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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取用水监测站点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取用 水监测站点 2024 年度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2: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4-018
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取用 水监测站点 2024 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取用 水监测站点 2024 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取用水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涉及的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和阿勒泰地区及国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水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涉及乌鲁木齐市、巴州、吐鲁番市、伊犁州共计 722 个监测站点进行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
1、监测点 SIM 卡一年的通讯费(不含接入站点),确保数据上传通讯畅通。
2、对 722 个监 测站点硬件设备进行巡查、检测和维护,对出现故障站点设备进行调试、维修;对监测功能降 低、故障频繁无法恢复的设备进行更换。
3、配合对监测站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比测和校核,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4、取用水监测站点数据上报率、准确率、及时率不低于85%;
(二)水源地水质监测站运行维护 对哈密榆树沟水库、克拉玛依白杨河水库水质监测站点每个月进行两次运行维护,主要包括:取水单元、供电单元、水样预处理单元、监测探头、传输与控制单元等。保证每月对站点 进行一次试剂更换,确保监测站点正常实时运行。水库水质监测站点监测数据上报率、准确率、及时率不低于90%。所用的化学试剂的运输和废液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并确保化学试剂用量。(详见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 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 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 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 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 标。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 器), 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 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 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磋商。解密 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49号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0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取用水监测站点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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