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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建设及空间实施规划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建设及空间实施规划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8 至 2023-05-09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建设及空间实施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建设及空间实施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0300
项目名称: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建设及空间实施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建设及空间实施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及成果报批相关配套文件
二、预算金额 共计420万元
三、项目概况 加强规划编制统筹,在“三级三类”法定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础上,结合沈阳市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基础,逐步完善并构建具有沈阳特色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技术标准体系。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5个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建设。对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应现状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明确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要求、要点,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规划指导与约束作用。构建与三级三类规划编制体系、符合国家和省规划管理要求、部门事权相对应规划审批管理流程,明确审批部门和事权。
(2)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设。结合城市年度体检经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预警监测机制,完善体检评估制度。研究拟定国土空间规划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构建评估预警反馈及时、督察问责覆盖全面国土空间规划监督体系。
(3)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构建规则制度全面、支撑保障有力规划运行保障体系,在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基础上形成一套运行管控规则,对常态化规划运行维护形成全方位多维度支撑保证。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工作,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梳理、案例研究、立法调研计划等相关工作,逐步完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
(4)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在梳理、评估现有国家、地方技术标准基础上,加强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各项标准制修订整体安排。
(5)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报批相关配套文件编制。
2、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主要技术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沈阳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管理的意见》(沈规土委办发〔2021〕3号)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付款条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或按审批权限通过审定,提供审定意见或会议纪要。
3、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建设及空间实施规划-综合整治规划
二、预算金额 共计80万元
三、项目概况
通过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面积约1680平方公里,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的、面向实施的综合整治规划。以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以及文化传承为重点,指导实施各类国土空间整治工程。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粮食安全保障提升、各类用地布局更加集中合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6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 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相关核查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项目内容
1.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收集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以及规划期内需要开展的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资料的分类整理
2. 国土综合整治现状分析。结合沈阳市自然地理格局和国土空间现状,分析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既往工作成效、问题。
3. 国土综合整治总体目标任务安排与指标分解。针对性制定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计划指标安排,具体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空间修复等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相关指标。
4. 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分区与重点工程研究。结合重要点区域的生态特征和关键生态问题识别,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分区,为下一步区域国土综合整治提供引导;基于我市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梳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资源现状,明确国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5. 成果编制。
(1)形成规划报告。重点阐明国土综合整治战略,确定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国土综合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编绘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相关图件;
(3)建立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数据库。
(二)主要技术依据
1. 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自然资源部2021年4月)。
十、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2. 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001包的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002包的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 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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