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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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工程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邀请询价
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通过邀请询价方式,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选取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人自行承担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各项支出,如项目亏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1.项目内容包含: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配合采购人建设公园停车场,提供水电安装、树木喷药、修理大树树枝、场内树木及杂物清理、绿化清理及修枝、照明系统灯具及安装、场地平整等。供应商按照报价清单(见附表)的内容报价(包含税费、工具和技术人员)。
附表:
2.项目要求:
(1)中标人需要对水电、线路提供一年保修服务。中标合同需要预留合同总金额5%作为质保金于保质期满后再支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同时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工程内容。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电工须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工,向采购方提供工程验收清单。
(5)水电、照明和场地清理等工作要求:
①需要重新敷设停车场主供电线路,需采用10㎡国标电缆挖沟暗敷,预计180米;敷设供水管和备用管;暗敷停车场照明供电线路和灯具安装;供应商须自行提供水、电来源接驳供应问题。
②场地淤泥及垃圾需彻底清理并运走;场内约25棵树木及杂物清理需在不损坏树木的前提下修枝,最大程度不影响车辆停放和遮挡视线,树木修枝后需喷药;场地平整后场地不能积水,需压实耐用。
3.评审办法:采购人根据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按满足本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项目地点:公园门前。
6.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项目完结,合同一次性签订。
二、提交报价文件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海珠湖停车场内,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提交方式:提交纸质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邮寄。
报价文件:1项目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拟派电工的资格证或作业操作证,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二)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电工须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振航
联系电话:8930554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3栋1008室
采购方: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采购公告.pdf
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工程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邀请询价
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通过邀请询价方式,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选取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人自行承担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各项支出,如项目亏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1.项目内容包含: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配合采购人建设公园停车场,提供水电安装、树木喷药、修理大树树枝、场内树木及杂物清理、绿化清理及修枝、照明系统灯具及安装、场地平整等。供应商按照报价清单(见附表)的内容报价(包含税费、工具和技术人员)。
附表:
附表、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建设项目报价清单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不锈钢电表箱 | 800*600 | 1 | 套 | |
2 | 主电缆 | 10㎡ | 180 | 米 | |
3 | 电缆开沟及回填 | 180 | 米 | ||
4 | 水管及铺设 | 25 | 30 | 米 | |
5 | 备用管预埋铺设 | 75 | 30 | 米 | |
6 | 树木喷药 | 400 | 平方米 | ||
7 | 拆除清理水泥墩 | 1 | 个 | ||
8 | 新建岗亭水泥底座 | 1 | 个 | ||
9 | 修理大树树枝 | 25 | 棵 | ||
10 | 绿化清理 | 400 | 平方米 | ||
11 | 照明系统灯具及安装 | 20 | 套 | ||
12 | 场地平整 | 800 | 平方米 | ||
13 | 清理场地淤泥、垃圾 | 1 | 项 |
2.项目要求:
(1)中标人需要对水电、线路提供一年保修服务。中标合同需要预留合同总金额5%作为质保金于保质期满后再支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同时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工程内容。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电工须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工,向采购方提供工程验收清单。
(5)水电、照明和场地清理等工作要求:
①需要重新敷设停车场主供电线路,需采用10㎡国标电缆挖沟暗敷,预计180米;敷设供水管和备用管;暗敷停车场照明供电线路和灯具安装;供应商须自行提供水、电来源接驳供应问题。
②场地淤泥及垃圾需彻底清理并运走;场内约25棵树木及杂物清理需在不损坏树木的前提下修枝,最大程度不影响车辆停放和遮挡视线,树木修枝后需喷药;场地平整后场地不能积水,需压实耐用。
3.评审办法:采购人根据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按满足本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项目地点:公园门前。
6.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项目完结,合同一次性签订。
二、提交报价文件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海珠湖停车场内,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提交方式:提交纸质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邮寄。
报价文件:1项目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拟派电工的资格证或作业操作证,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二)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电工须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振航
联系电话:8930554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3栋1008室
采购方: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瀛洲生态公园停车场工程项目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