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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评情况的报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4〕7号)要求,现将临沧市2023年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临沧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稳慎有序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深化全市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138所。其中:幼儿园989所,小学818所,教学点178个,初中102所,普通高中24所;中等职业学校20所;技工学校1所;高等院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有学生449666人,其中:幼儿园77700人,小学197626人,初中96393人,普通高中48347人,中等职业学校11930人,技工学校4411人,特殊教育学生2760人,高等院校10499人。从事基础教育教职工30238人,中职教育教职工927人,技师学院教职工228人,高等院校教职工595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一是坚持向党建要质量,以建强基层党组织、发挥“两个作用”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现党建与教学双推进、双提升。2023年,创建省、市“规范建设示范党支部”21个(省级3个、市级18个),7个中小学校党组织被省委、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1个、市级6个),15名教育工作者被省委、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省级2名、市级13名),建成“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党建工作示范学校101所,全市高考一本上线率达24.66%,中考优秀率位居全省第一。实施“清廉云南临沧实践教体行动”,全面加强“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运用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会和支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组织开展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182场次,联合云南教育报刊社开设专栏,330余篇工作经验文章被国家、省、市各类主流媒体采用。三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深入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和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作形势政策报告,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8县(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思政课建设情况。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全市共有专(兼)职思政课教师6825人(专职1034人,兼职5791人)。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加强课堂、报告会、“两微一端”、校园文化橱窗、广播站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保障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五是落实“五育”并举要求,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加强音乐、美术、体育教育,重视劳动教育,推进中考体育美育改革。组织开展“我们都是收信人”、“传承红色基因”等系列教育活动30余项,开展“张桂梅思政课大讲堂临沧分课堂”第一讲。临沧市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被评为“2023年云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示范校”。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200余场次,竞技体育获得国际赛事2金、国家级赛事1金2铜、省级赛事32金71银59铜。六是印发《临沧市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四五”规划》,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年内创建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25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入选全省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教育制度。对教育工作先进县(区)、学校进行奖励,对20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为65.95亿元,较上年增加0.65%。二是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工程,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1613人。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和安置,落实对烈士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优待政策。三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2000万元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经费和240万元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四是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推普攻坚、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普及“三大行动”,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开展学前教育骨干教师普通话语音提高培训,创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280所。五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服务乡村振兴和现代边境幸福村建设,落实社会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把课堂办到农村“两委”、高素质农民、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身边。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专项工程建设,建成“绿美校园”225所,样板校100所。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内共分配下达各类资金58967.89万元,惠及学生55.26万人次。216个村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认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1万余人次,过渡期脱贫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达93%,就业率达96.2%。凤庆县依托职教中心在教育振兴乡村方面的创新举措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一是实施学前教育惠民实事项目7个,新增建筑面积13255平方米,新增学位1138个。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力度,下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733.95万元。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保持在70%和95%以上。二是全面推进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发展,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耿马自治县编制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方案,规划18个班级规模,校园占地面积28.59亩,校舍建筑面积10157平方米,规划总资金共6748.11万元。三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集团化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招聘教师831人,补充体育和艺术教师60人,新增骨干教师180名。争取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200万元,规划新建、维修校舍12.43万平方米,规划新建改扩建室外运动场7.1万平方米,数字校园建设指标完成率达69.19%,整校完成率达20%。四是以市一中为核心学校组建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育集团,通过高校托管帮扶、省管校用、市内优质普通高中结对帮扶等方式实现公办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全覆盖,引进成都七中等5所优质资源学校托管帮扶公办普通高中,挖潜扩容增加高中学位,向上争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4087万元。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普通高考实现历史性突破。五是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的实施方案》,实现市直中职学校和县(区)职业高中一体化办学,各中职学校与市外企业合作200余家,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临沧职业学院建设完成投资13.90亿元,已具备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办学的基本条件。与云南开放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全日制专科合作办学。召开临沧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临沧卫校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面启动职业院校达标建设工作。六是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初步建成服务中缅通道建设、高原特色生物产业、教师教育和新媒体新工科四大专业集群,数字媒体技术、学前教育、茶学三个专业获批云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备案,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主题馆,国家教育部评估专家组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合格评估。完成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和临沧职业学院参加全省2024年“3+2”高本贯通培养改革试点项目遴选申报。七是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过程、全流程监管,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加强缅籍跨境就读学生管理,加大人文关怀。派出教师到柬埔寨、泰国支持华文教育。规范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国防教育、教育对外交流工作。八是稳步推进临沧市专门学校建设,落实编制10名。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一是健全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2023年,市委、市政府组织教育工作调研座谈39次,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先后14次、市政府常务会先后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5次研究教育工作,召开全市性教育工作大会3次,对教育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安排。二是制定出台《临沧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临沧市教育人才专项招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名学生“四名工程”实施方案等9个深化教育改革机制性文件。临沧市2023年度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落实情况考评得分为17.634分(总分20分),全省排名第3。获得2023年省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1.7864亿元。三是编制印发《临沧市“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临沧市新建改扩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四是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工作,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认定校(园)长职级553名。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一是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48.75亿元,较上年增长0.18%,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11亿元的18.18%。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比2022年增加887.53万元。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做到逐年只增不减,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公办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21%、0.30%、2.19%、1.06%、10.78%。二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组织实施“国培”“省培”“青蓝工程”。全年共培训教师2万余人次,招聘教师831名,培养兴滇英才教学名师2名,评审通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2134名、一级教师职称1077名,中等职业学校副高级职称32名、中级职称5名,认定“双师型”教师404人。三是制定出台《临沧市新时代高质量教研10条措施》,组织开展“互联网+”教研活动、“践行新课标、赋能新课堂”等主题课赛活动,采取以强带弱、协同共进的方式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临翔区、凤庆县、沧源县已实施1+N乡镇中心校+教学点传递同步教学覆盖,为乡村学校解决了远程互动教学、校际间的网络教研、包班教师的听评课等诸多问题。四是开展临翔区、云县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认定凤庆县第三完全中学为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云县第二完全中学为省二级一等普通高中;耿马自治县第一幼儿园晋升为省一级二等幼儿园,临翔区红黄蓝幼儿园、凤庆县第三幼儿园为省一级三等幼儿园,新增云县第一完全中学等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17所。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一是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标,深入开发校本课后服务项目,下达课后服务奖补资金220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100%,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核验通过率100%。二是落实“22项教育质量制度”“教育质量管理22化”“十四个坚持抓质量”和“教育质量督导10条”。临沧市探索“345”模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验在全省教育系统交流推广。三是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加快构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印发《临沧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完小以上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均建成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869名。四是利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童心向党”等主题实践活动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五是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建立教育体育部门、党委政府部门双线学生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机制。2023年命名市级平安校园78所,共创建平安校园1539所,创建率72.02%;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下降42.86%;每10万名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全省最低。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在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关心支持下,临沧市2023年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但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推进有差距,幼儿园占地、生均建筑面积及设备实施配备不足,专业教师紧缺,城区学位紧张;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资源配置差距大;三是高中办学条件有差距,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校舍紧张,体育运动和教学设施装备亟待改善;四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全市13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9项重点指标均不达标,中高职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还不健全。

在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大教育保障和推进力度,确保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一是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实施薄弱能力提升、边境学校建设等项目,推进临沧职业学院实现招生办学,巩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成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二是加快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全面实施教育奋进西部先进行列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重基础、系统抓、求突破,创新“融、引、培、联、研、督”工作新机制,统筹推动市、县职业学校一体化发展;三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招聘、引进、培训和交流力度,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四是提升学校规范办学水平,巩固提升“双减”成果,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提升教育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教育督导,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特此报告。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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