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元宇宙未来世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元宇宙未来世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5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46 第六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 4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48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细项汇总表 ......................................................................................................... 7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另册)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青创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 8 号配 套服务大楼 6 层 A602 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 88 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 C 座五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4 项目名称 元宇宙未来世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1.5 建设地点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合同约定条款
1.3.2 计划工期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合同约定条款
1.3.3 质量标准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合同约定条款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
1.10.2 招标答疑 1.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2.投标人疑问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8 日,将投标疑问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 日,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ggzy.cn/)发布。 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本章第 2.2 款。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 担的工作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分包需经招标人 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满足第三章《评标 办法》规定的有效性审查标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天前提出。 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进入“我的投标”专区→进入“招标答疑”选项→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新增提问”→提出问题(提问一律 不得署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 作指南》。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答疑纪 要或澄清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1 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由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和施工费投标报价 组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投标报价同时采用下浮率报价和

4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数值报价方式,最终按实结算。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精确到 小数点后 2 位,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勘察、设计、施工)只能 报一个投标数值报价和下浮率报价,数值总报价以万元计,如下 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63303.48 万元,其中: (1)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31.58 万元(其中:岩土工程勘 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报价应不高于 120 元/米、超前钻费综合包干单 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00 元/m、工程物探费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 价应不高于 1.5 元/m 2;抽水试验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2000 元/个、剪切波速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3000 元/ 个、土壤氡浓度测试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50 元/点、噪声测试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3500 元/项、地形测绘 及工程测量费 60 万元,为非竞争性费用固定报价);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088.41 万元; (3)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61783.49 万元。 2、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报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及 其子项单价报价、设计费报价、施工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 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由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和施工费投标报价 组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投标报价同时采用下浮率报价和 数值报价方式,最终按实结算。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精确到 小数点后 2 位,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勘察、设计、施工)只能 报一个投标数值报价和下浮率报价,数值总报价以万元计,如下 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 (1)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应的 综合包干单价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 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 (2)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 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 率;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 (3)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

5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 率;结算按照投标下浮率及合同约定下浮率 3%计算。 本项目价款暂定,待项目概预算经审定后,根据合同相关约 定,调整合同价款。具体如下:项目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后,中标 人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单价按投标下浮率、合同约定 下浮率及合同约定方式记取,工程量按实计算,经第三方造价咨 询机构审定并经甲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得出合同清单及价 款。 施工图审查备案完成后,原则上不允许中标人提出设计变 更,确需变更的按相关基本程序办理。因中标人原因(包括错、漏、碰等设计失误)产生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 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都不予补偿。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 标截止时间 之前。 注: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 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 号)第二十六条的 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 50 万元。 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收取方式: (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 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 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款项到账后,投标人在完 成投标登记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 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账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 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 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 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 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 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 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 (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开具及递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 (4)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缴纳。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文件盖章签署 除“暗标文件”外,所有其他投标文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文 件及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盖章处需加盖电子印章,在招标文件 所附格式规定签名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下完成后 扫描上传,其余可不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 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 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 (成)……】,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 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如有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 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 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 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 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 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 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 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 (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分勘察设计 评审组、综合评审组,资格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负责评审。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联合体 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牵头办理。 担保期限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完成并移交 工程档案后止。(履约担保到期但本项目未工程结算的,无论何 种原因,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续保,如履约担保到期不提供续保则 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9.2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9.3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 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 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 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9.4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和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 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9.5 施工图即使通过审查备案,但如未达到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等及招标人需求任务书 规定标准和深度,招标人要求完善的,属于设计失误(由招标人牵头认定是否设计失误),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9.6 1、中标人需按照粤建管<2007>39 号文的规定、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 号文及《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穗建质函<2014>3205 号文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注:前述文件 有更新的,按最新的发文规定执行。) 2、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出 具履约担保,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停止参加招标人 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 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 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 报。
9.7 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后需接受招标人(甲方)或招标人(甲方)指定建设管理单位的管理。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 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 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 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招标 文件所附格式要求盖章处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盖章处需采用 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 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 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2、现场提交备用资料 (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或 U 盘为储存 介质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备 用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1.2。 (2)现场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 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 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 场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 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 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 准。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 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电子 投标文件,并按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已公开项 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成果文件的编制单位除外);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 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在征得未中标人的同意后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 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本项目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 规 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1.10.2 招标答疑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4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控制价细项汇总表。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交易系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进入“我的投标”专区→进入“招标答疑”选项→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新 增提问”→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2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 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 招标答疑纪要。
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 要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修改。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15
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 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 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四部分组成。
3.1.2 资格审查文件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联 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牵头方签署、盖章);
(2)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 信息一览表》进行编制的所有资料。
(3)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其他资料。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信息 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 3.4 项的信用档 案取自平台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 在有效期内。
2)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1.3 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
勘察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 认符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内容 包括:
16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字样、编制时间
(2)目录(须编制页码)
(3)勘察设计方案。
3.1.4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 投标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牵头方签 署、盖章);
(2)目录;
(3)《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4)《勘察设计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5)《技术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6)《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8)《设计主要负责人配备表》;
(9)《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员简历表》;
(10)《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一览表》;
(11)《设计工程业绩表》、《投标人设计工程业绩获奖情况表》;
(12)《施工工程业绩表》、《投标人施工工程业绩获奖情况表》;
(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4)《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1.5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 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牵头方 签署、盖章);
(2) 《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3) 勘察费用明细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4) 设计费用明细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5) 《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6)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17
3.2 投标报价
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 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1 招标人按照招标需求制定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有两个含义,①最高投标限 价总价,②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含子项单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等三 个分项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中列出的费用项目予以报价,其中。勘察费(含子项 单价)、设计费、施工费所报金额不得超出招标人规定的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3.2.4.1.1 投标报价每一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未填报单价的投标文 件将不予接受。
3.2.4.1.2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和施工费。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 表第 1.3.2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5 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的招标范围内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建安工程工作的 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前(含开标开始时间),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8
3.4.3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3.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企 业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 格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 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招标人要求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3.1.3 款的要求采用电子文档编制;其他投标文件全 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 电子印章。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盖章处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盖章处需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 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 传。其余可不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详细操作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操作。详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 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 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成)……】,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19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如有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或投标人递交的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或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封存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本项目招标 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 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 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和递交。
4.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6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
20
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 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2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5.2.3 开标细则
(1)资格审查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 同时公开开标;
(2)开标时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开标时,宣读 a、投标人名称;b、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c、总工期;d、质量标准;e、项目负责人姓名;f、设计负责人姓名;g、投标总报价;h、投标保证金等主要内容 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 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 影响开标程序;
5.2.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 投标人未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 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5 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 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 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 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21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分勘察设计评审组、综合评审组,资格评审 由综合评审组负责评审。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 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6.4.2 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 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 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7.1.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不 符合任职数量规定时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电子文件(包括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7.3 中标通知
7.3.1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自行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 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 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 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3.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 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颁发,并经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1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联合体中 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为履约担保 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经结算审定部门结算审定完成并移交工程档案后止。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其他
11.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所有资料,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1.2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 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
24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 文件 递交 情况 投标文 件解密 情况 投标 总工 期 质量 标准 项目负 责人 设计负 责人 专职 安全 员 投标总报 价(人民 币:万 元) 投标报价 (人民币:万元) 投标下浮率(%) 投标保 证金 (元) 投标人 代表签 名 备注
勘察费设计费施工 费 勘 察 费 设 计 费 施 工 费

招标代理: 招标人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 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分相等时,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前;总分 与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 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 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 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 标 人 名 称、项目负 责人、专职 安全员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人名 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 人签署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勘察设计 投标书》、《技术投标 书》、《投 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 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 式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第 七章“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格式”格式 1、格式 2、格式 3、格式 4、格式 12)要求填写,按规 定盖章签署,没有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第 七章“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格式”格式 1、格式 2、格式 3、格式 4)要求填写,按规定盖章签 署,没有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情形;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总报价
投标保证金 递交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参与编制投 标文件人员 名单有《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人员 名单》和《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 件人员名单》
投标文件电 脑机器特征 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 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 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2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串通投标情 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附表 1 详见附表 1
2.1.3 (1) 勘察设计方案文 件响应性评审标 准 暗标形式勘察设计方案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人未在 勘察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 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 份)
明标暗标互 相印章投标文件未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 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合法合规性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2.1.3 (2) 工程总承包实施 方案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总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保修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合法合规性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及 权重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权重分配:勘察设计 方案得分(权重 1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 得分(权重 45%)+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得分(权重 45%)。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施工费投标报价位于 <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90%,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区 间的投标人超过 5 家时,在经算术复核的位于<施工费 最高投标限价×90%,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 人的施工费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 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 施工费投标报价位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90%,施工 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5 家(含 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经算术复核的施工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 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在通 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施工费投标报价中,没有 施工费投标报价位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90%,施工 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 依法重新招标。

2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 施工费投标 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施工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 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勘察设计方 案评分标准 勘察设计方 案部分 见附表 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表》
2.2.4 (2) 工程总承包 实施方案评 分标准 工程总承包 实施方案技 术部分 见附表 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2.2.4 (3) 工程总承包 实施方案经 济部分 评标委员会按“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100 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4 分,每低于评标 基准价 1%,扣 0.1 分,最多扣 100 分”的标准,计算 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关于联合体投标人评标的相关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但只接受最多由 6 家单位<其中勘察单位不超过 1 家、设计单位不超过 2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3 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 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 2)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 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28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总分相等时,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得 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 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勘察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 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初步评审。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施工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施工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勘察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评审、勘察设计方案评审由勘察设计评审组负责,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审及评审汇总由综合 评审组负责。
3.1 勘察设计方案评审(由勘察设计评审组负责)
3.1.1 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按勘察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对所有成功解密 的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评审的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9
的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勘察设计评审组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 否决其投标。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根据勘察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评审结果,否决未通过勘察设计方案 文件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通过勘察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评审的设计方案少于 3 个的,则本项 目招标失败。
3.1.2 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按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详见前附表)对通过勘察设计方案文件响 应性评审的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3.1.3 算术平均各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评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勘察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分数出现 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1.4 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揭晓投标人身份。
3.1.5 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汇总各投标人勘察设计方案部分得分、编写、签署勘察设计方案评标 报告,评标报告由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 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1.6 勘察设计评审组评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勘察设计方案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
3.2 形式评审及资格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负责)
3.2.1 形式评审中全部符合形式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形式评审合格。否则 为形式评审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 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2.2 汇总形式评审情况,只有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形式评审合格 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3.2.3 综合评审组评委对所有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 格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资格评审合格。否则为资格评审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 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 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2.4 汇总资格评审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则本项目招 标失败。
3.2.5 形式评审及资格评审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 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 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 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负责)
3.3.1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的响应性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工程总承
30
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综合评审组 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评委 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 人少于 3 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3.3.2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详细审查:综合评审组评委按照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 分评分标准(详见前附表),对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分。
3.3.3 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的算术平均值,综合评审组评委按此汇总每个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详细评审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4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评委负责)
3.4.1 综合评审组评委汇总各投标人的初步评审结果,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 再进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评审,也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综合评审组评委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3 施工费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综合评审组评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施工费投标报 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1)施工费下浮率与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对应时,以施工费下浮率为准修正施工费投标报价(施 工费下浮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施工费下浮率),若修正后的施工费投标报价超 过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累加不等总价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
(3)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施工费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施工费投 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4.4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评分
(1)综合评审组评委按照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前附表),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2)综合评审组评委按照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评分标准(详见前附表),对通过初步 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投标文件施工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详细审查 得分。
3.5 评审汇总(由综合评审组评委负责)
3.5.1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各部分分值分配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2 综合评审组汇总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只有通过初
31
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计算总分。总分相等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详见前附表),确定中标 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向招标人推荐前 3 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 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3.5.3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作出澄清。
3.6.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 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 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 审的依据。
3.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6.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响应性审查 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 标。
3.7 评标结果
3.7.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7.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7.3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其 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 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否决性条款(详见附件:否决性条款汇总)
5. 评标表格
见附表。
32
附件:否决性条款汇总
否决性条款汇总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 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 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 效力的条款。
一、若出现以下情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
二、若出现不符合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的评审因素,当无效标处理。
33
附表 1
资格审查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 律经营。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 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分工对应)。
11 1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2 12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 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1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 结果进行评审)
15 结论

注:1.每一项目符合有效的记“通过”无效的记“不通过”,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 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3.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供。
评委签名: 日期:
34
附表 2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表
序 号项目 分值 内容 得分
投标文件 的符合性 <20> 优: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 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得20分。 良:整个设计内容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较为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 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得18分。 一般:不符合前两者,得16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设计方案 及勘察大 纲 <60> 建筑功能 (10 分) 优:建筑使用功能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设计规范,设计内容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 积符合招标文件和功能要求,得 10 分。 良:建筑使用功能设计基本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设计规范,设计内容基本完整遗漏,建筑总面积和 单项面积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和功能要求,得 8 分。 一般:不符合前两者,得 6 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 0 分。
规划布局(10分 优: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平面布置疏密适宜,与周边环境有机结合,对本项目制定超用地指标 并满足招标人对设计规模的最大化需求的规划措施,得 10 分。 良:设计方案基本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平面布置疏密适宜,基本与周边环境有机结合,但无对本项目制 定超用地指标并满足招标人对设计规模的最大化需求的规划措施,得 8 分。 一般:不符合前两者,得 6 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适用标准 (10分) 优:设计图纸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得 10 分。 良:设计图纸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但 有一定瑕疵,得8分。 一般:不符合前两者,得6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设计理念 (10分) 优:符合项目特性和企业理念,对设计进行前期分析,提出设的计概念针对性强,得 10 分。 良:基本符合项目特性和企业理念,对设计进行前期分析,提出设的计概念针对性一般,得 8 分。一般:不符合前两者,得 6 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35
序 号项目 分值 内容 得分
结构合理 性(10 分) 优:设计方案中的结构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且针对性强,得 10 分。 良:设计方案中的结构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得8分。 一般:不符合前两者,得6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服务措施 (10分) 优:设计方案中有为业主提供的质量保证、进度保证、服务措施,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得 10 分。 良:设计方案中有为业主提供的质量保证、进度保证、服务措施,但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得 8 分。 一般:不符合前两者,得 6 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 0 分
投资控制 <20> 优: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工程总投资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 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投资估算方案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高,得 20 分。 良:工程总投资合理,理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但未提供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的,得 18 分。 差:不符合前两者,得 16 分。 注: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总计 100

注:1、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评审方案的勘察设计方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
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6
附表 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分部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得分 备注
工程总 承包实 施方案 技术部 分 一、企业 资信(36 分) 企业业绩 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 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类似设 计业绩(指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企业获奖 1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 建筑工程项目: (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6分; (2)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3分; (3)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1分。 本项最高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建筑 工程设计业绩获奖情况: (1)获得过国家级设计奖项,每项得 1 分; (2)获得过省级设计奖项,每项得 0.5 分; (3)获得过市级设计奖项,每项得 0.1 分。 注:本项最高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每获得过一次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37
分部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得分 备注
工程研发能力 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特等奖得 6 分;一等奖,得 3 分;二等奖,得 1.5 分。 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得 1 分。 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6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 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年限(须包含最 新评审年份2022年): 连续5年(含5年)以上的,得6分; 连续4年的,得4分。 连续3年及以下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6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施工组织 设计 (64 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 力 25 1、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人员配备情况(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本项最高得15 分): ①质量负责人(5分) 1)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②造价负责人(5分) 1)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③安全负责人(5分): 1)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项目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若为多家设计 单位,指任意一家设计单位)(本项最高得10分): ①设计负责人(最高得 5 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②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员(最高得 5 分) 1)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提供 1 人)具有相应专业的

38
分部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得分 备注
注册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全部满足得 2.5 分;每少提供 1 人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 提供不得分。 上述各专业负责人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0.5分,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得0.25分;最高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
设计与施工的融 合 7 [优]有项目团队的组建(包括设计、施工方人员架构),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 施工融合管理体系,有设计施工融合措施,得 7 分; [良]有项目团队的组建(包括设计、施工方人员架构),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施 工融合措施,但无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得 6 分; [中]有项目团队的组建(包括设计、施工方人员架构),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有设计和 施工融合管理体系,但无设计施工融合措施,得 5 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 0 分。
绿色节能控制措 施 7 <优>有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如:节能控制措施、材料消耗 和环境保护方面等控制措施),且承诺本项目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 100%,得 7 分; <良>有绿色施工目标或有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或有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如:节能控制措施、材料 消耗和环境保护方面等控制措施),且承诺本项目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 100%,得 6 分; <中>仅承诺本项目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 100%,得 5 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 0 分。
安全控制措施 7 [优]有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在典型位置 的安全措施先进可靠,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 7 分; [良]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较完整、可行、较合理,在典型位置的安 全措施较先进可靠,有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 6 分; [中]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一般,无典型位置的安全措施,无组织机 构与保证体系的,得 5 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 0 分。
质量控制措施 7 [优]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有完整的组织机 构与保证体系,得 7 分; [良]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可行、较合理,有组织机构与保 证体系,得 6 分; [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无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 5 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 0 分。

39
分部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得分 备注
进度控制措施 6 [优]施工进度控制措施齐全。施工总进度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强,得 6 分; [良]施工进度控制措施较齐全。施工总进度计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强,得 5 分; [中]施工进度控制措施基本满足要求。施工总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有一定保证措施,得 4 分; [差]有施工进度控制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不合理,得 0 分。
投资控制措施 5 [优]投资控制措施齐全。能有效保证业主利益,降低业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得 5 分; [良]投资控制措施较齐全。能较为有效地保证业主利益,降低业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得 4 分; [中]投资控制措施基本满足要求。能部分保证业主利益,降低业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得 3 分; [差]有投资控制措施,无保证业主利益,降低业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
1、企业业绩:
1.1、施工企业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信用平台中业绩 编号、相应业绩在信用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业绩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业绩编号在信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业绩编号在信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 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信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 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 40000 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 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信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技术指标(中标金额≥40000 万元)需在信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 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信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 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0
格式 8:
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一览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技术 职称 所在 单位 单位 职务 专 业 本项目拟 任职务 资格证 书证号 目前正承担的 其它项目情况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表中人员为项目施工团队所有人员。
投 标 人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61
格式 9:
设计工程业绩表(如有)
序号 工程 类别 工程 名称 工程 地址 建设 单位 建筑面积 (㎡) 备注

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如有要求,则在本表后附对应的相关证明 材料。
投 标 人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62
投标人设计工程业绩获奖情况表(如有)
序号 工程 类别 工程 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获奖情况

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如有要求,则在本表后附对应的相关证明 材料。
投 标 人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63
格式 10:
施工工程业绩表
项目 1 2 ……
工程名称
企业库中项目编号(如有)
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
项目地点
所包含的子项内容
总价(人民 币:万元) 合同造价
结算造价
竣工日期(如竣工则填写)
工期(月) 合同
实际
贵公司所占比例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业主名称
项目监理名称
工程获奖情况
项目业主联系地址
项目业主联系人姓名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项目业主传真电话
项目业主邮政编码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对应的相关 证明材料。
投 标 人 :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64
投标人施工工程业绩获奖情况表
序号 工程类 别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奖项类型 获奖情况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对应的相关 证明材料。
65
格式 1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注:按照《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评审内容提交,格式自拟。
66
格式 12:
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所承担工作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文件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 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67
格式 13:
投标保证金
注: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或采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为准,投标人不需另外提供凭 证;
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提交的,投标人 应在此处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
68
格式 14:合作设计协议书(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 和香港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设计企业)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
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 合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设计企业)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69
格式 15: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包括招标文件评审或评分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70
第二部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格式
71
格式 1:
经济标投标书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万元
其中:勘察费 万元 下浮率 % 注:下浮率=【1-(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00%。
其中:设计费 万元 下浮率 % 注:下浮率=【1-(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
其中:施工费 万元 下浮率 % 注:下浮率=【1-(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00%。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名或盖章)
授 权 委 托 人 (签名或盖章)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注:
(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牵头方签署、盖章。 (2)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投标总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及《勘察、设计任务书》内的全部内容的费用。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5)本表中的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 舍五入。
72
格式 2:
勘察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目 暂定 工作量 单位 名称 单价 (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1 岩土工程勘 察费 7000m 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 察及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 费、进退场费、税金等。综合包干单价 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20 元/m。
2 超前钻费用 27000m 1.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 费、进退场费、税金等。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00 元 /m。 2.本项费用如有发生则据实结算。
3 工程物探费 47880地下物物探(含管线探测),包括地下 和地上架空电缆测量、工业管线测量、上下水管道测量、地下和地上架空电缆 探测、金属管线探测、非金属管线探 测、下水道探测、技术工作费、地下建 构筑物,查明探测范围内各专业管线走 向、位置和标高等等工作内容。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5 元 /㎡。
4 地形测绘及 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费 60.00 非竞争性费用固定报价,合同约定实报 实销。 包括放线测量(含控制点、实地定 桩)、验线测量,实测地形图、图根控 制点、IV 等水准测量、图根水准测量、数字化地形图等测量详细调查,以及 GPS(PTK 控制点观测)、地形图测量、建 筑面积技术审查费及管线地形图费、联 合验收测绘(含项目规划条件核实验线 测量、人防面积测绘、房产面积测绘)等。
规划报建放线费 非竞争性费用固定报价,合同约定实报 实销。
4 抽水试验 2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2000 元/个。
5 剪切波速 4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3000元 /个。
5 土壤氡浓度 测试 360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50 元 /点。
6 噪声测试 4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3500元 /项。

73
7 勘察费小计(万元)

注:
1、中标人需按总报价的金额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及勘察任务书内的全部内容,不得增加费用。 2、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工作之前,需编制勘察工作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勘察费投标总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431.58 万元(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报价 应不高于 120.00 元/米、超前钻费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00.00 元/m、工程物探费综合包 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5 元/m 2;抽水试验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2000.00 元/个、剪切 波速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3000.00 元/个、土壤氡浓度测试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 于 150 元/点、噪声测试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3500.00 元/项;地形测绘及工程测量费 60.00 万元,为非竞争性费用固定报价)。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 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本表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 算。
5、勘察费用合计金额应与经济标投标书中勘察费金额一致。
6、勘察费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 标 人 :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74
格式 3:
设计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目 暂定计费额(万 元) 设计费(万元) 备注
1 基本设计费 57377.36 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2 基坑支护设计费2563.53 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3 燃气工程设计费94.96 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4 永久供电工程设 计费 1319.44 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5 永久供水工程设 计费 127.92 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0.85,附加系数为 1.0
6 临时施工供电工 程设计费 271.71 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7 临时施工供水工 程设计费 28.57 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0.85,附加系数为 1.0
设计费小计(万元)

注:
1、设计总包、现场服务费用等费用含在基本设计费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报价。
2、中标人需按总报价的金额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及《设计任务书》内的全部内容,不得增加费用。
3、设计费投标总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1088.41 万元。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 价,否则由评标委员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本表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5、设计费用合计金额应与经济标投标书中设计费金额一致。
6、设计费合计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 标 人 :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 ( 签 字 或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75
格式 4:
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所承担工作 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76
格式 5: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77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细项汇总表
项目名称:元宇宙未来世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序号 项目 费用
勘察费
序号 项目 暂定 工作量 单位 名称 单价 (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1 岩土工程勘察费7000m 120 84.00 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阶 段勘察及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 工作收费、进退场费、税金等。综 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20 元/m。
2 超前钻费用 27000m 100 270.00 1.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 作收费、进退场费、税金等。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00 元/m。 2.本项费用如有发生则据实结算。
3 工程物探费 478801.5 7.18 地下物物探(含管线探测),包括 地下和地上架空电缆测量、工业管 线测量、上下水管道测量、地下和 地上架空电缆探测、金属管线探 测、非金属管线探测、下水道探 测、技术工作费、地下建构筑物,查明探测范围内各专业管线走向、位置和标高等等工作内容。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5 元/㎡。
4 地形测绘及 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费 60.00 非竞争性费用固定报价,合同约定 实报实销。 包括放线测量(含控制点、实地定 桩)、验线测量,实测地形图、图 根控制点、IV 等水准测量、图根水 准测量、数字化地形图等测量详细 调查,以及 GPS(PTK 控制点观 测)、地形图测量、建筑面积技术 审查费及管线地形图费、联合验收 测绘(含项目规划条件核实验线测 量、人防面积测绘、房产面积测 绘)等。
规划报建放线费 非竞争性费用固定报价,合同约定 实报实销。
5 抽水试验 2 12000 2.40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2000 元/个。

78
6 剪切波速 4 3000 1.20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3000 元/个。
7 土壤氡浓度测试360 150 5.40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150 元/点。
8 噪声测试 43500 1.40 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 3500 元/项。
9 勘察费小计(万元) 431.58
设计费
序号 项目 暂定计费额(万元) 设计费(万元) 备注
1 基本设计费 57377.36 954.40 按暂定计费额的比例并合同约定下 浮率 30%。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 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2 基坑支护设计费2563.53 62.73 按收费标准计算:合同约定下浮率 30%。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3 燃气工程设计费94.96 4.27 按收费标准计算:合同约定下浮率 0。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4 永久供电工程设 计费 1319.44 49.18 按收费标准计算:合同约定下浮率 0。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5 永久供水工程设 计费 127.92 4.89 按收费标准计算:合同约定下浮率 0。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0.85,附加系数为 1.0
6 临时施工供电工 程设计费 271.71 11.85 按收费标准计算:合同约定下浮率 0。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1.0,附加系数为 1.0
7 临时施工供水工 程设计费 28.57 1.09 按收费标准计算:合同约定下浮率 0。专业系数为 1.0,复杂系数为 0.85,附加系数为 1.0
8 设计费小计 1088.41

勘察设计费合计

1519.99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费(万元) 备注
1 主体工程 59940.89 合同约定下浮率 3%

79
2 燃气工程 94.96 合同约定下浮率 3%
3 永久供电工程 1319.44 合同约定下浮率 3%
4 永久供水工程 127.92 合同约定下浮率 3%
5 临时施工供电工程 271.71 合同约定下浮率 3%
6 临时施工供水工程 28.57 合同约定下浮率 3%
工程费合计(万元) 61783.49 61783.49
EPC 合计(万元) 63303.48 勘察+设计+施工
注:1、工程费用 61783.49 万元,勘察费 431.58 万元,设计费 1088.41 万元,合计:63303.48 万元。 2、招标控制价仅供投标参考使用,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由中标人采用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3、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 偿。

80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