人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
2.7.2.付款及支付方式
2.7.2.1.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甲方对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乙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7.2.2.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次月20日前支付该批次期结算款80%;第2个月10日前向报价人再支付上期结算款的17%。报价人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合规、合法及真实性负责,如通过查验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认证,报价人无条件重新提供合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报价人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7.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照需方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于分部工程验收合格3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但并不免除供方对所供货物质量负终身责任。
2.8.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中国电建厦门建设有限公司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报价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询价人一次缴清: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9.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3、价格调整
3.1.本次询价涉及的商品混凝土价格组成如下:
考虑供货期内价格波动,为保护双方利益,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结算单价将按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P=D*(1+E)+G(若有)
其中:P为含税综合交货单价,D为基准价,E为固定浮动比例,G为混凝土附加费。
基准价(D):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s://www.zaojia.com/info/100001494)4月25日发布的相应标号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含税价格。
固定浮动比例(E):指投标响应人在投标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投标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费、装卸费、运输费、仓储费、配送费、现场管理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利润等交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组成的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混凝土附加费(G)(若有):指特殊要求混凝土拌制的增加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以固定值进行结算。混凝土附加费为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含税综合单价(P):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商品混凝土的成本、固定费用、税金、合理利润、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等交货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并组成的综合含税交货单价,但不包括泵送费。
3.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
合同执行期间含税综合单价(P)随基准价(D)的调整而调整;固定浮动比例(E)以及混凝土附加费(G)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基准价(D)按照到货当月《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所列对应预拌泵送普通混凝土标号的含税单价计算。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产品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按照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计量
商品混凝土以方计量,以拌合站出厂单据为结算依据,采购单位随时抽查实际过磅重量,结合配合比折算方量核实。
4.2.商品混凝土验收
4.2.1商品混凝土验收按照2.6条执行,满足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需求。
4.2.2供方按国家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需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商品混凝土原地封存,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到场取样。供需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下条款执行:
4.2.1.供方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混凝土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注明运输车号、商品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地点、使用部位、出料时间等相关信息。在到达工地后,需方材料员、质检员与供方代表现场共同验收并现场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对账结算需求。
4.2.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商品混凝土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3.交货数量偏差。买方有权核查卖方《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买方可以抽取卖方的任意车辆过磅,随机抽取方式:过磅计量,(过磅混凝土质量=体积×密度)商品混凝土到达目的地后,买方现场验收人员按出厂过磅重量比较现场过磅对其进行验收确认,买方据实收方。若买方在单车抽查中发现卖方单车方量误差超过-2%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则该结算期内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结算内所有供应方量内最低值进行统计结算,并处以乙方20000元/次处罚。
4.2.4过磅重量:货物重量(净重)=载货车重量(毛重)-空车重量(皮重),每方商品混凝土密度2400KG±2%。过磅地点由甲方确定,过磅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4.2.5过磅过程中若发现卖方存在故意降低空车重量(皮重,如估计放水行为。)行为,则甲方将计取卖方当批次货款5%的违约金。
4.2.6.商品混凝土的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4.2.7.每仓商品混凝土需随车提供开盘鉴定报告,28天后提供28天强度鉴定报告。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报价人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5.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5公里。
5.3.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3%增值税专用发票。
5.4.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7.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12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6.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7、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5月16日16:00 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只有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在线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在线报价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蔡亚琴)。
8、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为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价格评审以税前价格进行评审,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联 系 人:    王世宇                   刘艳            
电    话: 028-84475188           13568946790          
11、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2、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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