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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SZGC20240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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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胜利路小区15栋4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715579739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7号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联合体成员: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65号)
柳州市河西路28号(联合体成员: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15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费率%)
94.00%
(约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95.36%
(约267008000.00 元)
95.50%
(约267400000.00 元)
工期(日历天)
200
200
200
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1、凯傲(济南)叉车 C2H 项目一期建筑安装工程
 
2、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一期三标段
 
1、第 6 代柔性LTPS-AMOLED 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模组厂房 2 项目总包工程
2、韩国动力电池项目二期标准厂房施工总承包
3、三一智联重卡零部件和工程机械扩产项目(B 地块)重卡联合厂房项目
1、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
2、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铁系统1号、2号高炉本体及辅助设施工程项目
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2#矿棚总承包工程
4、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工程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姓名
张乐浩
李小飞
姚惠玲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京 1342017201721449
粤1442020202110066
桂 1452018201900340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方真亮
孙畅
刘志红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11106074
20014300241
20144411252
综合评估得分
94.28
90.44
90.3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2月 29日至2024年3月4日
招标代理费
 306850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建管中心、 0557-304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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