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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七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璧山区七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璧山区七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辰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现进行璧山区七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的比选工作。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1)概况
璧山区七安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为新建独立储能电站,110kV七安40MW/80MWh独立储能电站为110kV送出。电站建成后承担璧山区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项目地址
110kV七安40MW/80MWh独立储能电站:黛山大道和新裕路交叉口东南侧,紧邻110kV七安变电站。
2.2比选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包含送出线路工程(不含对侧变电站等相应间隔)以及储能电站本体的工程勘察、咨询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详勘)、电力系统接入报告(含接入系统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相关部门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
(1)接入系统报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接入系统报告的编制、评审,协调报告的审核(评审)及修改工作,满足电力部门的要求,最后拿到电力部门的电力接入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审,及修改工作。研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力系统一次方案、电力系统二次方案、电力系统通信方案、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投资估算、财务评价等。
(3)地质勘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相关规定,完成以上项目的地址详勘,对红线内分别进行实地勘察,勘察现场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址条件等情况,完成合格的勘察报告,为后续设计提供详细的数据。以上项目占地面积约7亩。
(4)工程设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相关规定,完成储能电站本体工程及送出线路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源、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消防、照明、安防系统、进站道路、污水排放等所有室内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
2.3工程估算总投资:约0.96亿元。
2.4 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开始,5天内完成电力接入系统报告编制,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适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资格与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或勘察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4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类型储能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合同业绩1个(若为EPC合同,投标人应为设计单位),且均已成功投运半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比选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半年及以上的材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相设计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2020年、2021年、2022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重庆市以及其他省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理)。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信誉承诺。】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同类型(储能)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技术团队,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技术团队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不得超过2家。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前附表1.4.2。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1月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辰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卓越路19号2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8223151922(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674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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