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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福广场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单位: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国义招标股粉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 乍2月
百福广场外立面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3-440106-04-01-296977)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
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百福广场外立面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
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百福广场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3-440106-04-01-296977
二、招标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 50 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第12 层(自编层第13
层)全层单元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553690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210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道体育东路112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共4层,外立面面积约:5300 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百福广场外立面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包含拆除四向立面
铝板饰面、镜面不锈钢饰面(含挂铝板结构)、玻璃窗、楼梯塔楼顶层三角玻璃顶及半坡屋
面,正门玻璃及大门顶玻璃窗、入口雨棚(钢结构、铝板、玻璃)、挑台垂耳装饰构件、挑台 j
玻璃窗、屋面半坡瓦顶(半坡结构及饰面)、正门屋顶大招牌及支撑结构和电线灯具、正门立
面内凹不锈钢饰面(含安装结构)、正门台阶白玉栏杆、台阶两侧平台立面挂石、无障碍斜
坡、南侧首层眉头广告、南侧首层立面柱饰面、南侧首层墙裙饰面、西侧负层入口飘蓬广告
面、东侧立面旧瓷砖拆除清理等图纸包含一切范围的拆除工作内容;2、天面女儿墙加高及
砌装饰柱座、楼梯塔楼顶层新做LC饰线、新做砖墙体构造、新做招牌砖墙体构造内嵌石材
2

饰面招牌及金字内发光、挑台新墙体外立面挂石材饰面、挑台新墙体内墙刷漆、挑台底部新
做铝板吊顶、正门立面(一至三层)两侧立柱后方内弧新做石材饰面、新建主入口玻璃门
窗、正门主入口门头横梁、门套不锈钢饰面包裹、正门新建主入口钢结构玻璃雨棚、正门新
做主入口门头招牌、正门立面石材洗刷翻新、正门台阶两侧新做玻璃扶手栏杆、台阶两侧平
台立面新做石材饰面、南北两侧首层新做眉头屋檐招牌、南侧首层立面柱新做石材饰面、南
侧首层墙裙新做石材饰面、西侧负层入口飘蓬新做铝板饰面、北侧首层台阶新做平台、北侧
首层台阶新做平台装不锈钢栏杆、四层窗顶新做窗顶造型、窗台装饰石构件、窗眉及窗台
LC 饰线、东侧、及东北角立面LC饰线、外立面新做饰面(含幕墙结构)、外立面干挂石材饰
面、外立面窗更换、北侧立面新做招牌字体一套、东侧立面首层新做石材饰面、东北角立面
更换铝板、正门新做隐形LED 屏、新做外立面广告位、正门新做无障碍升降梯及地面石材清
洗翻新等一切范围的装修工作内容;3、外立面洗墙灯、投射灯、广告灯、首层眉头屋檐照
明灯具的灯光改造;4、外立面梁柱板结构加固工程;5、强电系统改造、天面防雷翻新工
程;6、室外精神堡垒拆旧、新做工程等工作。
具体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
中标人对工程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应无条件照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图纸进行深化
设计并承担因此涉及的费用。
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1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 年月日 时分至2024 年月 日 时分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
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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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月日 时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
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入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
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
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
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
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
4

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
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
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
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
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
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
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
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
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
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
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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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
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
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
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
6

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
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
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80913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第12层(自编层第13 层)全层
单元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
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
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绘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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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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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2月必日
8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
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
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
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
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
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
9


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
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
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
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
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
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
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
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
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
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
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
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
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
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
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
O
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
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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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
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
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
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11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技术负责人
2质量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
4造价负责人
5安全工程师
6造价专业工程师
7装修专业工程师
8暖通专业工程师
9机电专业工程师
10结构专业工程师
11深化设计专业 工程师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拟派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
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安全工程师、造价专业工程师、装修专业工程师、暖通专业工程师、
机电专业工程师、结构专业工程师、深化设计专业工程师等。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本表
内容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
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
“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
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
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
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
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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