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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 35kV 集电线路施工
(招标编号:NER-JT-GC/2024011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施工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内容和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35kV 集电线路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施工)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
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且近三年(2021年1月1
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8、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500万以上类似线路施工工程
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9、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
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10时3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4日(上午10:30~
13:30 下午15:30~18:30)。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
年6月4日上午10:30~13:30 下午 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2000 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
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
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GC/2024011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
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
E-mail地址,格式自拟)、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
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
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7楼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7楼


七、其他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10万千瓦风
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 35kV集电线路施工。
2、工程规模集电线路全长为24.088km, 全线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单回路全长9.59km,
双回路全长14.498km。
3、招标范围:
(1)场区35kV 集电线路工程包括集电线路工程(含架空线路及地埋线路的施工及后续相
关手续办理),线路电缆沟土石方开挖与回填,电缆沟铺砂盖板,电缆敷设,电缆穿管,防
火封堵,电缆标示桩及警示带采购安装;集电架空线路土石方开挖回填,钢筋采购、运输、
安装,混凝土采购、运输、浇筑、养护,地脚螺栓采购、运输、安装、调平,塔材运输、组
立塔,杆塔附件安装,导地线架设,附件安装,接地工程,线路跨越低穿施工,风电场通信
光缆敷设、穿管,低压电缆敷设、终端头制作、电缆穿管、防火封堵,箱变安装及试验等工
作,接地电阻测试并出具业主及第三方认可的报告(包含场区内集电线路及高低压侧电缆所
有试验):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蓝图为准。
(2)集电线路部分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除高、低压电缆及电缆头;杆塔、铁塔塔
材、拉线组装及铁件外所需一切材料及施工所需设备。
(3)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整体消缺完成,工程主体、电气设备性能金部满足
并网运行要求、线路具备带电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运行,同时应满足本工程应按照国
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2011)版要求达到合格。
(4)负责电网手续协调费,包含并不限于国家可再生能源质量监检验收配合、电科院技术监
督配合以及电网公司验收配合等集电线路工程相应参与的协调费。
(5)负责临时用电费用,发包人负责临时用电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支付实际发生的全部相
关费用。
(6)负责本项目所有涉及低穿及跨越等手续办理及施工费用支付:以及其他外部协调工作
及费用。
(7)如施工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本工程运行及通过各验收所必须的,则需
纳入本工程范围。
(8)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所有内容的质保期服务,在质保期内完成承包人责任的任何缺陷处


理,若承包人处理缺陷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它单位处理,并且扣
除该缺陷处理、有关试验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9)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常规试验及特殊试验,均由承包方负责实施及费用支付。
(10)本工程所涉及的地质条件及施工图纸外的土方超挖超填情况,均在相应的单价或总价
中包含,不予单独计量支付。
(11)工程项目五牌一图的制作与安装。
4、计划工期:6月20日到9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且近三年(2021年1月1
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8、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500万以上类似线路施工工程
业缋,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9、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
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4日(上午10:30~13:30 下午
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4日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
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GC/2024011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
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 E-mail地址,格
式自拟)、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
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
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中心在收到
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
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0
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7
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 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xjner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xjner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A廖长(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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