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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23年度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抄表外包服务项目(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2023年度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抄表外包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2023年度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抄表外包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2、服务地点:江苏通州湾。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要求:通过招标人考核。
5、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信用交通”网站(http://credit.mot.gov.cn)、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等渠道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如有)缴纳的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不需提供);
4、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1、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2日17时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可电话联系代理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朱圣杰:18862913262,南通市崇川路58号6幢A1302-A1304室)。
2、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300元工本费,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3年10月10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3年10月11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10月10日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4、招标人可能在2023年10月11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时3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向南300米,通州湾自来水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现金或电汇或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十、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向南300米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58号6幢A1302-A1304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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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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