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东坡院区氧(液态)供应服务遴选公告myzhcg2021-039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东坡院区氧(液态)供应服务遴选公告myzhcg2021-039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综合采购科拟对我院东坡院区氧(液态)供应服务进行竞争性遴选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征集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myzhcg2021-039;
二、遴选品目:本次遴选涉及品目是医用氧气(液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2738211249@qq.com;
2、报名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科(全科楼503室);
3、报名时间: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四、参加遴选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液态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
9、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技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参选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医用气体标准
医用液氧执行国家标准GB/T8982-2009和《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二部,液体的生产、销售、充装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的最高标准,采购人有权到供应商生产地负责检查货物质量。
(二)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纯度
服务时间
1
医用液氧供应服务
≥99.5%
共计三年,结算以实际供应氧气量为准

(三)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医用液氧供应及配套设施管理,并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服务内容:
2.1 成交供应商负责安全阀(一年一检)、压力表(半年一检)、液氧贮槽本体的定期检定,保证安全附件均在有效期内使用,且安全附件进行检定时不得影响或停止设备运行并及时提供国家法定检定部门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一份,交采购人存档,定检费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自备安全阀、压力表备件供成交供应商进行周转和按期更换;
2.2 保证24小时之内响应并解决采购人的售后需求;
2.3 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对应专业操作证,并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次为采购人进行液氧中心站管理和维修相关知识的培训服务,并配合采购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应急安全演练;
2.4 提供每季度对整个供氧中心至少一次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并完成隐患排除并出具安全巡查报告;
2.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管理要求,对医用液氧贮槽及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管道、接头、阀门、汇流排等)定期进行监测、维护、保养工作;其中因相关设备出现故障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6成交供应商液氧槽车接口需与采购人液氧储罐接口匹配,若与现有接口无法匹配,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采购人液氧储罐接口;
2.7成交供应商配备医用氧防错装充装接头,保障采购人医用氧的用氧安全;
2.8 成交供应商承担供氧设施设备、运输途中及加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9成交供应商充装人员在充装完液氧后,为保证采购人中心供氧压力稳定,需要监测30分钟以上;
2.10免费安装远程监控设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能实时监控储罐液位和压力,确保液位和压力稳定,实现自动订货(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完成上述该项内容);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3年。
2.交货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
3.交货时间: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需求后24小时内供应商完成供货(按需充氧完毕),紧急情况2小时内完成供货。
4.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5.报价方式:
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以最低价格作为成交供应商。此单价为综合包干价,含前期设备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售后服务、各项税金等相关综合费用,采购人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各供应商在报价中应自行考虑;
6.质量要求:
6.1 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材质要求,且为正规渠道全新正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6.2 供应商所供货物送达项目现场时须提供本批次的货物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不合格的货物。
7.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双方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参加遴选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
1、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原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加盖公司鲜章(详见附件1)。以上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并注明公司名称发送到报名邮箱。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1、响应文件包含:①报名文件(盖鲜章纸质版);②与遴选文件所对应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③投标文件的PDF扫描版。
2、投标文件响应时间:必须在2021年09月15日14时30分以前以邮寄/快递方式;
3、投标文件投递地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503室,欧老师收 028-38718105。
(注:因投标文件只送到门卫或快递公司不能按时送达到采购科办公室,后果一律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比选时间:2021年09月15日14时30分。
5、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采购执行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28-38718105。
注:
1、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综合评分细则)
2、本次遴选采购结束后,原供货商的供应关系自动终止;
3、以上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意向参加遴选采购供应商应关注眉山市人民医院网站有关本次遴选采购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出现的问题及责任由参加遴选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 。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28-38718105。
附件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附件2:综合评分细则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2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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