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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态势感知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态势感知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3091146E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态势感知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20.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关于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税总电税便函〔2020〕40号)有关精神,总局态势感知系统于2020年在我局实施部署,属于总局统推项目,旨在全面提升税务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预警处置能力,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今年,总局已将态势感知系统应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任务分工中,要求各地加强态势感知系统的应用。省局平台实现了省局各类安全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实时感知网络安全事件和风险情况;并与总局平台联动,实现安全态势上报和工作任务接收和响应。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态势感知系统稳定运行,按时完成总局下发事件处理,及时分析、应对系统安全威胁,并完成防护策略,提升全局网络安全监控防控能力,采购江苏省税务局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驻场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管理、平台维护、网络安全日常监测与事件处置、安全场景建模、威胁分析、漏洞管理、风险分析、应急响应、特殊时期保障和考核响应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 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朱工:jsqczch@foxmail.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杨远东,025-58528636 技术部分:牛继龙,025-5852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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