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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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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67527
(三)预算金额:154,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1人员要求:2-3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6月7日负责局内法律顾问 与咨询服务,为区 内广大退役军人提 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协助退役军人 信访和调解工作 等。1154,000 项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中标人、项目服务人员应符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 区行政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19〕26号)中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 事务所、受聘律师具备的条件。
2中标人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采购人安排符合项目需求的专业服务,同时确保周一到周五(以法定工作日为准)服务不中断。
3根据业务需要,服务人员为辖区退役军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4对于需紧急处理的法律事务,服务人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形式,随时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交流,及 时提供法律服务。
5对于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服务方集体讨论分析后提出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6中标人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服务计划书及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中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 作伦理道德,执行服务计划书,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7中标人定期向采购人如实反映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效。
8服务人员对在工作中掌握各类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于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采购人工作秘密的服务人 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条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标人应予以支持并组织协议的签订工作。
9中标人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10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所提出的技术咨询、问题整改以及与本项目内容有关的其他合理性工作,中标人不得拒 绝,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有效响应。
11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要提供项目服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12项目期满后中标人未能继获采购人服务资格或合同终止,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交接内 容需交采购人备案,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并须对项目成果提供半年的免费善 后服务。
1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下年度财政资金拨付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若因财政资金缩减导致的该项目资 金低于成交价,则按照实际财政资金支付,并调整服务时间。中标人对于上述情形导致的付款金额和的服 务时间调整问题,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上述约定优先于项目合同中有关违约条款的约 定。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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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日常服务。为采购人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为涉及采购人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参与采购人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 谈判,并协助采购人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为采购人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2.法律咨 询。为区内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相关工作,并按要求 登记台账。3.法治宣传、授课。协助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讲工作。(1)开展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系统内讲座活动、教育培训服务不少于4场(含1场受众包含各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辖区内退役军人及群众代表的大型法治 宣讲活动)。(2)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不少于2场。(3)为新接收退役军人、军休干部开展法律宣讲不少于1场。(4)面向军休 干部和职工开展法律授课不少于1场。4.纠纷调解。参与调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个案,协助开展退役军人接访不少于50人次。协助退 役军人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5.协助开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协助整理相关材料。6.开 展工作调研。围绕“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工作,至少提供1份调研文章。7.梳理经验案例。及时汇总收集成功调解案例,每半年提供1次案例汇总。8.协助组建法律志愿服务队伍。协助组建法律志愿服务队伍,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 律援助。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柏青 82000873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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