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青海建院电工实训室改造项目分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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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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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青海建院电工实训室改造项目分包一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青政采磋商(货物)2023-237号-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一、公告内容:
2023年11月28日发出“青海建院电工实训室改造项目【青政采磋商(货物)2023-237号】”的结果变更公告后,收到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变更结果的质疑。经磋商小组核实,质疑事项部分成立。由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仔细、不严谨,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有失公正性。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决定取消“上海心舟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财政厅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2月12日
(分包编号:青政采磋商(货物)2023-237号-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一、公告内容:
2023年11月28日发出“青海建院电工实训室改造项目【青政采磋商(货物)2023-237号】”的结果变更公告后,收到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变更结果的质疑。经磋商小组核实,质疑事项部分成立。由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仔细、不严谨,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有失公正性。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决定取消“上海心舟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财政厅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地 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信箱:qhzfcg@126.com | 电子邮件:qhzfcg@126.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