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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病理科免疫组化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病理科免疫组化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3-6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病理科免疫组化试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为两包,其中第一包包括购置免疫组化一抗试剂1(工作液)及供货服
务等,第二包包括购置免疫组化一抗试剂2(工作液)及供货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
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免疫组化一抗试剂1(工作液); (002)免疫组化一抗试剂2(工作液);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免疫组化一抗试剂1(工作液))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
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
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
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
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002免疫组化一抗试剂2(工作液))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
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
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
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
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9: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开
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机场道1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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