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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第四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第四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第四批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WHDT11-FSD-WM-2024-01 1.采购条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业主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武汉市
2.2项目概况:
武汉地铁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和东湖高新区,起于武昌火车站,经北安街、瑞景路、珞桂路、珞瑜路、光谷街和雄楚大街,止于一期工程终点武汉东站,长约17千米,设站7座。本标段是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 (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范围包括光谷广场站~关山大道站区间风井、关山大道站、光谷广场站、体育学院站、虎泉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风、水、电安装工程及车站设备区的装饰工程。区间泵房(含雨水泵房)内的水泵、排水管道、阀门、电源箱、灯具、防火门等安装内容由负责该泵房水泵配电的车站实施。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集中采购物资(低压、控制电缆、矿物质电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 2024年3月-2024年12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质量保证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响应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4 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1条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响应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3.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湖北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6 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响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6.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采购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4月04日17: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并须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填写供应商正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及收件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给供应商开具代理服务费电子发票并发邮箱(如中成交)。
4.3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5.响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谈判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及响应物资报价表(Excel形式),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响应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10时00分, 且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5.2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响应。 5.3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综合楼3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舒涛,电话:027-65525230)、副本1 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邦信创科技园5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权利。其他供应商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6.2 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 crecgec.com)发布。 7.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线上开启;
开启方式:线上开启,供应商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过程,查询开标信息,供应商代表在开启过程中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都不影响开启记录的效力。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邦信创科技园5楼会议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214784115@qq.com
谈判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综合楼3楼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招标中心(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twhwczx306@163.com
电 话: 白晓英 027-65525230 wm20191008@163.com(请供应商将退还谈判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箱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部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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