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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24~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2024-XYFW-001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2025年度零星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23年5月1日至磋商时间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3年5月1日至磋商时间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的声明函),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自 2024年 01月01日至今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投标报价均为采购技术要求所列清单内各品目单价合计汇总。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七)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如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法公示,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金融中心11层1101室(雁南五路和汇新路交界东南角)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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