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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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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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第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宸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临FJ2024-003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第三标段 临FJ2024-003-01-07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5日止 |
备注说明 | 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费率1.12% 巴彦淖尔市正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费率1.16%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费率1.1856%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为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晓燕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826043 |
企业业绩 |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施工(第八标段);2、伊金霍洛旗2022 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民悦A 、 B区、蒙维小区、富源小区、博源柳河湾等);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3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钢铁路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4、土默特左旗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监理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刚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蔡培荣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李小军工民建专业监理;丁小军暖通专业监理;杨续工民建专业监理;袁利娜工民建专业监理;张慧敏暖通专业监理;刘占全电气专业监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正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777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为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范东保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15003838 |
企业业绩 | 1、杭锦后旗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第十一标段;2、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监狱“半拉子”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秀平土建监理工程师;贾荟枫市政监理工程师;李荣暖通监理员;董建政电气监理员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83753.6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为止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赵伟杰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41970 |
企业业绩 | 和田地区皮山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2021年度龙华区老旧小区微改造(海垦街道)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监理第一、二标段;柘城县周园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荣鑫;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张跃辉;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方志永;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徐新卫;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侯雨;电力专业工程师:王圣伟;监理员:赵立冬;监理员:彭玉祥;监理员:李继涛;监理员:周琳;监理员:解震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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