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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基础华润置地·西安公司润府项目一期一批次售楼部主体劳务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 cscec202402210000297959报名截止: 2024-03-03 19:0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华润置地·西安公司润府项目一期售楼部主体劳务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西安市港务区港兴路以北,全运路以东】。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社区商业网点、配套及地下车库】。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工程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7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6日】。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
分包范围:【华润置地·西安公司润府项目一期售楼部主体劳务】。
工作内容:【华润置地·西安公司润府项目一期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售楼部施工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劳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土方人工挖土及清理(含场地平整,基坑底人工清理土方及机械配合,承台、下柱墩及集水坑的修坡,砖胎膜侧人工回填)、塔吊基础、电梯基础、各类设备基础、砂浆罐基础、砖胎膜、基础垫层、防水保护层及以上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筋及洞口加强、结构预留孔洞封堵、楼板等)、零星工程、后浇带、安全文明施工(基坑周边安全防护、楼层内安全防护工程、场区内施工场区、生活区、办公区、各大门口等文明施工)、标化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材料装卸车(含红线内及塔吊覆盖范围内调拨配合)、二次及多次搬运、完工场清、材料堆放、材料及堆场二次及多次转移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及合同附件《工程量计价清单》为准。】
5.质量要求:【保西安市雁塔杯,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招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招标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方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投标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力,招标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总工期 34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2 月 10日,竣工日期:2024 年 3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确保陕西省安全文明工地、西安市文明工地、港务区观摩工地,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投标方现场施工需要的 CI标语等由招标方提供,施工期间由投标方使用并保管维护,若施工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等造成无法继续使用的,在结算中扣除等额费用作为赔偿】。
8.付款条件:【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银行保理,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指定帐户为收款帐户,工程款转账均需通过该帐户。如投标人须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本工程无预付款。
①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与投标人工程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审定量的70%(原则上不得超过70%),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其中包含分包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②主体结构全部完成且验收完成,工程量核对完成,付至主体结构结算额的80%。
③甲方完工结算支付:【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在分包人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支付至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的80 %(其中包含分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分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承包人已收款/承包人应收款)×80 %(合同约定分包人进度款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
④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分包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 4 套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在分包人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实际比例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97 %(包含分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分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承包人已收款/承包人应收款)×97 %(合同约定分包人进度款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
⑤承包人预留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扣除保修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后,承包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
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每次报送进度结算之前,向招标人提供与进度结算等额的专用发票,如投标人逾期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税费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②投标人未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投标人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投标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工资发放签字表(需加盖本人手印)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工人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本人。③发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招标人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④投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⑤如投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报送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说明:若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招标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支付工程款时间和比例,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各类材料的送检、保证检测合格,同时随货交付供应商资质等资料,且乙供材料应及时进场,不因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我方支付工程款已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而影响履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四局西北公司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上传;
②报名资格审查表(见表1-1);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表1-2);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表1-3,若无需授权,则忽略此表);
⑤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扫描件(有税务局鲜章的扫描件上传云筑网);
上述1-5项资料必须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3.联系人:【刘蕾蕾】,联系方式:【18220305117】,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与南三环十字西南角泰维智链中心北楼T1-8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日 期:2024 年 2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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