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片制作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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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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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校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电大20161109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对外宣传片制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
四、领取招标文件:请发邮件至497515260@qq.com索取电子版标书。
五、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福州市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八、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必须在11月22日下午17:00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地 址:福州市桂山路109号 邮编:350013
电 话:0591-88619139 联系人:郑老师
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
1、投标方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方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脚本创作、实地拍摄,后期制作、影视特效包装、解说词、配音、音乐创作、片头(尾)设计、成片制作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3、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招标编号:电大20161109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对外宣传片制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
四、领取招标文件:请发邮件至497515260@qq.com索取电子版标书。
五、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福州市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八、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必须在11月22日下午17:00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地 址:福州市桂山路109号 邮编:350013
电 话:0591-88619139 联系人:郑老师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及制作要求 | 预算总价 (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对外宣传片制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开具100%货款发票。宣传片制作完成、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合同总价款的95%,5%合同余款待一年后且无任何未了事项付清(采购方不支付利息)。 |
注:
1、投标方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方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脚本创作、实地拍摄,后期制作、影视特效包装、解说词、配音、音乐创作、片头(尾)设计、成片制作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3、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