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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热源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泽普县热源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
 
 
( 6531242405170023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热源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424051700237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泽普县锅炉房原装机2台100T锅炉;现需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增脱硝系统、新增2台锅炉(100T)相匹配的 Sncr+Scr脱硝设备、除尘系统,原2台100T锅炉配套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在2台锅炉后新加装与其匹配的布袋除尘器;脱硝系统,采用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将现状脱硫设备全部进行改造;烟风系统,将2台锅引风机进行更换。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424051700237001001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热源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
招标范围: 完成1台100T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投资额2500万元。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 、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企业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设计企业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热力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0日到 2024年06月10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kashi.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8-8248010;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及其他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赵喜良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998-8248010

 
2024年05月2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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