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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2023-0602.1B1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警车 大型防暴运兵车1辆,中型反恐防暴车2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公务车辆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①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②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
3.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计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谈判,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告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可向财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况,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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