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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庄街道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XZ20240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庄街道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庄街道;
2.2工程规模: / 
2.3合同估算价:约28万元;
2.4服务期:60天
2.5招标范围:新庄街道范围内所有农村公路桥梁。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质证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非工作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过期视作放弃参与本次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非工作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证书(6)项目负责人(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7)资质证书(8)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5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商行宜兴营业部
账 号: 3202230011010001022124
交纳形式:不限,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7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宜兴市新庄街道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660315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01室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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