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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G·2024-湖南省分行-采购管理部-0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 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2.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 与邮政储蓄银行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储蓄银行领 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储蓄银行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 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储蓄银行所属工会或员 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3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 投标人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2.3.2 投标人不得为具有收单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得为具备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 务许可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2.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监管机构、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纳入 黑名单范畴。(提供相应承诺函及各渠道官网查询截图)。
2.3.4 投标人承诺在合作期内不得向为我行服务区域的其他银行提供类似服务,以保证行方 相关利益。
2.3.5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商业银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业绩。
2.4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每日 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5: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11 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前往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07 室)
七、其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G·2024-湖南省分 行-采购管理部-020)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湖南省分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 3 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活动 辅助服务(营销活动政策宣贯、商户促活、宣传物料布放等)、商户运营支持(根据行方要 求负责对外包队伍日常管理)等,采购预算为 1000 万元。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 1 年或至项目预算费用用完为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


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2.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 与邮政储蓄银行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储蓄银行领 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储蓄银行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 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储蓄银行所属工会或员 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3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 投标人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2.3.2 投标人不得为具有收单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得为具备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 务许可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2.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监管机构、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纳入 黑名单范畴。(提供相应承诺函及各渠道官网查询截图)。
2.3.4 投标人承诺在合作期内不得向为我行服务区域的其他银行提供类似服务,以保证行方 相关利益。
2.3.5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商业银行收单业务外包服务业绩。 2.4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5: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11 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 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 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前往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5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 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07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 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评标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原则上中标综合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当有效投标人>5 时入围 3 家单位;当 3≤有效投标人≤5 时,入围 N-2 家单位;当有效投标人<3 时该标段 重新招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纪委办 0731-8598923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8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784166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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