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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WXXS2022030200000000000
招标公告
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商许可[20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安镇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安镇街道安西路28号
2.1.2 建设规模:1、装饰主要内容:1#图书馆楼装修面积4971m2,主要内容:报告厅、办公室、团队活动室、会议室、校长办公室、接待室、财务室、阅览室、开架书库、卫生间等;2#3#4#教学楼装修面积12943.09m2,主要内容:普通教室、机动教室、录播教室、合班教室、办公室、卫生间等;5#6#艺体楼装修面积7605m2,主要内容:家长接送区、学生等候区、艺体楼展示门厅、音乐教室、乒乓球室、体育办公室、体操、室内运动场、休息平台、准备室、淋浴间、卫生间等。7#门卫及配套工程。2、安装主要内容:包括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等工作内容。强电系统包括装饰工程中照明配电箱、灯具、管线等安装;给排水系统包括卫生间内的洁具及给排水管道安装;空调系统包括中央空调及分体式空调。
2.1.3 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1月11日,竣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安装、空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0 年 11 月 28 日以后至今承担过的 1900 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文件公告(代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
自2021/11/2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1/2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8/2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17:00 时至2023年12月04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安镇街道办事处、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东兴路198号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10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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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61809@qq.com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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