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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武汉大学医学部9号楼大型仪器共享中心和标准化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HBSJ-202401FJ-00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大学医学部9号楼大型仪器共享中心和标准化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HBSJ-202401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1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大学医学部9号楼大型仪器共享中心和标准化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大学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泰康医学和教育基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汉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9号科研大楼
建设规模:本栋楼地下两层、地上22层,建筑高度93.55m,本次维修改造区域为11层、12层、15—18层,施工建筑面积8133平方米,现改造各层局部内部空间本次内部空间主要功能为实验室、办公用房、洁净综合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室。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一)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采购,具体内容如下: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墙面、地面、顶面的装饰装修工程;包含到顶隔断柜制作;原有设备基础拆除,原有墙体拆除,原有机电设备管线拆除,新设备基础施工,楼板开洞及恢复,超低温冰箱间、洗衣房和液氮罐房开洞(不包含结构加固)等内容。2.通风与空调工程: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洁净空调及送回风系统、消防排烟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通风柜变风量控制系统、房间控制系统及部分通风柜;部分排烟风管、多联机、新风管、排风管及配套设备拆除工程等内容。3.强电工程:包含工程范围内的照明系统、开关插座、设备、空调配电及配套的线缆、桥架、电箱等;部分设备管线、线缆、桥架、电箱的拆除工程等内容。4.弱电工程:包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和无线)、桥架等内容。5.消防工程:包含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声光报警、烟感及配套的线缆、桥架、接线箱,气体灭火系统等内容。6.给排水工程:包含工程范围内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普通排水、消防喷淋、消火栓系统及配套的管道、阀件等内容。7.气体工程:包含钢瓶固定架、压缩空气、氮气、氦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管道、阀件等内容。8.自控工程:包含自动化控制系统控制柜、上位机及配套设备、各类自控传感器、执行器、触控屏、控制线缆、桥架等内容。(二)相关工作:1.办理施工图报审,取得审查合格证;2.负责工程保修、竣工后质量缺陷整改;负责发包人管理人员培训;(三)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承包人须负责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发包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并完善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满足发包人交付使用需求。承包人对施工图缺陷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方面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7
合同估算价:2996.02万元
  2.3其他:总工期: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27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后设计开始时间为准。
其中:总工期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纸审查及施工时间。其中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未按时提交按工期违约承诺金额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组织施工的能力,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及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①或②的业绩:①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含净化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含净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中标结果公示网址截图(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盖章确认)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②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含净化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含净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中标结果公示网址截图(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含净化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含净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中标结果公示网址截图(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盖章确认)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3.1.3人员资质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大学
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编:
430064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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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贝、王刚、刘素芳、汪树新、刘志承、万齐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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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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