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乐苗族乡桂书村片区等5个片区)第3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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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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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4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乐苗族乡桂书村片区等5个片区)第3次澄清
递交时间:2024-05-07 16:45
递交时间:2024-05-07 16:4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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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92,30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司受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对 2024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乐苗族乡桂书村片区等5个片区)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类似工程项目的要求 原内容: 类似工程项目指:近 3 年承接过合同金额 6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施工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签订日期在 3.5.3 条款规定的年限。 现更改为: 类似工程项目指:近 3 年承接过高标准农田施工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签订日期在 3.5.3 条款规定的年限。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负责人资信、能力原内容: 1、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得 20 分。 (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加分)。 现更改为: 1、具有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得 20 分。 (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加分)。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 延期至 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