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中学生桌凳采购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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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中学生桌凳采购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二、更正内容
三、采购人信息
四、代理机构信息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中学生桌凳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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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22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2019-Z008-H00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12日 16:41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04日 14:30 |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中学生桌凳采购项目,编号QSCG2019-Z007-H004。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9:30 在青山区市民大厅A厅会议室对该项目进行了答疑,会上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采购人协商后,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 原付款方式为:2019年底支付50%,2020年底支付50%。现更正为:2019年底支付40%,2020年底支付30%,2021年底支付30%。 2. 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原则及办法中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现更正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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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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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青山区赛音道6号 |
联系人: | 刘智英 |
联系电话: | 0472-3106303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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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1号市民大厅C座2楼207 |
联系人: | 周帅峰 纪惠文 |
联系电话: | 0472-3616034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