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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经济开发区日常环境检测及环保第三方专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蜀山经济开发区日常环境检测及环保第三方专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SSFN00222 
二、项目名称:蜀山经济开发区日常环境检测及环保第三方专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蜀山经济开发区日常环境检测及环保第三方专家服务
服务范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一)工作内容 1、提供环境问题诊断及综合整治方案服务。环保管家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及企业进行环境现状评估,帮助排查风险隐患,规范企业环保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建议和整治方案。
2、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效、专业的处置方案,提供开发区环境应急管理决策顾问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区域环境调查和处置等工作。
3、配合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环保业务培训等服务。
4、协助主管部门对开发区内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巡查,包括水、气、声、固废(危废)等污染源排查,专业化开展企业环境问题调查,对检查、整改、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对检查结果负责并进行档案数据管理,按月提供环保管家服务工作报告。
5、协助主管部门处理环境投诉。项目内容根据辖区内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实施期间政策变动,则按政策要求进行服务内容调整,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协助采购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日常环境进行巡(排)查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情况开展日常环保巡查。其中重点监管企业不少于每月 1 次,一般工业企业不少于每季度 1 次。
1、排查内容:对企业的环保检查应涵盖且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企业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
(2)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企业雨污分流及或清净下水系统情况;
(4)企业固废(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帐,并开展评估;
(5)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环境应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和物资配备情况;结合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开展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
(6)企业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执行情况;
(7)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仅针对设置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并参与比对监测现场监理;
(8)企业环保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及“一企一档”建立情况;
(9)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核算企业排污总量;
(10)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检测落实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11)更新开发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电子档案。
2、排查要求:
(1)每次隐患排查需根据企业排污类别、管理重点的不同安排专家;
(2)每次检查一周内制作隐患排查报告,由专家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开发区管委会;
(3)对排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安排人员对专家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建立台账。
(4)汇编企业环保警示录及环保启示录。结合隐患排查,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点及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一企一档的整理,编制重点企业环保警示录。同时,收集蜀山区企业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编制开发区企业环保启示录。
3、目标:掌握开发区企业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发现环境隐患及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技术及人力支持。
4、成果:月度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需反映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 。
协助采购人对辖区内雨污水管网及排水管道进行排查
(1)协助排查市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雨污水管网分流情况;
(2)协助排查市政管网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3)做好现场排查记录和图片、影像资料汇总整理,健全监管档案;
(4)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形成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工作内容:调查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形成年度评估报告。
目标:掌握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工业企业 VOCs 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秸秆禁烧、辖区国控子站数据分析及解决方案等工作进展。成果:形成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调查报告。
(4)污染源检测
工作内容:根据开发区要求,开展水、气、声等应急监测。对监测点位的分布、风向、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频次等实施全程监督;原则上每季
度开展各项检测不少于 15 次;
(5)环保宣传及培训
工作内容:面向开发区各社区居民,每年至少组织 1 场环保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居民法治意识;面向开发区企业法人和环保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行业管控类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企业环保管理认识和水平。
(6)配合开展各类行动
1.针对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检查,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开发区,开发区提出整改要求后,提供针对性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工作报告,做好专项检查的档案
资料管理。
2.根据开发区安排,配合开发区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3.对开发区内排查的工业企业逐家建立环境保护电子档案并定期更新,将更新后数据报送开发区。
(7)环保预审配合开发区主管部门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资料,对拟入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现场查看并反馈现场情况,协助判断其是否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
(二)工作方式
1、企业的环保检查。工作开展前,由成交供应商设计相关排查表格,进行现场信息填写,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立即书面反馈核查企业,同时抄送一份至开发区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根据企业的检查情况做好重点企业的环保情况备忘录,对违规企业做好“回头看”跟踪督办。
2、环境信访调查。接到交办的环境投诉信访件后,按规定时限到现场调查。
根据信访事项的请求等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把握各种情况。调查取证要做到以下要求:核实投诉内容是否属实、调查投诉问题产生的原因。环境信
访事项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开发区管委会,
并协助开发区主管部门回复信访人,做好解释、说服、答复工作。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递交开发区管委会,由环保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后期根据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做好跟踪督查。
3、根据各项专项行动开展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汇总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上报开发区主管部门,开发区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后,开展“回头看” ,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开发区主管部门。
(三)考核要求
1、如成交供应商出现无故放弃具体项目、拒不签订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实施具体项目过程中,出现因工作严重疏漏或错误、不按合同履约等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第一次予以警告并扣除相应的季度考核分;服务期内出现两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成交供应商每季度须提供书面工作总结材料,采购方确认合格后支付费用。
(四)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为本项目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 4 名环保相关专业专职人员;
2、设备配备:为本项目配备无线 QV 管道潜望镜、便携式明渠多普勒流速仪、激光测距仪等;
3、车辆及其他配备: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 4 辆巡查车辆;为本项目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以上要求不作为初审要求。采购人有权在进场服务前,对供应商配备的以上人员、设备进行查验,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本次响应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五险一金、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响应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及内容,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成交价调整。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将所有风险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成交价调整。
4、供应商应熟悉工作流程,确保符合要求,相关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计入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服务年限采用"1+X"(X≤2)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签,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继续履行采购合同,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海波,张亚明,费伟伟,黄开泉,张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陆拾元整(¥175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657372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737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蜀山经济开发区日常环境检测及环保第三方专家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电商产业园四期B座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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