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电线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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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184-3-电缆线... | 项目名称: 三公司新疆项目电缆线联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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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电线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电线电缆)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3.184-3-电缆线(新疆)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电线电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 欢智谷二期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纬五路西北侧,东邻乌将铁路,西侧、南侧、北侧邻规划道路,总建筑面积约90175.33㎡,其中高层7栋(1#、2#、3#、4#、5#、7#、8#),建筑面积69750.44㎡,地上21-25层,地下一层;6#综合楼建筑面积1122.23㎡,地上2层;S1、S2两栋商业,建筑面积1194.04㎡,地上2层;大门一处,建筑面积249.6㎡;地下建筑面积18981.25㎡。 2.1.2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 都市果岭二期项目:本项目涉及22栋洋房、底商及2栋小高层,已于原单位完成界面划分,其中19#楼(小高层)已施工至8层顶板,剩余1层,18#楼(小高层)施工至1层顶板。49#楼完成至一层顶板,50#楼完成至二层顶板,54#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0#楼完成至设备层,61#楼完成至四层顶板,62#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3#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4#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5#楼:一单元完成至四层顶板,二单元完成至三层顶板,66#楼-6#号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0#楼-71#楼防水筏板已浇筑,防水筏板以上结构未施工。72#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3#楼-7#号楼未施工,人防地下车库及非人防地下车库均施工至周围最近后浇带处停止。项目合同额3.55亿元。 2.2招标内容 电线电缆(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务要求: 3.1.1.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2.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1.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年产50万米以上,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型号电缆,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拥有三层共挤设备,并配备进口的在线侧偏装置)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拥有电缆相关发明专利至少3项,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1.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5.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电线电缆检测报告主线芯截面不能小于300mm²并且低温拉伸试验和低温冲击试验可以到达-35°C。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3.1.6.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拥有银行AAA级资信证明; 3.1.9.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企业参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5其他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供货及施工质量。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200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内贸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条款要逐条响应并作详细应答。如投标人处于新疆地域之外,投标人则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0月20日16:00至2023年10月30日 16: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6:00至2023年10月30日 16:00 。 4.2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08月28日 16:00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新疆项目包件*电线电缆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056200434@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4.5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09日16: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9日16:00时前,2023年11月09日16:00时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10000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1月09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欢智谷二期项目电线电缆投标保证金/果岭二期项目电线电缆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 帐 号:65050110874600000535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剩余17% 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扣留每期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6 个月内无息返还,以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约定可支付40%的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银行产品,贴息由乙方承担,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米东区欢智谷二期项目/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果岭小区二期项目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3056200434@qq.com(张先生,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72248372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025900354 电子邮箱:1216401918@qq.com(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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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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