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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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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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11N12225792u2024601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72024CCS00008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 址:坝岭南街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太原德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区涧河85号3号楼1单元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负责分局、各所、队、站等环境内公共区域(包括分局机关、11个派出所、2个刑警队、1个巡警大队、1个执法办案中心、2个警务站等)及所有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而进行的管理工作;所使用的保洁用品为符合卫生标准的国家环保产品。
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每日(节假日、轮休除外)在岗人员为47人,另外,安排1名主管进行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甲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2)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14:00-17:00 周六、周日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 (3)保洁人员要求 进场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人员年龄在60岁以内。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有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定期检查,根据有关条例进行评分,80分或以上为满意,采购人不予处罚;80(不含80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视为基本满意,扣费供应商当月服务费3%;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罚扣供应商当月服务费10%,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合同(11N12225792u2024601).pdf
二、合同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1072024CCS00008
四、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 址:坝岭南街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太原德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区涧河85号3号楼1单元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负责分局、各所、队、站等环境内公共区域(包括分局机关、11个派出所、2个刑警队、1个巡警大队、1个执法办案中心、2个警务站等)及所有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而进行的管理工作;所使用的保洁用品为符合卫生标准的国家环保产品。
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每日(节假日、轮休除外)在岗人员为47人,另外,安排1名主管进行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甲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2)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14:00-17:00 周六、周日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 (3)保洁人员要求 进场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人员年龄在60岁以内。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有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定期检查,根据有关条例进行评分,80分或以上为满意,采购人不予处罚;80(不含80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视为基本满意,扣费供应商当月服务费3%;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罚扣供应商当月服务费10%,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保洁服务项目合同(11N12225792u20246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