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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化建设一期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单位拟对医疗信息化建设一期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医疗信息化建设一期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24-JQ02-W1092
  (一)本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11,799,000.00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台资)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场禁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分包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允许分包的范围: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肺结节CT影像AI辅助检测诊断系统)。 ②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及全部责任,并对采购单位负责,供应商拟将医学影像信息系统(PACS)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分类目录需要包含6870和21),且不得再次分包。未在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分包行为,视为违规情形。合同履约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分包承担主体的,由采购单位按规定的合同变更程序报批。
(4)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分类目录需要包含6870和21)。
(5)供应商提供的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和肺结节CT影像AI辅助检测诊断系统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前置区业务一体机(主要产品) 详见附件 3
2 前置业务交换机 详见附件 2
3 外网核心交换机 详见附件 2
4 管理交换机 详见附件 2
5 日志审计 详见附件 1
6 堡垒机 详见附件 1
7 前置业务区出口防火墙 详见附件 2
8 数据库审计 详见附件 1
9 网闸(主要产品) 详见附件 1
10 业务存储(主要产品) 详见附件 1
11 存储交换机 详见附件 2
12 模块化机房建设 详见附件 1
13 远程诊疗一体机(主要产品) 详见附件 3
14 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详见附件 2
15 机房汇聚交换机 详见附件 4
16 科室接入交换机 详见附件 5
17 远程医疗云管理服务器 详见附件 1
18 远程医疗云终端 详见附件 370
19 读卡器 详见附件 280
20 打印机 详见附件 340
21 基层远程诊疗系统服务 详见附件 1
22 远程会诊大屏 详见附件 2
23 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 详见附件 1
24 医学影像信息系统(PACS) 详见附件 1
25 现有系统升级改造 详见附件 1
26 统一运维管理平台 详见附件 1
27 健康体检系统 详见附件 1
28 远程医疗云管理系统 详见附件 1
29 微信公众号 详见附件 1
30 等保测评 详见附件 1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 2024年05月29日
五、反馈渠道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参照本公式附件模板拟制意见建议函,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的相关要求,将资料(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word电子版和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cgysbqzy@1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0-8370476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020-83810856
移动电话:020-83810856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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