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1289]炭步镇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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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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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炭步镇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289]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联诚创展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5月10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4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4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6897092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pdf
资审报告-副本.pdf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