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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ZZ40845FW0010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署发改审批〔2024〕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2023年新增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河林场、塔河县二十二站林场、呼玛县嘎拉河林场、金山林场、三卡林场施业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修建防火道路452.43km,其中新建371.93km,改造80.50km,采用四级林区公路标准,具体为:漠河市修建防火道路150km(含新建120km,改造30km),塔河县修建防火道路37km(含新建30km,改造7km),呼玛县修建防火道路265.43km(含新建221.93km,改造43.50km)。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报建报批、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3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82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88万元、工程监理费494万元、全过程造价控制124万元、竣工结算审核费76万元)。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审核或财政评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监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中任意一项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相应条件下可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但只允许兼任一个专业;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职称证书,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
3.2.5投标人拟配备人员的专业、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并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须提供人员配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联系人:安永祥
电话:18845642348
招标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yw10@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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