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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港海运有限公司集装箱船舶租赁分包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如皋港海运有限公司集装箱船舶租赁
项目编号:NTGC2024051104(ZB145)(分包一)、NTGC2024051105(ZB146)(分包二)
预算金额:人民币2280万元
最高限价:分包一、分包二:营口线单载货吨每海里金额不大于0.0190元,单航次运费不超过527250元;广州线单载货吨每海里金额不大于0.0185元,单航次运费不超过670810元)。分包一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1140万元,分包二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1140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取采取航次租模式,共租赁两艘集装箱,分包一:一艘集装箱船(15000-19000吨(满载排水量-空载排水量)),航线包含营口线和广州线(由采购人决定运行航线);分包二:一艘集装箱船(15000-19000吨(满载排水量-空载排水量)),航线包含营口线和广州线(由采购人决定运行航线),具体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租期6个月。
项目类型: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分包二响应供应商具备: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静水力计算书; 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非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转租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内河水域航线签注,上海——南京)。(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6月03日,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联系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3.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6.特别提醒: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按照分包一至分包二的顺序开标,投标人两个标段都可以参与,一个投标人最多能中标两个标分包,已经取得分包一的成交候选人,可以参加分包二的开标及评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投分包号、船号并附船舶规范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如皋港海运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疏港路3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如皋市中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16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询问请发邮箱:  JSHMZX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3-59001839
附件:
国有企业公开招标文件-如皋港海运船舶租赁项目.docx
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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