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护工作站(79套/474万)(12套/72万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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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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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中央监护工作站(79套/474万)(12套/72万)(国产)
*采购单位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2016.169号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财政预算限额(元)
546万
项目背景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心内科等增加业务量及增加新技术、新增项目,经济收入随之增多.急增加医疗设备.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证明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需写明需要注册的设备名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表》(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 5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证明文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3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
1) 因投标人行业特殊可接受合伙企业或者分公司进行投标的,请采购人特殊注明。
2) 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3) 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4) 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5)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货物清单
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CCU1拖24)
1、中央监护系统技术要求:
1.1、中央监护系统:采用标配宽屏显示器,显示器≥23寸,全息心电波形数据的存储回顾功能≥240小时, 具备≥1000条报警信息回顾功能,具有≥3000组NIBP数据回顾功能。挂墙式显示器≥40寸。
1.2、中央监护系统从床边病人监护仪获取实时监护数据,可监测心电,ARR,心率,呼吸,血压,血氧,脉率,体温,双有创血压,呼末二氧化碳等参数。
1.3、可同屏监护多至32个床位,支持双屏,双屏可同时监护;双屏显示情况下,每个屏幕可独立显示不同的监护和报警信息。
1.4、床位布局支持8页显示,每页显示布局可定制化,支持每页独立显示不同内容。
1.5、重点监护界面下医护人员可将需要重点监护的病人监护数据进行半屏或全屏显示,关注特殊病人更为全面的信息。
1.6、三级声光报警,报警信息自动存储以便回顾。
1.7、报警事件联动功能将报警事件,心电波形以及报警发生时的相关参数进行关联并同屏显示,方便医护人员全面快捷了解病人的状态。
1.8、可直接通过中央站对联网的床旁监护仪NBP模式,自动测量间隔,启动/停止NBP测量等进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量。
1.9、支持实时数据和波形、存储数据和波形打印,能打印报警事件列表。
1.10、打印20秒的实时波形,方便医护人员在发现病人异常状况时第一时间对病人状态进行打印归档,减少后续数据和波形检索的麻烦。
1.11、外置扬声器,报警声音更清晰。
1.12、采用国际通用标准HL7协议,可与医院各种信息系统联网无缝对接。
2、床旁插件式监护仪技术要求:
2.1、显示器尺寸≥17”,≥5个插槽式设计,可通过更换参数模块升级监测参数,可外接插件箱,插件箱插槽≥8个。
2.2、可监测参数: 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双体温(TEMP);
可升级12导心电、呼末二氧化碳(EtCO2)、有创血压(IBP)、麻醉气体等。
2.3、报警:监护仪可根据病人的监护数据自动生成一组宽带报警和窄带报警限,并可供选择。
2.4、心电:心电3/5导可选,在5导的情况下,支持同屏心电7导联显示,需同屏显示肢体导联Ⅰ、Ⅱ、Ⅲ,肢体加压导联AVR、AVL、AVF,及任意一个胸导联V1~V6。心电扫描速度扫描速度 6.25/12.5/25/50 mm/s。
▲2.5、在心电5导的情况下,可实现4通道ST段分析;ST段分析测量范围在诊断模式下-2.5 mV-+ 2.5 mV。
★2.6、具备心率变异分析功能。
★2.7、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可自动统计分析24小时内血压变化。
★2.8、呼吸导联≥4导,RA-LA、RA-LL、LA-RL、LL-RL可选。在右上RA电极片无法满足测量要求时(如胸外科手术、甲乳外科手术、大面积烧伤等),仍然能准确的测量呼吸数值。
2.9、具有收缩压和舒张压血压差报警功能
2.10、配备微流呼气末二氧化碳技术,不需要集水器,采样速率≤50ml/min,适用于腰麻、连硬外麻、骶麻、颈从等非气管插管患者的监测。
▲2.11、配备双通道有创血压监测功能,测量范围不得少于-50 mmHg ~400 mmHg。
▲2.12、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存储NIBP数据列表≥1500组。
▲2.13、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的趋势存储回放时间≥1000小时。
2.14、监护仪的全息心电波形存储回放时间≥100分钟。
2.15、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存储≥200组ARR分析。
2.16、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记录≥200组报警信息。
2.17、标配通气计算、血流动力计算、氧合计算、多种药物的计算和滴定表显示功能。
2.18、可升级内置三通道热阵记录仪,能实时或报警触发打印波形和文本。
2.19、可通过有线和无线的方式跟中央站连接构成中央监护系统。
一拖14(ICU B区)
1.1、中央监护系统:采用标配宽屏显示器,显示器≥23寸,全息心电波形数据的存储回顾功能≥240小时, 具备≥1000条报警信息回顾功能,具有≥3000组NIBP数据回顾功能。挂墙式显示器≥40寸。
1.2、中央监护系统从床边病人监护仪获取实时监护数据,可监测心电,ARR,心率,呼吸,血压,血氧,脉率,体温,双有创血压,呼末二氧化碳等参数。
1.3、可同屏监护多至32个床位,支持双屏,双屏可同时监护;双屏显示情况下,每个屏幕可独立显示不同的监护和报警信息。
1.4、床位布局支持8页显示,每页显示布局可定制化,支持每页独立显示不同内容。
1.5、重点监护界面下医护人员可将需要重点监护的病人监护数据进行半屏或全屏显示,关注特殊病人更为全面的信息。
1.6、三级声光报警,报警信息自动存储以便回顾。
1.7、报警事件联动功能将报警事件,心电波形以及报警发生时的相关参数进行关联并同屏显示,方便医护人员全面快捷了解病人的状态。
1.8、可直接通过中央站对联网的床旁监护仪NBP模式,自动测量间隔,启动/停止NBP测量等进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量。
1.9、支持实时数据和波形、存储数据和波形打印,能打印报警事件列表。
1.10、打印20秒的实时波形,方便医护人员在发现病人异常状况时第一时间对病人状态进行打印归档,减少后续数据和波形检索的麻烦。
1.11、外置扬声器,报警声音更清晰。
1.12、采用国际通用标准HL7协议,可与医院各种信息系统联网无缝对接。
2.1、显示器尺寸≥17”,≥5个插槽式设计,可通过更换参数模块升级监测参数,可外接插件箱,插件箱插槽≥8个。
2.2、可监测参数: 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双体温(TEMP);可升级12导心电、呼末二氧化碳(EtCO2)、有创血压(IBP)、麻醉气体等。
2.3、报警:监护仪可根据病人的监护数据自动生成一组宽带报警和窄带报警限,并可供选择。
2.4、心电:心电3/5导可选,在5导的情况下,支持同屏心电7导联显示,需同屏显示肢体导联Ⅰ、Ⅱ、Ⅲ,肢体加压导联AVR、AVL、AVF,及任意一个胸导联V1~V6。心电扫描速度扫描速度 6.25/12.5/25/50 mm/s。
2.5、在心电5导的情况下,可实现4通道ST段分析;ST段分析测量范围在诊断模式下-2.5 mV-+ 2.5 mV。
2.6、具备心率变异分析功能。
2.7、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可自动统计分析24小时内血压变化。
2.8、呼吸导联≥4导,RA-LA、RA-LL、LA-RL、LL-RL可选。在右上RA电极片无法满足测量要求时(如胸外科手术、甲乳外科手术、大面积烧伤等),仍然能准确的测量呼吸数值。
2.9、具有收缩压和舒张压血压差报警功能
2.10、配备微流呼气末二氧化碳技术,不需要集水器,采样速率≤50ml/min,适用于腰麻、连硬外麻、骶麻、颈从等非气管插管患者的监测。
2.11、配备双通道有创血压监测功能,测量范围不得少于-50 mmHg ~400 mmHg。
2.12、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存储NIBP数据列表≥1500组。
2.13、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的趋势存储回放时间≥1000小时。
2.14、监护仪的全息心电波形存储回放时间≥100分钟。
2.15、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存储≥200组ARR分析。
2.16、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记录≥200组报警信息。
2.17、标配通气计算、血流动力计算、氧合计算、多种药物的计算和滴定表显示功能。
2.18、可升级内置三通道热阵记录仪,能实时或报警触发打印波形和文本。
2.19、可通过有线和无线的方式跟中央站连接构成中央监护系统。
中央监护系统(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
1.1中心监护系统≥19寸液晶显示,分辨率≥1280*1024,支持大字体显示方式;支持Cental Station, Workstation, Viewstation, CMSviewer多种产品形态互连
1.2支持有线、无线、遥测及混连等多元化自由联网方式,支持除颤监护仪接入中央站,可同时全面监护多达1200床的监护病人,以提供较强的未来扩展空间;
▲1.3中心监护系统可支持参数监测ECG, ST, QT/QTc, RESP,SPO2, PR, TEMP, NIBP, IBP, C.O.,CCO, ScvO2,ICG,BIS,RM,CO2,AG,EEG,NMT,rSO2,TcGas;
1.4可支持最多同时集中监护64个病人, 单个屏幕可支持最多16个病人的同时集中监护。支持最多4个显示屏显示;
1.5重点观察床支持多导心电、呼吸氧合图、动态短趋势、NIBP LIST等多种视图显示,适用不同科室的观察习惯;
1.6支持至少24小时动态血压分析与回顾功能;
1.7监测数据存储功能: 历史病人数据存储≥2万个、趋势回顾≥240小时、无创血压测量回顾≥720条、CO测量结果回顾≥720条、报警事件回顾≥720条、全息波形回顾≥120小时;
1.8双向控制:监护中心与各床旁、监测单元的监护仪均可对病案信息、报警级别、报警上下限、无创血压测量等操作进行双向一站式处理,并具备自动、手动、床旁(各监护单元)、监护中心等4种灵活的病人管理模式;
1.9支持至少75条药物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血液动力学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氧合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通气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肾功能计算结果回顾;
插件式监护仪(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
2.1插件式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为≥5个,并支持外接辅助插件箱方便升级;
2.2≥15寸彩色TFT屏,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8通道波形显示;
2.3支持外接≥2个从屏显示器,可以选择显示监护仪的任意参数界面且不影响监护仪的操作及数据显示;
2.4支持外接≥1个镜像显示器;
2.5多参数模块包含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体温、双通道有创血压监测功能;
2.6标配3/5导心电测量,可升级通过FDA的全球金标准心电算法Mortara;
2.7心电监测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
2.8心电监测具备心电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当第一条心电波形受到干扰时自动切换到第二条心电波形进行分析
2.9可升级至八通道有创血压,可显示PA、CVP、Ao、LAP、UAP、RAP、BAP、ICP、FAP、UVP、Art、LV、CPP及四个自定义有创血压标名,支持多道有创血压波形叠加显示;
▲2.10整套中央监护系统至少配备微创连续血流动力学PICCO监测模块,可监测胸内血液容积(ITBV/ITBVI),血管外肺水(EVLW/EVLWI),连续心排量CCO,心功指数CPI,具备蛛网图工具可方便观察各参数变化;
2.11 PICCO采用微创连续监测技术,无需肺动脉导管,通过中心静脉导管及大动脉导管进行监测;
2.12 PICCO模块能监测每搏量变异SVV、脉压变异PPV、肺血管通透性指数PVPI、全心射血分数GEF,左室收缩力指数dPmx;
2.13蛛网图可设置≥3个血流动力学相关监测参数进行直观显示,通过不同颜色进行分级报警;
▲2.14配备一个NMT肌松监测模块,采用三轴加速度传感器技术,具有自动搜索最佳电流功能,为肌松药使用提供参考;
2.15配备一个BIS脑电双频指数模块,提供麻醉深度和镇静深度的监测指标,监测参数包括脑电双频谱指数BIS、抑制比SR、肌电活动EMG、双导EEG、信号质量指数SQI、频谱边缘频率SEF等;
▲2.16可选配ScvO2中心静脉氧饱和度监测模块,采用分光光度测量法,可以测量ScvO2、DO2氧供、VO2氧耗、DO2I氧供指数、VO2I氧耗指数。
▲2.17心电算法具备≥22种心律失常算法和ST段分析功能
2.18可升级12导心电、无创连续心排或热稀释法心排量、、脑电图EEG、呼吸力学RM、主流及旁流二氧化碳CO2、以及麻醉气体AG,以备科室发展需要;
2.19具有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肾功能计算五种计算功能;
2.20具有PI血氧灌注指数监测功能,可显示灌注指数数值,测量范围:0.05%-20%
2.21可保存≥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包括心电、血氧、呼吸波形;
2.22可保存≥100小时的趋势数据、≥100个报警事件、≥100个心律失常、≥900组NIBP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
2.23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及大字体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2.24具备他床观察功能,支持Wifi或有线联网至中央监护系统
2.25可升级设备连接模块,可将外部设备的信息(病人数据、报警等)在监护仪上显示、存储、记录、打印或者用于参与计算;若监护仪连接中央站,外部设备的信息还可以集中在中央站上进行观察;
2.26单独配备转运模块,既可用于院内外病人转运监护,同时可以接入插件式监护仪中进行数据传输;
2.27转运模块≥5寸彩色TFT显示,全触摸屏操作,配备屏幕锁防止误操作;
2.28转运模块支持交流电或锂电池供电,电池支持≥4小时监测,可支持不断电电池更换;可配置充电器;可配置床旁挂钩方便转运;
2.29转运模块可监测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
2.30转运模块标配3/5导心电测量,心电波形增益≥3倍;心电算法具备≥22种心律失常算法和ST段分析功能
2.31转运模块可保存≥100小时的趋势数据;≥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100个报警事件、≥100个心律失常、≥900组NIBP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
2.32插件式监护仪整机通过FDA认证
▲2.33 整套中央监护系统至少配备一个脑电模块,可测量SEF、MF、PPF、TP、SR、EMG、Delta、Theta、Alpha和Beta等至少十项参数,支持显示致密频谱阵列DSA和压缩频谱这列CSA;
注:因采购项目的特殊需要设定的产品关键技术参数带“★”条款,采购单位必须书面承诺有三家以上供应商(不同品牌产品)实质性满足所提条款并参与投标,同时列明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法,且“★”号条款不得超过5个。
商务需求
1. ※交货期: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2. 完工期要求:系指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时间。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3.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的财税要求出具本合同全额价款的正规发票,由福田区财政局直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在财政审计结束后,如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仍在质保期内,则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货款余额(合同价款的10%)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质保期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甲方在质保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5%的履约保证金。
4. ※售后服务的要求
4.1货物免费保修期中央监护系统主机(CCU1拖24)一拖14(ICU B区) 二 年、中央监护系统(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插件式监护仪(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三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与厂家购买中央监护系统主机(CCU1拖24)一拖14(ICU B区)2年、中央监护系统(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插件式监护仪(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3年维保合同的凭证。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设备终身维保。
4.2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质保期限,对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维护保养、技术培训服务等要求)
?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招标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投标人所投设备如使用了专利技术,则使用该专利技术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必须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使用该专利技术可能产生一切纠纷的责任。
4.3、维修方面,在省内或深圳市内有零配件的供应,有专职厂家工程师提供应用培训及上门维修服务,需提供资质及联系方式。
4.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4.5质保期满以后,供应商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如冗余服务、驻点服务等,可在“其他”中填写。
5. ※关于验收
1、由设备制造商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提前到现场进行布线预留网络接口,场地符合设备安装时进行调试,安装使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给需方确认,在无修改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免费配合设备安装前期基础设施的安装工作。)
2、设备在使用期内免费升级并能与相关设备进行对接。
3、中标人备齐制造商出厂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中英文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在中国境内有效的保修卡和维修手册、到货设备清单以及外观检验报告、商业发票、设备试用期运行报告等资料后会同设备科和使用部门正式验收。
4、中标人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5、 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6、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人接受:
(1) 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2) 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3) 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4) 按照招标书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
(5) 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6)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7、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的最新型号产品。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在“自定”中填写。否则选用“标准”模板。
8、 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
9、其他:
(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项目作增减)
其它要求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2、具体细则
承诺书
承 诺书
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就我单位中央监护工作站(79套/474万)(12套/72万)(国产)项目提供的技术需求方案中不可偏离带“*”号技术要求条款,我单位承诺有三家及以上不同品牌产品供应商实质性满足所提条款要求。具体品牌及供应商信息如下:
特此承诺。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17 年3月 26日
1. 如对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有特别要求,则必须逐项填写。
附件
24、25中央监护工作站474万、72万.国产.doc
中央监护工作站(79套/474万)(12套/72万)(国产)
*采购单位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2016.169号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财政预算限额(元)
546万
项目背景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心内科等增加业务量及增加新技术、新增项目,经济收入随之增多.急增加医疗设备.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证明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需写明需要注册的设备名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表》(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 5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证明文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3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
1) 因投标人行业特殊可接受合伙企业或者分公司进行投标的,请采购人特殊注明。
2) 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3) 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4) 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5)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可选) |
1 |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含软件、加密狗、联网设备) | 1 | 套 | 一拖24(CCU) | 228万 |
1.1 | 宽屏显示器 | 2 | 台 | | |
1.2 | 挂墙显示器 | 1 | 台 | | |
1.3 | 全插件式监护仪主机 | 24 | 台 | | |
1.4 | 多参数模块 | 24 | 块 | | |
1.5 | 血氧饱和度单倍盒(进口、成人、含附件) | 24 | 套 | | |
1.6 | 血压袖带及血压延长管 | 24 | 套 | | |
1.7 | 5导心电导联线 | 24 | 套 | | |
1.8 | PICCO2心输出量监测仪 | 1 | 套 | | |
1.9 | CSM脑电意识监测仪 | 1 | 套 | | |
2.0. | 双通道IBP单倍盒(含附件) | 3 | 套 | | |
2.1 | 微流呼气末二氧化碳单倍盒(含附件) | 2 | 套 | | |
2.2 | 12导心电套件 | 6 | 套 | | |
2.3 | 转运监护仪 | 1 | 套 | | |
| | | | | |
2 |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含软件、加密狗、联网设备、黑白激光打印机) | 1 | 套 | 一拖14(ICU B区) | |
2.1 | 宽屏显示器 | 2 | 台 | 国产 | |
2.2 | 挂墙显示器 | 1 | 台 | 国产 | |
2.3 | 全插件式监护仪主机 | 14 | 台 | 国产 | |
2.4 | 多参数模块(含双通道IBP) | 14 | 块 | 国产 | |
2.5 | 转运监护仪 | 1 | 台 | 国产 | |
2.6 | 血氧饱和度单倍盒(进口、成人、含附件) | 14 | 套 | 国产 | |
2.7 | 血压袖带及血压延长管 | 14 | 套 | 国产 | |
2.8 | 5导心电导联线 | 14 | 套 | 国产 | |
2.9 | 含PICCO及BIS监测功能的主机、转运模块及附件 | 1 | 套 | 国产 | |
3.0. | 微流呼气末二氧化碳单倍盒(含附件) | 1 | 套 | 国产 | |
1 |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含软件、加密狗、联网设备、黑白激光打印机) | 1 | 台 | 1拖16(A区、ICU) | 318万 |
1.1 | 显示器 | 2 | 台 | 国产 | |
1.2 | 挂墙显示器 | 1 | 台 | 国产 | |
1.3 | 32口集线器 | 1 | 个 | 国产 | |
1.4 | 插件式监护仪 | 16 | 台 | 国产 | |
1.5 | PICCO模块 | 2 | 套 | 国产 | |
1.6 | 二氧化碳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1.7 | NMT肌松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1.8 | BIS脑电双频指数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1.9 | 转运模块 | 2 | 个 | 国产 | |
2.0. | 有创血压附件 | 16 | 套 | 国产 | |
2.1 | 多参数模块 | 16 | 个 | 国产 | |
2.2 | 无创血压附件 | 16 | 套 | 国产 | |
2.3 | 锂电池 | 16 | 块 | 国产 | |
2.4 | 心电导联线 | 16 | 条 | 国产 | |
2.5 | 心电电极片 | 16 | 包 | 国产 | |
2.6 | 血氧电缆 | 16 | 条 | 国产 | |
2.7 | 指套式硅胶血氧探头 | 16 | 个 | 国产 | |
| | | | | |
2 |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含软件、加密狗、联网设备、黑白激光打印机) | 1 | 台 | 1拖19(EICU) | |
2.1 | 显示器 | 2 | 台 | 国产 | |
2.2 | 挂墙显示器 | 1 | 台 | 国产 | |
2.3 | 32口集线器 | 1 | 个 | 国产 | |
2.4 | 插件式监护仪 | 19 | 台 | 国产 | |
2.5 | PICCO模块 | 2 | 套 | 国产 | |
2.6 | 二氧化碳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2.7 | NMT肌松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2.8 | BIS脑电双频指数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2.9 | 转运模块 | 2 | 个 | 国产 | |
3 | 有创血压附件 | 6 | 套 | 国产 | |
3.1 | 多参数模块 | 19 | 个 | 国产 | |
3.2 | 无创血压附件 | 19 | 套 | 国产 | |
3.3 | 锂电池 | 19 | 块 | 国产 | |
3.4 | 心电导联线 | 19 | 条 | 国产 | |
3.5 | 心电电极片 | 19 | 包 | 国产 | |
3.6 | 血氧电缆 | 19 | 条 | 国产 | |
3.7 | 指套式硅胶血氧探头 | 19 | 个 | 国产 | |
3 |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含软件、加密狗、联网设备、黑白激光打印机) | 1 | 台 | 1拖12(抢救室) | |
3.1 | 显示器 | 2 | 台 | 国产 | |
3.2 | 挂墙显示器 | 1 | 台 | 国产 | |
3.3 | 32口集线器 | 1 | 个 | 国产 | |
3.4 | 插件式监护仪 | 12 | 台 | 国产 | |
3.5 | 二氧化碳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3.6 | PICCO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3.7 | BIS脑电双频指数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3.8 | 转运模块 | 2 | 个 | 国产 | |
3.9 | 有创血压附件 | 6 | 套 | 国产 | |
4 | 多参数模块 | 12 | 个 | 国产 | |
4.1 | 无创血压附件 | 12 | 套 | 国产 | |
4.2 | 锂电池 | 12 | 块 | 国产 | |
4.3 | 心电导联线 | 12 | 条 | 国产 | |
4.4 | 心电电极片 | 12 | 包 | 国产 | |
4.5 | 血氧电缆 | 12 | 条 | 国产 | |
4.6 | 指套式硅胶血氧探头 | 12 | 个 | 国产 | |
4 |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含软件、加密狗、联网设备、黑白激光打印机) | 1 | 台 | 1拖6(神经外) | |
4.1 | 显示器 | 2 | 台 | 国产 | |
4.2 | 挂墙显示器 | 1 | 台 | 国产 | |
4.3 | 16口集线器 | 1 | 个 | 国产 | |
4.4 | 插件式监护仪 | 6 | 台 | 国产 | |
4.5 | 二氧化碳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4.6 | BIS脑电双频指数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4.7 | NMT肌松监测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4.8 | EEG脑电图模块 | 1 | 套 | 国产 | |
4.9 | 转运模块 | 2 | 个 | 国产 | |
5 | 有创血压附件 | 3 | 套 | 国产 | |
5.1 | 多参数模块 | 6 | 个 | 国产 | |
5.2 | 无创血压附件 | 6 | 套 | 国产 | |
5.3 | 锂电池 | 6 | 块 | 国产 | |
5.4 | 心电导联线 | 6 | 条 | 国产 | |
5.5 | 心电电极片 | 6 | 包 | 国产 | |
5.6 | 血氧电缆 | 6 | 条 | 国产 | |
5.7 | 指套式硅胶血氧探头 | 6 | 个 | 国产 | |
5.8 | 移动推车 | 3 | 台 | |
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中央监护系统主机(CCU1拖24)
1、中央监护系统技术要求:
1.1、中央监护系统:采用标配宽屏显示器,显示器≥23寸,全息心电波形数据的存储回顾功能≥240小时, 具备≥1000条报警信息回顾功能,具有≥3000组NIBP数据回顾功能。挂墙式显示器≥40寸。
1.2、中央监护系统从床边病人监护仪获取实时监护数据,可监测心电,ARR,心率,呼吸,血压,血氧,脉率,体温,双有创血压,呼末二氧化碳等参数。
1.3、可同屏监护多至32个床位,支持双屏,双屏可同时监护;双屏显示情况下,每个屏幕可独立显示不同的监护和报警信息。
1.4、床位布局支持8页显示,每页显示布局可定制化,支持每页独立显示不同内容。
1.5、重点监护界面下医护人员可将需要重点监护的病人监护数据进行半屏或全屏显示,关注特殊病人更为全面的信息。
1.6、三级声光报警,报警信息自动存储以便回顾。
1.7、报警事件联动功能将报警事件,心电波形以及报警发生时的相关参数进行关联并同屏显示,方便医护人员全面快捷了解病人的状态。
1.8、可直接通过中央站对联网的床旁监护仪NBP模式,自动测量间隔,启动/停止NBP测量等进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量。
1.9、支持实时数据和波形、存储数据和波形打印,能打印报警事件列表。
1.10、打印20秒的实时波形,方便医护人员在发现病人异常状况时第一时间对病人状态进行打印归档,减少后续数据和波形检索的麻烦。
1.11、外置扬声器,报警声音更清晰。
1.12、采用国际通用标准HL7协议,可与医院各种信息系统联网无缝对接。
2、床旁插件式监护仪技术要求:
2.1、显示器尺寸≥17”,≥5个插槽式设计,可通过更换参数模块升级监测参数,可外接插件箱,插件箱插槽≥8个。
2.2、可监测参数: 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双体温(TEMP);
可升级12导心电、呼末二氧化碳(EtCO2)、有创血压(IBP)、麻醉气体等。
2.3、报警:监护仪可根据病人的监护数据自动生成一组宽带报警和窄带报警限,并可供选择。
2.4、心电:心电3/5导可选,在5导的情况下,支持同屏心电7导联显示,需同屏显示肢体导联Ⅰ、Ⅱ、Ⅲ,肢体加压导联AVR、AVL、AVF,及任意一个胸导联V1~V6。心电扫描速度扫描速度 6.25/12.5/25/50 mm/s。
▲2.5、在心电5导的情况下,可实现4通道ST段分析;ST段分析测量范围在诊断模式下-2.5 mV-+ 2.5 mV。
★2.6、具备心率变异分析功能。
★2.7、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可自动统计分析24小时内血压变化。
★2.8、呼吸导联≥4导,RA-LA、RA-LL、LA-RL、LL-RL可选。在右上RA电极片无法满足测量要求时(如胸外科手术、甲乳外科手术、大面积烧伤等),仍然能准确的测量呼吸数值。
2.9、具有收缩压和舒张压血压差报警功能
2.10、配备微流呼气末二氧化碳技术,不需要集水器,采样速率≤50ml/min,适用于腰麻、连硬外麻、骶麻、颈从等非气管插管患者的监测。
▲2.11、配备双通道有创血压监测功能,测量范围不得少于-50 mmHg ~400 mmHg。
▲2.12、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存储NIBP数据列表≥1500组。
▲2.13、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的趋势存储回放时间≥1000小时。
2.14、监护仪的全息心电波形存储回放时间≥100分钟。
2.15、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存储≥200组ARR分析。
2.16、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记录≥200组报警信息。
2.17、标配通气计算、血流动力计算、氧合计算、多种药物的计算和滴定表显示功能。
2.18、可升级内置三通道热阵记录仪,能实时或报警触发打印波形和文本。
2.19、可通过有线和无线的方式跟中央站连接构成中央监护系统。
一拖14(ICU B区)
1.1、中央监护系统:采用标配宽屏显示器,显示器≥23寸,全息心电波形数据的存储回顾功能≥240小时, 具备≥1000条报警信息回顾功能,具有≥3000组NIBP数据回顾功能。挂墙式显示器≥40寸。
1.2、中央监护系统从床边病人监护仪获取实时监护数据,可监测心电,ARR,心率,呼吸,血压,血氧,脉率,体温,双有创血压,呼末二氧化碳等参数。
1.3、可同屏监护多至32个床位,支持双屏,双屏可同时监护;双屏显示情况下,每个屏幕可独立显示不同的监护和报警信息。
1.4、床位布局支持8页显示,每页显示布局可定制化,支持每页独立显示不同内容。
1.5、重点监护界面下医护人员可将需要重点监护的病人监护数据进行半屏或全屏显示,关注特殊病人更为全面的信息。
1.6、三级声光报警,报警信息自动存储以便回顾。
1.7、报警事件联动功能将报警事件,心电波形以及报警发生时的相关参数进行关联并同屏显示,方便医护人员全面快捷了解病人的状态。
1.8、可直接通过中央站对联网的床旁监护仪NBP模式,自动测量间隔,启动/停止NBP测量等进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量。
1.9、支持实时数据和波形、存储数据和波形打印,能打印报警事件列表。
1.10、打印20秒的实时波形,方便医护人员在发现病人异常状况时第一时间对病人状态进行打印归档,减少后续数据和波形检索的麻烦。
1.11、外置扬声器,报警声音更清晰。
1.12、采用国际通用标准HL7协议,可与医院各种信息系统联网无缝对接。
2.1、显示器尺寸≥17”,≥5个插槽式设计,可通过更换参数模块升级监测参数,可外接插件箱,插件箱插槽≥8个。
2.2、可监测参数: 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双体温(TEMP);可升级12导心电、呼末二氧化碳(EtCO2)、有创血压(IBP)、麻醉气体等。
2.3、报警:监护仪可根据病人的监护数据自动生成一组宽带报警和窄带报警限,并可供选择。
2.4、心电:心电3/5导可选,在5导的情况下,支持同屏心电7导联显示,需同屏显示肢体导联Ⅰ、Ⅱ、Ⅲ,肢体加压导联AVR、AVL、AVF,及任意一个胸导联V1~V6。心电扫描速度扫描速度 6.25/12.5/25/50 mm/s。
2.5、在心电5导的情况下,可实现4通道ST段分析;ST段分析测量范围在诊断模式下-2.5 mV-+ 2.5 mV。
2.6、具备心率变异分析功能。
2.7、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可自动统计分析24小时内血压变化。
2.8、呼吸导联≥4导,RA-LA、RA-LL、LA-RL、LL-RL可选。在右上RA电极片无法满足测量要求时(如胸外科手术、甲乳外科手术、大面积烧伤等),仍然能准确的测量呼吸数值。
2.9、具有收缩压和舒张压血压差报警功能
2.10、配备微流呼气末二氧化碳技术,不需要集水器,采样速率≤50ml/min,适用于腰麻、连硬外麻、骶麻、颈从等非气管插管患者的监测。
2.11、配备双通道有创血压监测功能,测量范围不得少于-50 mmHg ~400 mmHg。
2.12、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存储NIBP数据列表≥1500组。
2.13、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监护仪的趋势存储回放时间≥1000小时。
2.14、监护仪的全息心电波形存储回放时间≥100分钟。
2.15、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存储≥200组ARR分析。
2.16、无需存储卡或中央站监护仪, 监护仪可记录≥200组报警信息。
2.17、标配通气计算、血流动力计算、氧合计算、多种药物的计算和滴定表显示功能。
2.18、可升级内置三通道热阵记录仪,能实时或报警触发打印波形和文本。
2.19、可通过有线和无线的方式跟中央站连接构成中央监护系统。
中央监护系统(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
1.1中心监护系统≥19寸液晶显示,分辨率≥1280*1024,支持大字体显示方式;支持Cental Station, Workstation, Viewstation, CMSviewer多种产品形态互连
1.2支持有线、无线、遥测及混连等多元化自由联网方式,支持除颤监护仪接入中央站,可同时全面监护多达1200床的监护病人,以提供较强的未来扩展空间;
▲1.3中心监护系统可支持参数监测ECG, ST, QT/QTc, RESP,SPO2, PR, TEMP, NIBP, IBP, C.O.,CCO, ScvO2,ICG,BIS,RM,CO2,AG,EEG,NMT,rSO2,TcGas;
1.4可支持最多同时集中监护64个病人, 单个屏幕可支持最多16个病人的同时集中监护。支持最多4个显示屏显示;
1.5重点观察床支持多导心电、呼吸氧合图、动态短趋势、NIBP LIST等多种视图显示,适用不同科室的观察习惯;
1.6支持至少24小时动态血压分析与回顾功能;
1.7监测数据存储功能: 历史病人数据存储≥2万个、趋势回顾≥240小时、无创血压测量回顾≥720条、CO测量结果回顾≥720条、报警事件回顾≥720条、全息波形回顾≥120小时;
1.8双向控制:监护中心与各床旁、监测单元的监护仪均可对病案信息、报警级别、报警上下限、无创血压测量等操作进行双向一站式处理,并具备自动、手动、床旁(各监护单元)、监护中心等4种灵活的病人管理模式;
1.9支持至少75条药物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血液动力学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氧合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通气计算结果回顾,至少100条肾功能计算结果回顾;
插件式监护仪(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
2.1插件式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为≥5个,并支持外接辅助插件箱方便升级;
2.2≥15寸彩色TFT屏,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8通道波形显示;
2.3支持外接≥2个从屏显示器,可以选择显示监护仪的任意参数界面且不影响监护仪的操作及数据显示;
2.4支持外接≥1个镜像显示器;
2.5多参数模块包含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体温、双通道有创血压监测功能;
2.6标配3/5导心电测量,可升级通过FDA的全球金标准心电算法Mortara;
2.7心电监测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
2.8心电监测具备心电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当第一条心电波形受到干扰时自动切换到第二条心电波形进行分析
2.9可升级至八通道有创血压,可显示PA、CVP、Ao、LAP、UAP、RAP、BAP、ICP、FAP、UVP、Art、LV、CPP及四个自定义有创血压标名,支持多道有创血压波形叠加显示;
▲2.10整套中央监护系统至少配备微创连续血流动力学PICCO监测模块,可监测胸内血液容积(ITBV/ITBVI),血管外肺水(EVLW/EVLWI),连续心排量CCO,心功指数CPI,具备蛛网图工具可方便观察各参数变化;
2.11 PICCO采用微创连续监测技术,无需肺动脉导管,通过中心静脉导管及大动脉导管进行监测;
2.12 PICCO模块能监测每搏量变异SVV、脉压变异PPV、肺血管通透性指数PVPI、全心射血分数GEF,左室收缩力指数dPmx;
2.13蛛网图可设置≥3个血流动力学相关监测参数进行直观显示,通过不同颜色进行分级报警;
▲2.14配备一个NMT肌松监测模块,采用三轴加速度传感器技术,具有自动搜索最佳电流功能,为肌松药使用提供参考;
2.15配备一个BIS脑电双频指数模块,提供麻醉深度和镇静深度的监测指标,监测参数包括脑电双频谱指数BIS、抑制比SR、肌电活动EMG、双导EEG、信号质量指数SQI、频谱边缘频率SEF等;
▲2.16可选配ScvO2中心静脉氧饱和度监测模块,采用分光光度测量法,可以测量ScvO2、DO2氧供、VO2氧耗、DO2I氧供指数、VO2I氧耗指数。
▲2.17心电算法具备≥22种心律失常算法和ST段分析功能
2.18可升级12导心电、无创连续心排或热稀释法心排量、、脑电图EEG、呼吸力学RM、主流及旁流二氧化碳CO2、以及麻醉气体AG,以备科室发展需要;
2.19具有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肾功能计算五种计算功能;
2.20具有PI血氧灌注指数监测功能,可显示灌注指数数值,测量范围:0.05%-20%
2.21可保存≥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包括心电、血氧、呼吸波形;
2.22可保存≥100小时的趋势数据、≥100个报警事件、≥100个心律失常、≥900组NIBP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
2.23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及大字体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2.24具备他床观察功能,支持Wifi或有线联网至中央监护系统
2.25可升级设备连接模块,可将外部设备的信息(病人数据、报警等)在监护仪上显示、存储、记录、打印或者用于参与计算;若监护仪连接中央站,外部设备的信息还可以集中在中央站上进行观察;
2.26单独配备转运模块,既可用于院内外病人转运监护,同时可以接入插件式监护仪中进行数据传输;
2.27转运模块≥5寸彩色TFT显示,全触摸屏操作,配备屏幕锁防止误操作;
2.28转运模块支持交流电或锂电池供电,电池支持≥4小时监测,可支持不断电电池更换;可配置充电器;可配置床旁挂钩方便转运;
2.29转运模块可监测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
2.30转运模块标配3/5导心电测量,心电波形增益≥3倍;心电算法具备≥22种心律失常算法和ST段分析功能
2.31转运模块可保存≥100小时的趋势数据;≥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100个报警事件、≥100个心律失常、≥900组NIBP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
2.32插件式监护仪整机通过FDA认证
▲2.33 整套中央监护系统至少配备一个脑电模块,可测量SEF、MF、PPF、TP、SR、EMG、Delta、Theta、Alpha和Beta等至少十项参数,支持显示致密频谱阵列DSA和压缩频谱这列CSA;
注:因采购项目的特殊需要设定的产品关键技术参数带“★”条款,采购单位必须书面承诺有三家以上供应商(不同品牌产品)实质性满足所提条款并参与投标,同时列明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法,且“★”号条款不得超过5个。
商务需求
1. ※交货期: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2. 完工期要求:系指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时间。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3.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的财税要求出具本合同全额价款的正规发票,由福田区财政局直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在财政审计结束后,如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仍在质保期内,则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货款余额(合同价款的10%)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质保期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甲方在质保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5%的履约保证金。
4. ※售后服务的要求
4.1货物免费保修期中央监护系统主机(CCU1拖24)一拖14(ICU B区) 二 年、中央监护系统(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插件式监护仪(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三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与厂家购买中央监护系统主机(CCU1拖24)一拖14(ICU B区)2年、中央监护系统(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插件式监护仪(ICU\EICU\抢救室\神经外)3年维保合同的凭证。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设备终身维保。
4.2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质保期限,对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维护保养、技术培训服务等要求)
?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招标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投标人所投设备如使用了专利技术,则使用该专利技术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必须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使用该专利技术可能产生一切纠纷的责任。
4.3、维修方面,在省内或深圳市内有零配件的供应,有专职厂家工程师提供应用培训及上门维修服务,需提供资质及联系方式。
4.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4.5质保期满以后,供应商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如冗余服务、驻点服务等,可在“其他”中填写。
5. ※关于验收
1、由设备制造商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提前到现场进行布线预留网络接口,场地符合设备安装时进行调试,安装使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给需方确认,在无修改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免费配合设备安装前期基础设施的安装工作。)
2、设备在使用期内免费升级并能与相关设备进行对接。
3、中标人备齐制造商出厂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中英文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在中国境内有效的保修卡和维修手册、到货设备清单以及外观检验报告、商业发票、设备试用期运行报告等资料后会同设备科和使用部门正式验收。
4、中标人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5、 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6、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人接受:
(1) 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2) 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3) 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4) 按照招标书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
(5) 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6)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7、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的最新型号产品。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在“自定”中填写。否则选用“标准”模板。
8、 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
9、其他:
(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项目作增减)
其它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特定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 技术 | 价格 |
15分-30分 | 30分-50分 | ≥30分 |
2、具体细则
评分项 | 权重 | | ||||
一、价格部分 | ≥30 | |||||
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 ||||||
二、技术部分 | 30分-5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重要参数技术响应评分(可选) | 客观 评分 | 20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5 分; 指引: 1、扣分范围:按照重要技术参数评分分值除以重点技术参数条款数量平均分配分值。 2、注有▲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要求。 | |||||
2 | 一般参数响应评分(必选) | 客观 评分(与主观评分可二选一) | 15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2 分; 指引: 扣分范围:一般技术参数评分每条扣分分值不得超过重要技术参数的扣分分值的50%。 | |||||
主观评分(与客观评分可二选一) | --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 |||||
3 | 其他技术参数响应评分(可选) | 客观性响应 | --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指引: 1、具体评审标准可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分值≤技术评分总分的10%。如评审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 |||||
备注:技术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指引: 1、 技术参数响应评分分值合计应不少于30分; 2、 “重要参数技术响应评分” 的分值合计应≤技术评分总分的40%; 3、 “主观评分”的分值合计应≤技术评分总分的20%; | ||||||
4 | 样品评审(可选项,二选一) | ≤10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3 分; 第二名的,得 2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5 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备注:产品品牌知名度和成熟度可以依据所投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品知名度、售后服务评价等进行评审 | |||||
产品品牌知名度和成熟度(可选项,二选一) | ≤3 | |||||
5 | 项目实施方案(可选项) | ≤10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项目实施方案对工期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措施、质量保证等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10 分; 第二名的,得 8 分; 第三名的,得 6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3 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 |||||
指引: 1、 选择“样品评审”,则必须在技术要求中有具体要求内容,否则不应选择。 2、 特别项目可在此基础上另行增加评分项目,必须提供书面说明。 | ||||||
三、商务部分 | 15分-3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有效业绩(可选) | ≤10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1. 评审标准: 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 1 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8 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 同类业绩指: 2) 业绩内容为: ; 3) 业绩金额为: ; 4)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指引:编制“同类业绩”时必须与项目相符,其中“业绩内容”不能限制甲方类别,“业绩金额”限制应依据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置,不得超出本次项目采购预算设置业绩金额要求。 | |||||
2 | 履约评价(可选) | ≤3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 3 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3 | 依法经营 | 诚信评审(必选) | -- | 5分 | 1. 评审标准 依据深财购[2013]27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诚信进行评审: 1) 供应商不存在不诚信情况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10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诚信得分5分。 2) 供应商存在不诚信情况或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3) 承诺函格式必须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诚信良好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 |
社保 情况(可选) | ≤2 | □不选 | 0分 | |||
□√选分 | 1. 评审标准 □√方法一:公式打分 (1) 社保人数合计最高的供应商,得 2 分; (2) 其他供应商社保人数得分公式: 社保人数得分=(供应商社保人数合计/最高社保人数)× 分 (3)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方法二:排队打分 按社保人数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一名,得 分;第二名,得 分; 第三名,得 分;第四名及以后,得 分; □方法三: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 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年*月至*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纳税情况(可选) | ≤2 | □不选 | 0分 | |||
□√选分 | 1. 评审标准: □√方法一:公式打分 (1) 纳税金额合计最高的供应商,得 分; (2) 其他供应商纳税情况得分公式: 纳税情况得分=(供应商纳税金额合计/最高纳税金额合计)× 分 (3)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方法二:排队打分 按纳税金额合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一名,得 分;第二名,得 分; 第三名,得 分;第四名及以后,得 分; □方法三: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纳税证明且纳税情况正常的,得 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1年(具体是指201*年*月至*月)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4 |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所投产品授权书(可选) | ≤5 | □不选 | 0分 | ||
□选分 | 1. 评审标准 (1)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证明文件得 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分。 (2) 产品授权书: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每提供一份授权证明文件得 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分。 (3)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1)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2) 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述原件备查。 指引:相关证书作为资质要求的,不可再参与商务打分。必须列明相关奖励、奖项、资质、资格的颁发部门及 1) 有效时间: 2) 名称: 3) 颁发部门: | |||||
指引:“方法一公式评分”的优点是可以拉开供应商之间的分差。“方法二排队评分”的优点是突出前三名的优势。“方法三提供情况打分”较为简单。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 ||||||
5 | 社会 责任 (7分)(必选) | 公益慈善 | 1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近3年(具体是指201*年*月至201* 年*月)具备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或在职员工中具备见义勇为荣誉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或在职员工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年*月至*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循环经济产品 | 1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所投设备为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中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的目录清单扫描件或网站截图。 | ||||
节能环保 | 2 | 1.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所投设备满足下述要求其中之一的,即得1分;均不满足的,得0分。 1) 为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 为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 为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中产品。 (2) 供应商为节能环保单位的,得1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的目录清单扫描或网站截图。 须提供节能环保单位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 ||||
小微企业 | 3 | 1. 评审标准: (1) 属于小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2.4分,属于微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3分。 (2)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既有小型企业又有微型企业的且只有小微型企业的,加2.7分。 备注说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提供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仍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仍视为微型企业。 2. 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
承诺书
承 诺书
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就我单位中央监护工作站(79套/474万)(12套/72万)(国产)项目提供的技术需求方案中不可偏离带“*”号技术要求条款,我单位承诺有三家及以上不同品牌产品供应商实质性满足所提条款要求。具体品牌及供应商信息如下:
序号 | 技术要求 | 品牌 | 厂商名称 | 型号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人方式 |
1 | ★2.6、具备心率变异分析功能。 | 邦健 | 深圳邦健 | PM-2000 | 深圳邦健 | 刘经理 | 0755-27960888 |
麦邦 | 北京麦邦 | ECG-8112 | 北京麦邦 | 蔡经理 | 010-61253801 | ||
飞利浦 | 深圳飞利浦 | G80 | 深圳飞利浦 | 张经理 | 0755-26068286 | ||
2 | ★2.7、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可自动统计分析24小时内血压变化。 | 邦健 | 深圳邦健 | PM-2000 | 深圳邦健 | 刘经理 | 0755-27960888 |
麦邦 | 北京麦邦 | ECG-8112 | 北京麦邦 | 蔡经理 | 010-61253801 | ||
飞利浦 | 深圳飞利浦 | G80 | 深圳飞利浦 | 张经理 | 0755-26068286 | ||
3 | ★2.8、呼吸导联≥4导,RA-LA、RA-LL、LA-RL、LL-RL可选。在右上RA电极片无法满足测量要求时(如胸外科手术、甲乳外科手术、大面积烧伤等),仍然能准确的测量呼吸数值。 | 邦健 | 深圳邦健 | PM-2000 | 深圳邦健 | 刘经理 | 0755-27960888 |
麦邦 | 北京麦邦 | ECG-8112 | 北京麦邦 | 蔡经理 | 010-61253801 | ||
飞利浦 | 深圳飞利浦 | G80 | 深圳飞利浦 | 张经理 | 0755-26068286 |
特此承诺。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17 年3月 26日
1. 如对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有特别要求,则必须逐项填写。
附一:专机专用耗材: | |||||||||
投标供应商: | |||||||||
专机专用耗材名称 | 产品注册证名称 | 商品名 | 产品注册证号 | 规格型号 | 包装规格 | 计量单位 | 报价(元) | 生产厂家 | 收费编号 |
附件
24、25中央监护工作站474万、72万.国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