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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佛华侨陵园有限公司北京万佛华侨陵园送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JHT-ZB-FW-20230703(招标文件编号:JHT-ZB-FW-20230703)
二、项目名称:北京万佛华侨陵园送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湘红天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0号东南角2层6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57.3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湘红天餐饮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为保障人员能正常用餐,按时按质将工作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配料、成品、餐具,必须保证是依法从正规渠道所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送餐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值班人员餐。配送时间:早餐(07:00~07:30),午餐(11:20~12:00),晚餐(17:00~17:30)。     (一)原材料要求:1.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健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全部食材进货台账及相应票证。2.食品原料确保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安全有保障,需满足以下要求:(1)大米必须符合 GB1354-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认证。(2)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认证。(3)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认证。(4)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基因食品认证: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行加工;猪肉检测报告中要包含“瘦肉精”检测。其他产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分类技术参数,例如鸡肉: 按琵甚腿、鸡肺等。(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基因食品认证。(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认证。(7)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水果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 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非转基因食品认证。(8)饮品须在保质期内并且绿色健康,无国家禁止添加剂。(9)水产原料必须由具备合格资质的供方供货,供方资质证件需齐全,并出具水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每次提供的海鲜水产新鲜,并能按照厨房要求加工宰杀洗涤干净。(10)冻货海鲜食材需提供原产地信息、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动物检疫标志,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行半成品加工。(11)运输冷藏食材时要有其相应的冷藏措施,运输车辆应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二)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团队应包括有经验的出示、营养师及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1.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具有丰富的送餐服务管理经验2.厨师:具有中级或以上厨师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数量使用厨房设备;3.营养师: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经验,对配餐进行指导,具有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证书;4.配送人员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书等;5.所有服务人员:全部人员必须有合格的健康证,确保全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三)配送要求:1.专间内操作应符合:(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健康合格证,提高员工食品安全和卫生规范意识,避免因知识缺乏造成安全问题。确保操作人员经过严格的体检、培训的管理。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专用留样冰箱,存放食品成品留样。(4)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2.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盛装食品的餐具及用具必须为无毒环保产品。3.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1)烧熟后 2 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 4 小时。(2)烧熟后 2 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 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 24 小时。4.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 10℃以下或 60℃以上。5.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6.服务期间,如遇举行重大活动、清明节等,供应商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保障甲方各类人员能够正常就餐。
(四)餐标及配餐要求(参考):1.早餐标准: 不超过17元/人,约133人;2.午餐标准: 不超过 43元/人,约133人;3.晚餐标准: 不超过 15 元/人,约51人;4.值班人员餐:不超过50元/人,约2-3人,盒餐。备注:1.每日各餐就餐人数以甲方提前一天告知数为准。2.因早中晚就餐人数差异较大,各餐标准可根据当日就餐全员餐费总数进行动态调节。3.投标人要确保菜肴品种的时常翻新和荤素合理科学搭配,一周内荤菜不重复。
(五)配送时间、地点要求:1.配送时间:早餐(07:00~07:30),午餐(11:20~12:00),晚餐(17:00~17:30)。2.正常情况下,提前 1 天通知配餐公司配餐数量及要求,投标人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配餐送至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临时通知配餐公司配餐数量及要求,投标人须保证 2 小时内将配餐送至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对留样食品进行标记并记录,确保留样食品可追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金玉 李秀玲 关郁萍 杨永刚 王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1980 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 号)收费标准和浮动范围以中标合同额为基数下浮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62776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万佛华侨陵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厂村和苛萝坨村交界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40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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