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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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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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服务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PLAN-2020-023002-00000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财政预算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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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福田区福康之家位于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于2013年12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是福田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精心建设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该大楼第五层约500㎡建设有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主要为福田区户籍精神残疾人士及家属提供疏导、咨询及康复服务。另有三楼感官花园和门球场共计约1000㎡的室外场地,经大楼物业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供大楼内所有机构共同使用。目前,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已进行精装修,并配备了有关康复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现拟对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引进社会组织运营。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2、付款方式
每年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由采购单位分三次拨付给中标机构,如中标机构有违反合同约定需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则采购单位有权在拨付尾款前直接扣减相关违约金。在签订合同三十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机构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满半年后的三十日之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服务年度考核后的三十日之内付清余款即合同金额的20%。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且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额的30%。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日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日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当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具体技术要求
(一)服务清单
(二)项目目标
1.为精神康复者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服务,有效的提升精神康复者的社交、自我照料、职业,情绪管理等能力,树立起对自己和生活的信心。同时为康复者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促进其融入社会。
2.促进精神康复者家属互助、自助,改善焦虑情绪,缓解压力,培养其正向积极的心理,提升其照顾康复者的能力,建立起精神康复者家属的社区支持系统。
3.向社会大众普及精神疾病和康复的知识,加深对精神康复者及家属的了解和接纳。
(三)服务要求
(四)人员要求
本项目专业人员最低配备为15人,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列明2名项目负责人(包括1名项目主任及1名项目副主任)名单,并且中标后实际运营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书中列明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中标机构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实际运营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书中列明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中标机构不得随意更换,并且符合招标文件最低任职条件要求的全部15名人员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到位,否则采购方有权向采购主管部门提出废标申请,终止合约。)
具体包括:社会工作专业人员14人(含1名项目主任及1名项目副主任),心理咨询师1人(须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注:15名专业人员均须持有合法资质证书)
1.所提供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包含1名项目主任及1名项目副主任)
①应为已取得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
②应当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社会学、心理学、社会保障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须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③应当具有3年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用人单位须出具证明).
(2)项目其他服务人员
①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格证书);
②社工应当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社会保障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须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③康复治疗师应当为康复类、医学类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须提供康复类、医学类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④心理咨询师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2.有关要求:
(1)中标机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分别与每位项目服务人员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且需交纳相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给采购单位。
(2)中标机构必须在项目服务人员上岗前,对项目服务人员的素质严格把关,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上岗服务,并及时将人员有关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备案。如项目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约定的专业资质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中标机构予以调换,经两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项目服务人员15%以上),采购单位可解除服务合同。
(3)中标机构须聘请相关专家定期举办各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4)中标机构应确保在服务期限内,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自始至终保持15个人全职在岗(本项目服务人员须按照区残联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专业服务,每周须达到35小时工作时间。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应与区残联保持一致,按照项目服务具体要求可有弹性安排,原则上为7小时/天,35小时/周),无论该项目服务人员是休假或离职,由中标机构自行处理与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区残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中标机构应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服务团队的稳定性,涉及到人员调换的,中标机构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并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到岗。如一年内出现两次人员不到位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5)中标机构应优先聘用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原有工作人员。
(6)工作人员档案要即时报送给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必须即时汇报给采购单位。
(五)运营模式
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采取政府主办、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专业社会组织负责运营。
1.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场地和设备、承担运营费用。
2.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作为福田区重点打造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的开展必须注重公益性,中标机构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福田区福康之家五楼
(三)项目制度要求
1.建立监管机制。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中标机构的监管部门,有权对中标机构及其项目服务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随时提供服务工作记录,有权随时查阅本项目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等。中标机构应服从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每季度须向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提交本项目的业务报表、财务报表及服务满意度调查表等。
2.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本项目实行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每个服务年度对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的服务开展情况、服务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评估考核,中标机构应积极配合评估考核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具体考核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3.中标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档案管理制度(需建立各项纸质业务档案,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和服务对象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业务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财务和管理监督制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服务流程、岗位职责、服务管理和评估、员工管理与培训制度、考核及奖惩机制等。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纳入项目评估考核范围。中标机构应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管理、教育、培训。
4.建立信息公示制度,中标机构应将执业证照、服务期限、服务项目、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进行公示。
(六)其他要求
1.中标机构开展工作应有计划性,应制定开展本项目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三年发展规划,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交月工作小结、季度和年度工作总结等。
2.场地、设备、运营费用问题:
①场地:服务场地由采购单位免费提供;人为造成场地损坏的,由中标机构负责维修或恢复原样;进行布局调整、装修改造的,需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由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费用;不能以本服务场地作为运营机构的注册地址。
②设备: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已配备了办公设备、家具等设备,确需另行添置设备的,中标机构应提出充分理由和依据,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购置;人为损坏、丢失设备的,由中标机构承担相关维修费用或重新购买设备的费用等。
③运营费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员工工资福利及培训费、日常行政办公费用、开展各项服务及活动费用等各项费用从购买服务费用支出;采购单位不负责项目服务人员食宿等。
3.执行运营承诺。一年服务期内,有残疾人或其家属有效投诉2次的,给予中标机构警告处分;有效投诉5次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合同,采购单位不负责任何赔偿,并且需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结算服务费用,多退少补,同时终止拨付剩余服务期的服务费用。
4.服务成果归采购单位所有。中标机构开展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纸质、电子媒介、光盘等)获取和保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等,以及本项目相关服务成果、服务记录、档案资料等所有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机构使用本项目服务费用购置的设备等所有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机构应按要求完整、齐全的移交给采购单位。对采购单位的资料信息及服务开展过程中掌握的服务对象资料信息等,中标机构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且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标机构要严格保密信息的安全,并通过合同的方式约束机构成员对上述信息终生保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不按要求移交相关资料的,或导致采购单位及服务对象损害的,中标机构应给予赔偿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运营过程中,中标机构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或报酬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机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中标机构应保证稳定提供和开展服务,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和问题向采购单位、服务对象及其家长、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反馈(需做好有关公告及送达签收手续),并与采购单位共同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同时应引导相关人员通过合适、理性渠道表达诉求。因反馈不及时而影响服务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7.中标后,中标机构应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合同需包含招标文件所列各要求。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8.因中标机构或其项目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重大事件或对重大事件负有责任(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单位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或情况;在合同期内因中标机构原因中断合同约定服务事项次数达2次以上;中标机构严重违反保密义务)或产生恶劣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相应损失。
9.每年服务到期前对项目进行第三方考核评估,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并且中标机构三年内不得参与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服务项目竞标。中标机构应积极配合、支持第三方考核评估工作的开展,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提交考核评估所需资料等。
10.中标机构应当购买相应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赔偿中标机构因疏忽或过失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其他要求
评标信息
附件
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服务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PLAN-2020-023002-00000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财政预算限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背景
福田区福康之家位于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于2013年12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是福田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精心建设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该大楼第五层约500㎡建设有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主要为福田区户籍精神残疾人士及家属提供疏导、咨询及康复服务。另有三楼感官花园和门球场共计约1000㎡的室外场地,经大楼物业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供大楼内所有机构共同使用。目前,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已进行精装修,并配备了有关康复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现拟对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引进社会组织运营。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2、付款方式
每年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由采购单位分三次拨付给中标机构,如中标机构有违反合同约定需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则采购单位有权在拨付尾款前直接扣减相关违约金。在签订合同三十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机构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满半年后的三十日之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服务年度考核后的三十日之内付清余款即合同金额的20%。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且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额的30%。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日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日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当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具体技术要求
(一)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社区探访 | 一年 | | 180万元 |
2 | 会员深度建档 | | ||
3 | 基本信息建档 | | ||
4 | 个案 | | ||
5 | 心理咨询 | | ||
6 | 服务咨询 | | ||
7 | 团体辅导 | | ||
8 | 康复者日常能力训练 | | ||
9 | 小组活动 | | ||
10 | 文体康乐活动 | | ||
11 | 发展性治疗性工作坊 | | ||
12 | 社区宣传活动 | | ||
13 | 上户康复 | | ||
14 | 康复咨询及训练 | | ||
15 | 义工服务 | | ||
16 | 家长课堂 | | ||
17 | 家属互助网络及服务 | | ||
18 | 康复者就业 | | ||
19 | 家属减压工作组 | | ||
20 | 特色项目 | | ||
21 | 交流参访 | | ||
22 | 服务宣传工作 | | ||
23 | 协助区残联精防工作 | | ||
24 | 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二)项目目标
1.为精神康复者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服务,有效的提升精神康复者的社交、自我照料、职业,情绪管理等能力,树立起对自己和生活的信心。同时为康复者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促进其融入社会。
2.促进精神康复者家属互助、自助,改善焦虑情绪,缓解压力,培养其正向积极的心理,提升其照顾康复者的能力,建立起精神康复者家属的社区支持系统。
3.向社会大众普及精神疾病和康复的知识,加深对精神康复者及家属的了解和接纳。
(三)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对象 | 项目内容 | 达标指标 | 备注 |
1 | 社区探访 | 康复者、家属 | 深入社区了解服务对象需要 | 每年60人次 | 服务量不仅限于达标指标要求的量化标准,在达到指标后,相应工作仍需继续进行。 |
2 | 会员深度建档 | 康复者、家属 | 了解个人、家庭情况及需要 | 建立服务档案40份 | |
3 | 基本信息建档 | 福田户籍精神残疾人 | 了解个人基本信息 | 建立基本信息档案1200份 | |
4 | 个案 | 康复者、家属 | 包括评估、个性化服务计划及跟进服务 | 康复者及家属个案40个 | |
5 | 心理咨询 | 康复者、家属 | 针对心理状况提供的咨询 | 100人次 | |
6 | 服务咨询 | 康复者、家属 | 政策咨询、服务咨询 | 100人次 | |
7 | 团体辅导 | 康复者、家属 | 有同类问题的服务对象参与的团体性的辅导活动或工作坊 | 6场 | |
8 | 康复者日常能力训练 | 康复者、家属 | 成长性、发展性和娱乐性的服务 | 1000人次 | |
9 | 小组活动 | 康复者、家属 | 治疗性小组至少一个 | 4个 | |
10 | 文体康乐活动 | 康复者、家属 | 节日活动、季度生日会等 | 6场,200人次 | |
11 | 发展性治疗性工作坊 | 康复者、家属 | 有延续性的治疗工作坊 | 4场,50人次 | |
12 | 社区宣传活动 | 社区居民 | 在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康复服务宣传 | 4场,300人次 | |
13 | 上户康复 | 康复者、家属 | 为有需要的长期居住在家的康复者或家属提供上门康复服务 | 实际数 | |
14 | 康复咨询及训练 | 康复者、家属 | 提供有关康复方面的咨询和训练 | 实际数 | |
15 | 义工服务 | 康复者、家属 | 组建义工队,并运作 | 发展1支义工队,接受培训5次,服务10次,服务时数100小时 | |
16 | 家长课堂 | 家属 | 开展与市残联要求符合的家属培训课堂 | 6场 | |
17 | 家属互助网络及服务 | 康复者、家属 | 建立互助网络,并定期开展服务 | 6次,200人次 | |
18 | 康复者就业 | 康复者 | 设置适合岗位,提供就业服务 | 4个岗位 | |
19 | 家属减压工作组 | 家属 | 为有严重照顾压力的家属提供服务 | 1个工作组,提供个别辅导及团体服务 | |
20 | 特色项目 | 康复者、家属 | 园艺治疗 艺术调理 | 至少1个特色项目,参与人次200人次 | |
21 | 交流参访 | 康复者、家属 | 省市内外的服务经验的学习或访问交流 | 每年至少组织2次服务使用者外出 | |
22 | 服务宣传工作 | 康复者、家属、社区居民 | 线上线下宣传 | 发表稿件20篇,宣传单1份,刊物1册,宣传平台至少2个 | |
23 | 协助区残联精防工作 | 社区居民 | 协助区残联进行福田区精神病人定点服药相关工作、福田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社区管理工作以及非户籍精神康复者服务等相关精防工作 | 实际数 | |
24 | 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 社区居民 | 完成上级残联及福田区残联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相关康复数据统计 | 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人员要求
本项目专业人员最低配备为15人,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列明2名项目负责人(包括1名项目主任及1名项目副主任)名单,并且中标后实际运营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书中列明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中标机构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实际运营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书中列明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中标机构不得随意更换,并且符合招标文件最低任职条件要求的全部15名人员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到位,否则采购方有权向采购主管部门提出废标申请,终止合约。)
具体包括:社会工作专业人员14人(含1名项目主任及1名项目副主任),心理咨询师1人(须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注:15名专业人员均须持有合法资质证书)
1.所提供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包含1名项目主任及1名项目副主任)
①应为已取得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
②应当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社会学、心理学、社会保障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须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③应当具有3年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用人单位须出具证明).
(2)项目其他服务人员
①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格证书);
②社工应当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社会保障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须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③康复治疗师应当为康复类、医学类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须提供康复类、医学类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
④心理咨询师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2.有关要求:
(1)中标机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分别与每位项目服务人员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且需交纳相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给采购单位。
(2)中标机构必须在项目服务人员上岗前,对项目服务人员的素质严格把关,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上岗服务,并及时将人员有关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备案。如项目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约定的专业资质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中标机构予以调换,经两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项目服务人员15%以上),采购单位可解除服务合同。
(3)中标机构须聘请相关专家定期举办各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4)中标机构应确保在服务期限内,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自始至终保持15个人全职在岗(本项目服务人员须按照区残联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专业服务,每周须达到35小时工作时间。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应与区残联保持一致,按照项目服务具体要求可有弹性安排,原则上为7小时/天,35小时/周),无论该项目服务人员是休假或离职,由中标机构自行处理与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区残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中标机构应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服务团队的稳定性,涉及到人员调换的,中标机构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并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到岗。如一年内出现两次人员不到位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5)中标机构应优先聘用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原有工作人员。
(6)工作人员档案要即时报送给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必须即时汇报给采购单位。
(五)运营模式
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采取政府主办、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专业社会组织负责运营。
1.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场地和设备、承担运营费用。
2.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作为福田区重点打造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的开展必须注重公益性,中标机构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福田区福康之家五楼
(三)项目制度要求
1.建立监管机制。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中标机构的监管部门,有权对中标机构及其项目服务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随时提供服务工作记录,有权随时查阅本项目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等。中标机构应服从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每季度须向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提交本项目的业务报表、财务报表及服务满意度调查表等。
2.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本项目实行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每个服务年度对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的服务开展情况、服务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评估考核,中标机构应积极配合评估考核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具体考核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3.中标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档案管理制度(需建立各项纸质业务档案,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和服务对象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业务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财务和管理监督制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服务流程、岗位职责、服务管理和评估、员工管理与培训制度、考核及奖惩机制等。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纳入项目评估考核范围。中标机构应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管理、教育、培训。
4.建立信息公示制度,中标机构应将执业证照、服务期限、服务项目、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进行公示。
(六)其他要求
1.中标机构开展工作应有计划性,应制定开展本项目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三年发展规划,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交月工作小结、季度和年度工作总结等。
2.场地、设备、运营费用问题:
①场地:服务场地由采购单位免费提供;人为造成场地损坏的,由中标机构负责维修或恢复原样;进行布局调整、装修改造的,需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由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费用;不能以本服务场地作为运营机构的注册地址。
②设备: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已配备了办公设备、家具等设备,确需另行添置设备的,中标机构应提出充分理由和依据,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购置;人为损坏、丢失设备的,由中标机构承担相关维修费用或重新购买设备的费用等。
③运营费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员工工资福利及培训费、日常行政办公费用、开展各项服务及活动费用等各项费用从购买服务费用支出;采购单位不负责项目服务人员食宿等。
3.执行运营承诺。一年服务期内,有残疾人或其家属有效投诉2次的,给予中标机构警告处分;有效投诉5次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合同,采购单位不负责任何赔偿,并且需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结算服务费用,多退少补,同时终止拨付剩余服务期的服务费用。
4.服务成果归采购单位所有。中标机构开展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纸质、电子媒介、光盘等)获取和保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等,以及本项目相关服务成果、服务记录、档案资料等所有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机构使用本项目服务费用购置的设备等所有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机构应按要求完整、齐全的移交给采购单位。对采购单位的资料信息及服务开展过程中掌握的服务对象资料信息等,中标机构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且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标机构要严格保密信息的安全,并通过合同的方式约束机构成员对上述信息终生保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不按要求移交相关资料的,或导致采购单位及服务对象损害的,中标机构应给予赔偿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运营过程中,中标机构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或报酬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机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中标机构应保证稳定提供和开展服务,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和问题向采购单位、服务对象及其家长、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反馈(需做好有关公告及送达签收手续),并与采购单位共同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同时应引导相关人员通过合适、理性渠道表达诉求。因反馈不及时而影响服务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7.中标后,中标机构应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合同需包含招标文件所列各要求。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8.因中标机构或其项目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重大事件或对重大事件负有责任(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单位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或情况;在合同期内因中标机构原因中断合同约定服务事项次数达2次以上;中标机构严重违反保密义务)或产生恶劣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相应损失。
9.每年服务到期前对项目进行第三方考核评估,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并且中标机构三年内不得参与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服务项目竞标。中标机构应积极配合、支持第三方考核评估工作的开展,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提交考核评估所需资料等。
10.中标机构应当购买相应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赔偿中标机构因疏忽或过失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其他要求
评标信息
评 标 信 息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规则 | 权重 | 评分方式 |
1 | 价格 | 20 | - | |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 |||
2 | 技术服务部分 | 45 | - | |
2.1 | 项目服务方案 | 符合福田区精神康复者及家属的需求,包括服务目标、服务重点及难点分析且有应对措施、服务内容及指标量(具有完整详细的年度、季度及月度计划,以及具体服务实施内容,可操作性强),明确的项目人员的分配、工作职责安排等,能响采购需求。 评分标准: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满足以上要求评价为优秀,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5 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6 | 专家打分 |
2.2 | 项目跟踪服务、意见反馈、监控评估等流程方案 | 评分内容: 具有项目跟踪服务、意见反馈、监控评估等具体的流程方案。 评分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比较,分档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2)方案内容具体;(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4)方案内容针对性强;(5)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评分标准: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满足以上要求评价为优秀,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5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5 | 专家打分 |
2.3 | 管理制度 | 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服务流程、岗位分工及职责、服务管理与评估、财务管理与评估、员工招募、管理与培训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 评分标准: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满足以上要求评价为优秀,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5分; 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5 | 专家打分 |
2.5 | 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情况(包括1名项目总负责人及1名项目负责人) | 1、项目总负责人人员素质: (1)应当已获得中级社工师、三级(含)及以上心理咨询证书、初级或者中级督导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得10分(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即为零分)。 (2)应当具有3年(含3年)及以上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项目、精神残疾人社工项目、精神卫生社工(精防)服务项目管理或督导经验(项目采购单位或用人单位出具盖章证明,并提供项目合同)20分。 (3)提供残联系统开具的对该负责人工作评价优秀或满意的证明(项目服务期限可在近五年内任意时间年均可,即2015年-2019年),得20分。 (4)应当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社会学、心理学、社会保障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须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10分,不能提供证明为零分。 2、 项目负责人人员素质: (1)应当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社会学、心理学、社会保障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须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应当已获得中级社工师三级或以上心理咨询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得10分(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即为零分) (2)应当具有3年(含2年)及以上精神残疾人项目或精神卫生(精防)服务项目管理经验或督导经验(项目采购单位或用人单位出具盖章证明,并提供项目合同)得20分。 (3)采购单位或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评价为优秀;得10分,不能提供证明为零分。(证明落款时间为本次招标开标时间之前,提供合同)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20 | 专家打分 |
2.6 | 供应商现有服务人员情况 | 1、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格证书);40分 2、社工应当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社会保障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须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得30分。 3、心理咨询师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得30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5 | 专家打分 |
2.7 | 合理性薪酬 | 有合理的薪酬标准和计划,人员薪酬福利与本项目费用预算标准相匹配,项目服务人员平均应发月工资在7500元(含7500元)及以上的得100分;7000元(含7000元)至7500元的得50分;6500元(含6500元)至7000元的得25分;低于6500元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 4 | 专家打分 |
3 | 商务部分 | 20 | - | |
3.1 | 同类业绩 | 1、每有一项同类业绩,得2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得0分。 (1)同类业绩指:精神康复者家属资源中心项目或精神卫生社工项目或精防社工项目或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社工项目; (2)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证明文件: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同一个采购单位连续采购同一个项目,不能累计得分) | 3 | 专家打分 |
3.2 | 类似项目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承担的类似专职服务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工服务项目,金额超过100万的,每提供一宗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的,得50分,满分100分。(提供精神障碍患者社工服务项目合同,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同一用人单位的业绩不重复得分。) | 4 | 专家打分 |
3.2 | 履约评价 | 评审标准: 1、供应商在上述“同类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每份评价书得15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50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证明文件: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区级以上民政局)开具的对社工机构整体服务优秀或满意评价,得50分。 证明材料:提供区级以上民政局开具的评价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6 | 专家打分 |
3.3 | 行业排名 | 2019年全市范围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中,等级为A级或以上的为满分,未参加评估考核或不能有效证明的机构不得分。 证明文件:须提供副省级或以上民政局网站上公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绩效评估结果截图扫描件。 | 3 | 专家打分 |
3.4 | 服务机构质量保障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评审标准:每个认证35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三个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4 | 专家打分 |
4 | 供应商社会责任 | 15 | - | |
4.1 | 诚信评审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5 | 专家打分 |
4.2 | 机构参与行业、社会活动经历 | 评分内容: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1、投标人每获得以下奖项得10分数:全国百强社会服务机构(颁发机构为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或公益时报社)、十佳公益机构、百佳市民满意项目(颁发单位是市及以上关爱办),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60分。(不同项目、不同年份可分别计算) 2、投标人开展过免费的社工公益性服务,得40 分。 3、评分依据: 1、(1)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需明确提到投标机构名称),获奖公示盖章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提供服务协议或公益事业捐赠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被服务或被捐赠单位的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5 | 专家打分 |
4.3 | 疫情防控 | 评分内容: 1、投标人为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的,得60分; 2、投标人为稳岗企业的,得40分。稳岗企业是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 以上两项合计最高得100分。 评审标准:(1)若为重点保障企业,则提供至少一项证明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材料,例如: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页面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2)若为稳岗企业,则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5 | 专家打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