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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理服务(梯门镇市派第一书记、示范基地项目、智能育苗制种温室、樱桃种植)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东平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理服务(梯门镇市派第一书记、示范基地项目、智能育苗制种温室、樱桃种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进场编号:DP-ZC-20230706-03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302000091
项目名称:东平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理服务(梯门镇市派第一书记、示范基地项目、智能育苗制种温室、樱桃种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万元
采购需求:东平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理服务(梯门镇市派第一书记、示范基地项目、智能育苗制种温室、樱桃种植)
合同履行期限:包含施工期、保修期两个监理服务期,其中施工期服务期限为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审计定案止;保修期服务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委托人使用并出具书面移交书至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答疑文件”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元。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政府采购办,联系方式:0538-285875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5异议(质疑)提出人提出异议(投诉)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香山街12号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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