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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ZB202401G3-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66.752351万元,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
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河段桂江马江作业区
至莲花大桥段全长82.78km, 按内河II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3.5m×60m×480m(水
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工程、炸礁工程、护岸工程、航标配布
工程、管理与维护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交叉工程及临时工程等。航道整治
工程主要工程量:疏浚工程2729144m³,炸礁工程811938m³,工程总概算93971.53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77462.0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必须
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且
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市级以上分公司。2.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2022 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或出具保单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指投标
人总公司以及总公司各下属分支机构)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资额5千万
元(含)以上的水运工程保险经验。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
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5.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
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没有被认定在最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情况。(3)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
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购买:有效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
权限及时间)、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或原件的彩色打印件(市级
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2)网上获取:提供以下资料的
扫描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
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或原
件的彩色打印件(市级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购买文件缴费凭证或转账截图。以上
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将上述材料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421541782@qq.com 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
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
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七、其他
项目编号:HJZB202401G3-001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
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
花大桥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
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
1.2工程地点:贺州市、梧州市
1.3采购险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4建设工期: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施工Na1-N@4 标段建设工期36个月。
1.5工程概况: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河段桂江马江作业区至莲花大桥
段全长82.78km,按内河皿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3.5m×60m×480m(水深×宽度x
弯曲半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工程、炸礁工程、护岸工程、航标配布工程、管理
与维护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交叉工程及临时工程等。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工
程量:疏浚工程2729144m³,炸礁工程811938m³,工程总概算 93971.53万元,其中工程费
用77462.09万元。
1.6 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如下:
①招标范围: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从业人员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
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及与工程有关并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人身伤亡,或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
死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
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
依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
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部分救援费用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施工区域范围内依
法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或导致第三者
发生意外事故,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
援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部分调查勘验费用保障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人员进行伤残等级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


用(以下简称“调查勘验费用”),包括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
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效
力的报告所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部分法律费用保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
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
的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服务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②服务内容:
1.投保后,正式开工前协助施工单位入户调查勘察取证及各时间段的跟踪服务内容等。
2.保险机构要积极协助投保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
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
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和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编制
项目事故预防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促进项目业主、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
准化水平。做好出单、理赔服务,及时支付赔款,提供优质专业化服务。
1.7 保险期限以投保标段的施工工期为准。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合同约
定内容并取得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之日结束。
1.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
保险业务,且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市级以上分公司。
2.2 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2022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不低于150%;
2.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或出具保单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指投
标人总公司以及总公司各下属分支机构)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资额5千
万元(含)以上的水运工程保险经验。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认定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
责任事故的情况。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
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05月28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3.2发售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
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3.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价款交纳银行账户:
户名: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
帐号:4500 1604 2660 5250 1984
3.4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购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或原件的彩色打印件(市级以上分公司参与
投标时提供)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获取: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或原件的彩色打印件(市级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时提供)、购买
文件缴费凭证或转账截图。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将上述材料作为邮件附件,发送
至421541782@qq.com 邮箱。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


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
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
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如果由于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导致投标人报名
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南路19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南路19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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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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