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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园镇苗圈村灌溉农田及机井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榴园镇苗圈村灌溉农田及机井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DJS-2023YC-CS017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榴园镇苗圈村灌溉农田及机井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苗圈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榴园镇苗圈村灌溉农田及机井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榴园镇苗圈村灌溉农田及机井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榴园镇苗圈村灌溉农田及机井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 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应为未被列入信 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25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 上述情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3)禁止使用环保不 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及要求;(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技术机构,有相关软硬件设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关系,不能在同一标包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 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携带相关资料报名。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榴园镇解放南路 16 号创业大厦五层。3.方式:线上/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资料包括:(1)授权委托书(应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网 站(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原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 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磋商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6、售价:3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枣庄市峄城榴园镇解放南路 16 号创业大厦五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榴园镇解放南路 16 号创业大厦五层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S-2023YC-CS017
项目名称:榴园镇苗圈村灌溉农田及机井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 万元
最高限价:13.8 万元

目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苗圈村村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苗圈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苗圈村村民委员会驻地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榴园镇解放南路 16 号创业大厦五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djs063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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