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化工园区配备物业人员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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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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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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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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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龙安化工园区配备物业人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目名称:龙安化工园区配备物业人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JH[2024]NDCG019号 采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龙安化工园区配备物业人员服务项目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物业管理业 | 5760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合同包1: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 05 月 23 日至2024年 05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报名手续:凡 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领取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同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692120692@qq.com)。注: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于磋商当日随响应文件一同交至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将拒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6.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06 月 03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开标地点: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鼎市桐城街道万辉嘉园3栋2梯1106室开标大厅)。
8.磋商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采购人: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鼎市流美路333号公交公司7楼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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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附件:
- 磋商文件领取表.doc (md5:0b311facf4abd6f8ca0eecb60a706f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