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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工程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 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
溪)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DFHT2024-0303-GC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 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88 万元,招标
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对其河道进行清淤等综合治理,以及进
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
溪)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
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
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
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3.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


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
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
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
称;
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人员,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
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
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
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
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 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按照其文件要求办理入
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
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
容,联合体必须满足中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03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03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七、其他
2024 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FHT2024-0303-GC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 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
溪、静溪)(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3】106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新增中央资金、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
静溪)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
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规模: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对其河道进行清淤等综合治理,以
及进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4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东至京哈铁路,西至京哈客运专线,南至伊通河,北
至绕城高速。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设计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完成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及施工图设计,勘察计划工期与设计同期。
2.6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建筑工程费:328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
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
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
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3.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
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
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
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上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
称;
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人员,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
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
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
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
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 年之间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按照其文件要求办理入
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
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
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
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16时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
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 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
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l.gov.cn/ggzy/)首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03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
服务中心)。
5.2 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
实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
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
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
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
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加入腾讯会议号
(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内容),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
过程、进行远程解密。
5.6现场参加开标入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
5.7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5.8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址: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DFHTZB669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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